裁剪

將影像裁剪為僅想保留的部分。

  1. 在全螢幕重播模式中向著 )移動變焦控制可放大影像。
  2. 調整放大倍數與顯示位置,僅顯示要裁剪的部分。
    • 要更改放大倍數,向著 )或 )移動變焦控制。在顯示 時設定放大倍數。
    • 若要查看影像的不同區域,按多重選擇器
  3. 按下 按鍵。
  4. 檢視影像,然後按下 按鍵。
    • 如要更改想要保留的部分,按下 返回步驟 2。
    • 如要退出而不儲存裁剪的影像,按下 按鍵。
  5. 顯示確認對話窗時,選擇 [] 並按下 按鍵。
    • 這會建立經編輯的副本。

關於裁剪的注意事項

使用簡易全景裁剪的影像無法編輯。

影像大小

  • 經裁剪的版本的畫面比例(水平:垂直)與原始影像相同。
  • 當經裁剪的版本的影像大小為 320 × 240 或以下時,在重播期間將會顯示較小的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