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短片

編輯短片時,請使用電量充足的電池,以防相機在編輯期間關閉。

僅截取短片中所需要的部份
把短片中的畫面儲存為靜態影像

僅截取短片中所需要的部份

記錄短片的所需部份可儲存為獨立檔案。

  1. 重播所需要的短片,在到達要截取部份的開始點時暫停。
  2. 使用多重選擇器 選擇 控制,然後按下 按鍵。
  3. 使用 選擇 (選擇開始點)。
    • 使用 或轉動指令撥盤移動開始點。
    • 如要取消編輯,選擇 (返回),然後按下 按鍵。
  4. 使用 選擇 (選擇結束點)。
    • 使用 或轉動指令撥盤移動結束點。
    • 如要預覽指定部份,使用 選擇 ,然後按下 按鍵。再次按下 按鍵可停止預覽。
  5. 使用 選擇 (儲存),然後按下 按鍵。
    • 執行螢幕上的指示儲存短片。

關於短片截取的注意事項

  • 以編輯方式建立的短片無法再次編輯。
  • 短片的實際編修部分可能與使用開始點和結束點選取的部份有輕微差異。
  • 不能編修短片長度至 2 秒以下。

把短片中的畫面儲存為靜態影像

可以從一段記錄的短片中截取所需要的畫面,並儲存為一張靜態影像。

  1. 暫停短片並顯示將要截取的畫面。
  2. 使用多重選擇器 選擇 控制,然後按下 按鍵。
  3. 在顯示確認對話窗時選擇 [],然後按下 按鍵。
    • 靜態影像以 [Normal] 的影像品質作儲存。影像大小取決於原版短片的影像大小。
      短片選項

截取靜態影像的限制

不能從採用 HS 短片選項進行記錄的短片截取靜態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