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须知

为预防对您或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请在使用前仔细阅读“安全须知”,并以正确的方法使用。

请在阅读之后妥善保管本说明书,以便随时查阅。

A

危险

表示“极有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负重伤的内容”。

A

警告

表示“有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负重伤的内容”。

A

注意

表示“有可能造成人员负轻伤或财产损失的内容”。

本节使用以下图示和符号对必须遵守的内容作以分类。

F

表示不允许进行的行为。

C

表示必须进行的行为。

A 警告

F

禁止

切勿在行走或驾驶时操作。

否则将导致事故或受伤。

E

禁止拆解

切勿自行拆解、修理或改装。

当产品由于跌落等原因而破损使得内部外露时,切勿触碰外露部分。

否则将导致触电或受伤。

C

执行

当发现产品变热、冒烟或发出焦味等异常时,请立刻取出电池或切断电源。

若放任不管,将导致起火或烫伤。

F

禁止

切勿使产品被水淋湿。

切勿用湿手触碰产品。

否则将导致触电或起火。

F

禁止

切勿在有可能起火、爆炸的场所使用。

若在有丙烷气、汽油、可燃性喷雾剂等易燃性气体、粉尘的场所使用产品,将导致爆炸或火灾。

F

禁止

切勿在婴幼儿伸手可及之处进行保管。

否则将导致故障或受伤。

若误吞细小部件,将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万一意外吞入口中,请立即接受医生诊疗。

F

禁止

切勿将带子等缠绕在颈部。

否则将会造成事故。

F

禁止

切勿使用非指定的电池。

否则将导致起火或触电。

A 注意

C

执行

在禁止使用本设备的场所,请关闭电源。

在禁止使用无线通信的场所,请关闭无线通信功能。

在医疗机构或飞机中,本设备发出的电磁波可能会干扰周围的设备。

C

执行

若您将在较长时间内不使用本产品,请取出电池。

否则将导致故障或起火。

F

禁止

切勿放置于夏天封闭的车内或直射阳光下等高温环境中。

否则将导致故障或起火。

A 危险(电池)

F

禁止

切勿错误使用电池。

使用时若不遵守注意事项,将导致电池漏液、发热、破裂或起火。

  • 切勿为电池充电。

  • 切勿将电池投入火中或对其进行加热。

  • 切勿拆解电池。

  • 切勿将电池与项链、发夹等金属物品接触而导致短路。

  • 切勿对电池或其所在的产品施以强烈撞击或进行投掷。

F

禁止

切勿吞食电池。

由于化学反应,有造成伤害的危险。

本产品中包含币式(扣式)锂电池。

若误吞币式(扣式)锂电池,短时间内就可能导致严重的体内损伤且可能导致死亡。

切勿在婴幼儿伸手可及之处保管新电池和使用过的电池。

若电池舱无法关紧,请停止使用本产品并将其存放在婴幼儿够不着的地方。

若您怀疑可能误吞电池或电池可能被塞入体内,请立即接受医生诊疗。

C

执行

电池漏液进入眼内时,请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接受医生诊疗。

若置之不理,将会对眼睛造成伤害。

C

执行

携带进入飞机内时,请遵守航空公司的指示。

若将电池置于高海拔且气压很低的环境中放任不管,将导致电池漏液、发热、破裂或起火。

A 警告(电池)

F

禁止

切勿在婴幼儿伸手可及之处保管电池。

万一意外吞入口中,请立即接受医生诊疗。

F

禁止

切勿将电池浸入水中,或者使其被雨水淋湿。

否则将导致起火或故障。

若电池被弄湿,请用干毛巾等彻底擦干。

F

禁止

若发现电池变色、变形或其他异常,切勿使用。

若放任不管,将导致电池漏液、发热、破裂或起火。

F

禁止

切勿弄错电池的正负极方向。

否则将导致电池漏液、发热、破裂或起火。

C

执行

废旧电池请务必使用绝缘胶带等将电极部分绝缘。

电极与其他金属接触会导致电池发热、破裂或起火。

C

执行

若电池漏液接触到皮肤或衣服,请立即用清水冲洗。

若放任不管,将导致皮肤发炎等症状。

无线管制数据

在某些国家或地区可能禁止使用无线设备。若要在出售国以外的地方使用本产品的无线功能,请先与尼康售后服务中心或尼康特约维修店联系。

中国用户须知

使用无线局域网络产品时的注意事项

(一) 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目录和技术要求”的具体条款和使用场景,采用的天线类型和性能,控制、调整及开关等使用方法;

(二) 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场景或使用条件、扩大发射频率范围、加大发射功率(包括额外加装射频功率放大器),不得擅自更改发射天线;

(三) 不得对其他合法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也不得提出免受有害干扰保护;

(四) 应当承受辐射射频能量的工业、科学及医疗(ISM)应用设备的干扰或其他合法的无线电台(站)干扰;

(五) 如对其他合法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措施消除干扰后方可继续使用;

(六) 在航空器内和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划设的射电天文台、气象雷达站、卫星地球站(含测控、测距、接收、导航站)等军民用无线电台(站)、机场等的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使用微功率设备,应当遵守电磁环境保护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七) 禁止在以机场跑道中心点为圆心、半径5000米的区域内使用各类模型遥控器;

(八) 微功率设备使用时温度和电压的环境条件。

WR‑R11a/WR‑R11b

• 温度:−20°C至+50°C

• 电压:6V

WR‑T10

• 温度:−20°C至+50°C

• 电压:3V

通知

关于本说明书
  • 未经事先许可,严禁复制或分发本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参考手册或在线说明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 尼康公司保留可随时更改本说明书内载之产品的外观、技术规格和性能的权利,而无须事先通知。

出口

本产品受美国出口管理规定(EAR)管控。除出口至受禁运或特殊管控的国家(目前包括古巴、伊朗、朝鲜、苏丹及叙利亚;该国家名单可能会发生变更)时以外,无需美国政府的许可。

运输产品时
  • 运输产品时,请在包装箱内装入足够多的缓冲材料,以减少(避免)由于冲击导致产品损坏。

  • 运输产品时,请将内部的电池取出,套上电池端子盖或放入袋中妥善保存,以避免电池电极接触到其他电池的电极,或项链、耳环等金属物品,造成电池短路。电池短路可能会引起漏液、发热、破损等问题。

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名称及含量

标志 部件名称 有害物质

(Pb)

(Hg)

(Cd)
六价铬
(Cr (VI))
多溴联苯
(PBB)
多溴二苯醚
(PBDE)
外壳 w w w w w w
机械元件 × w w w w w
电子元件 × w w w w w

本表格依据SJ/T11364的规定编制。

  • w:表示该有害物质在该部件所有均质材料中的含量均在GB/T26572规定的限量要求以下。
  • × :表示该有害物质至少在该部件的某一均质材料中的含量超出GB/T26572规定的限量要求。
    但是,以现有的技术条件要使照相机相关产品完全不含有上述有害物质极为困难,并且上述产品都包含在《关于电气电子设备中特定有害物质使用限制指令2011/65/EU》的豁免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