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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焦

对焦模式

控制照相机的对焦方式。

选择对焦模式

使用i菜单、照片拍摄菜单或视频拍摄菜单中的[对焦模式]项目,可以选择对焦模式(0 i按钮(i菜单)对焦模式对焦模式)。

选项 说明
AF‑S [单次AF]
  • 适用于静止的拍摄对象。半按快门释放按钮进行对焦时,对焦点将从红色变为绿色,且对焦将锁定。若照相机无法对焦,对焦点将闪烁红色,快门释放将被禁用。
  • 在默认设定下,仅当照相机可进行对焦时快门才可释放(对焦优先)。
AF‑C [连续AF]
  • 适用于运动员及其他移动的拍摄对象。半按快门释放按钮期间,照相机将根据与拍摄对象之间距离的变化持续调整对焦。
  • 在默认设定下,无论拍摄对象是否清晰对焦,快门都可释放(快门释放优先)。
AF‑F [全时AF]
  • 照相机根据拍摄对象的移动或构图变化持续调整对焦。
  • 半按快门释放按钮进行对焦时,对焦点将从红色变为绿色,且对焦将锁定。
  • 该选项仅适用于视频模式。
MF [手动对焦] 手动对焦(0 手动对焦)。无论拍摄对象是否清晰对焦都可释放快门。

注意事项:自动对焦

  • 以下情况时,照相机可能无法对焦:

    • 拍摄对象包含平行于画面长边缘的线条,
    • 拍摄对象缺少对比度,
    • 对焦点上的拍摄对象包含亮度对比强烈的不同区域,
    • 对焦点包含夜间聚光灯、霓虹灯或其他有亮度变化的光源,
    • 在荧光灯、水银灯、钠汽灯或其他类似灯光下屏幕中出现闪烁或条带痕迹,
    • 使用十字(星芒)滤镜或其他特殊滤镜,
    • 拍摄对象看起来小于对焦点,
    • 拍摄对象由规则的几何图案组成(例如,百叶窗或摩天大楼上的一排窗户)。
  • 照相机对焦期间,屏幕可能变亮或变暗。
  • 照相机无法对焦时,对焦点有时也可能以绿色显示。
  • 光线不足时,照相机可能需要花费更长时间进行对焦。

低光度AF

在光线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拍摄时,为了改善对焦,请将自定义设定d10[星光视图(照片Lv)]选为[ON]。该选项仅在照片模式中才会生效。

AF区域模式

选择照相机如何选择对焦点进行自动对焦。

  • 在[自动区域AF]以外的模式下,对焦点可使用多重选择器进行定位。

选择AF区域模式

AF区域模式可使用i菜单(0 i按钮(i菜单))中的[AF区域模式/拍摄对象侦测]项目或照片拍摄菜单和视频拍摄菜单中的[AF区域模式]项目(0 AF区域模式AF区域模式)进行选择。

选项 说明
3 [微点AF]
  • 微点AF的对焦点小于单点AF所使用的对焦点,可用于精确对焦于画面中的所选点。
  • 对焦速度可能比单点AF慢。
  • 推荐用于静止拍摄对象的拍摄(例如建筑物、摄影棚产品拍摄或微距拍摄)。
  • 该选项仅当选择了照片模式且对焦模式选为[单次AF]时可用。
d [单点AF]
  • 照相机对焦于用户所选择的点。
  • 适用于静止的拍摄对象。
d [动态区域AF(S)]
  • 照相机对焦于用户所选择的点。若拍摄对象短暂偏离所选点,照相机将根据来自周围对焦点的信息进行对焦。
  • 该选项仅当选择了照片模式且对焦模式选为[连续AF]时可用。
  • 用于拍摄运动员和使用单点AF难以构图的其他动态拍摄对象。
  • 用于对焦的区域尺寸可从S(小)、M(中)和L(大)中进行选择。S最小而L最大。
  • [动态区域AF(S)]:当有时间进行照片构图或拍摄正在进行可预测运动的拍摄对象(例如,跑道上的赛跑运动员或赛车)时,可以选择该选项。
  • [动态区域AF(M)]:当拍摄正在进行不可预测运动的拍摄对象(例如,足球场上的运动员)时,可以选择该选项。
  • [动态区域AF(L)]:当拍摄对象迅速移动,难以在所选对焦点进行照片构图时(例如,小鸟),可以选择该选项。
e [动态区域AF(M)]
f [动态区域AF(L)]
f [宽区域AF(S)]
  • 照相机对焦于更宽的区域,除此之外,其他与单点AF相同。
  • 用于快照、移动中的拍摄对象以及使用单点AF难以拍摄的其他拍摄对象。
  • 在视频录制过程中,当进行摇摄或倾斜拍摄期间或者拍摄移动中的拍摄对象时,使用宽区域AF可使对焦平稳。
  • 若所选对焦点内包含距离照相机不同远近的拍摄对象,照相机将优先为最近位置的拍摄对象对焦。
  • [宽区域AF(L)]的对焦点比[宽区域AF(S)]的大。
g [宽区域AF(L)]
8 [宽区域AF(C1)]
  • 选择用于所选AF区域的对焦区域的尺寸(以对焦点测量)。
  • 若对焦采用区域的大小和形状可以相当准确的程度提前确定的话,可使用此选项。
  • 一旦选择了[宽区域AF(C1)]或[宽区域AF(C2)],将提示您选择AF区域尺寸。使用13可选择高度,使用42可选择宽度。
  • 可用尺寸根据图像区域所选项的不同而异。
    • 选择了[FX(36×24)]时,照片拍摄菜单提供了范围在[1×1]至[21×13]之内的77个选项。
    • 类似地,选择了[FX(36×24)]时,视频拍摄菜单提供了范围在[1×1]至[21×11]之内的66个选项。
9 [宽区域AF(C2)]
u [3D跟踪]
  • 跟踪对焦于所选拍摄对象。
  • 将对焦点定位于拍摄对象上并通过半按快门释放按钮开始跟踪;对焦就将跟踪在画面中移动的所选拍摄对象。释放按钮可结束跟踪并恢复先前所选的对焦点。
  • 若拍摄对象离开画面,您可松开快门释放按钮,并将拍摄对象置于所选对焦点以重新进行照片构图。
  • 该选项仅当选择了照片模式且对焦模式选为[连续AF]时可用。
n [对象跟踪AF]
  • 跟踪对焦于所选拍摄对象。
  • 将对焦点定位于拍摄对象上并通过按下J或者通过半按快门释放按钮开始跟踪;对焦就将跟踪在画面中移动的所选拍摄对象。若要结束跟踪并选择中央对焦点,请按下J
  • 该选项仅适用于视频模式。
h [自动区域AF]
  • 照相机自动侦测拍摄对象并选择对焦点。
  • 在您没有时间自己选择对焦点来拍摄人像、快照以及其他即兴照片的情况下使用。

注意事项:3D跟踪和对象跟踪

照相机可能无法跟踪以下情况时的拍摄对象:

  • 色彩、亮度或图案与背景相似,
  • 尺寸、色彩或亮度变化明显,
  • 太大或太小,
  • 太亮或太暗,
  • 快速移动,
  • 被其他物体遮挡或离开画面。

s:中央对焦点

在[自动区域AF]、[3D跟踪]和[对象跟踪AF]以外的所有AF区域模式下,当对焦点位于画面中央时,对焦点中会出现一个点。

拍摄对象侦测

自动对焦和电子测距期间的优先拍摄对象类别,可使用照片拍摄和视频拍摄菜单中的[AF/MF拍摄对象侦测选项]项目进行选择,该项目提供[自动]、[人物]、[动物]、[交通工具]、[飞机]和[拍摄对象侦测关闭]供您选择。照相机侦测到的拍摄对象以一个对焦点标识。

  • 使用视频拍摄菜单时,通过[AF/MF拍摄对象侦测选项]>[拍摄对象侦测]选择拍摄对象。照片和视频模式可以选择不同的拍摄对象类型。
  • 选择[人物]时,照相机侦测到的人脸通过指示对焦点的边框加以识别。若照相机侦测到拍摄对象的眼部,则对焦点将出现在拍摄对象两只眼睛中的一只上。若拍摄对象被侦测到脸部后将视线移开,对焦点将移动以跟踪其动作。

  • 若选择[动物]时侦测到狗、猫或鸟,则对焦点将出现在相关动物的脸上。若照相机侦测到拍摄对象的眼部,则对焦点将出现在拍摄对象两只眼睛中的一只上。若照相机无法侦测到脸部或眼部,则将在侦测到的动物上显示对焦点。

  • 若选择[交通工具]时侦测到汽车、摩托车、火车、飞机或自行车,则对焦点将出现在相关的交通工具上。若是火车,照相机仅侦测其前端。若是飞机,照相机将根据飞机的尺寸侦测机身、机头或驾驶舱。

  • 若选择[飞机]时侦测到飞机,则对焦点将出现所侦测到的飞机上。照相机将根据飞机的尺寸侦测机身、机头或驾驶舱。

  • 若选择[自动],照相机将侦测人物、动物和交通工具并自动选择一个拍摄对象进行对焦。
  • 若要完全禁用拍摄对象侦测,请选择[拍摄对象侦测关闭]。

自动对焦期间使用拍摄对象侦测

  • 当[AF区域模式]选为[宽区域AF(S)]、[宽区域AF(L)]、[宽区域AF(C1)]、[宽区域AF(C2)]、[3D跟踪]、[对象跟踪AF]或[自动区域AF]时,自动对焦期间可以使用拍摄对象侦测。
  • 若侦测到多个所选类型的拍摄对象,一个灰色对焦点将出现在每个侦测到的拍摄对象上。若[AF区域模式]选为[自动区域AF],则ef图标将出现在照相机所选的对焦点上。通过按下42可以将对焦点定位在其他拍摄对象上。

手动对焦时使用拍摄对象侦测

要在手动对焦期间启用拍摄对象侦测,请在照片拍摄或视频拍摄菜单中将[MF拍摄对象侦测区域]选为[MF拍摄对象侦测关闭]以外的选项(0 手动对焦)。

  • 选择[全部]在画面的所有区域启用拍摄对象侦测。若侦测到多个所选类型的拍摄对象,则照相机选择的初始拍摄对象将以带ef图标的灰色对焦点标识。通过按下42可以将对焦点定位在其他拍摄对象上。
  • 选择[宽(L)]或[宽(S)]可将拍摄对象侦测限制在当前对焦区域。

注意事项:使用“人物”的拍摄对象侦测

拍摄对象侦测在以下情况时可能无法正常执行:

  • 拍摄对象的脸部相对画面过大或过小,
  • 拍摄对象的脸部光线过亮或过暗,
  • 拍摄对象佩戴了眼镜或太阳镜,
  • 拍摄对象的脸部或眼部被头发或其他物体遮挡,
  • 拍摄期间拍摄对象剧烈移动。

注意事项:使用“动物”的拍摄对象侦测

  • 拍摄对象侦测在以下情况时可能无法正常执行:

    • 拍摄对象的脸部相对画面过大或过小,
    • 拍摄对象的脸部光线过亮或过暗,
    • 拍摄对象的脸部或眼部被皮毛或类似物体遮挡,
    • 拍摄对象的脸部和眼部颜色类似,
    • 拍摄期间拍摄对象剧烈移动。
  • 照相机可能会在类似狗、猫或鸟但并非是这些动物的拍摄对象周围显示一个边框。
  • 来自AF辅助照明器的光线可能对某些动物的眼部产生不良影响;当使用自动对焦时,可将自定义设定a11[内置AF辅助照明器]选为[OFF]。

注意事项:使用“交通工具”和“飞机”的拍摄对象侦测

  • 对于以下情况的拍摄对象,可能无法正常执行拍摄对象侦测:
    • 相对画面太大或太小,
    • 太亮或太暗,
    • 部分隐藏,
    • 与周围物体的颜色类似,
    • 移动过快。
  • 照相机可能无法侦测到某些形状和颜色的车辆。或者,可能在非所选类型的拍摄对象周围显示一个边框。

拍摄对象侦测

拍摄对象侦测的性能可能会下降:

  • 高速画面捕捉期间,
  • 若在照片拍摄菜单中将[色调模式]选为[HLG],
  • 若视频拍摄菜单中[视频文件类型]>[H.265 10位(MOV)]的色调模式选为[HLG]或[N-Log]。

对焦点选择

除了AF区域模式选为[自动区域AF]的情形以外,对焦点可手动选择,让您在进行照片构图时可将拍摄对象置于画面中的几乎任何位置。

  • 在待机定时器处于开启状态时,使用多重选择器选择对焦点。
  • 按下J可选择中央对焦点。

快速对焦点选择

若要快速选择对焦点,请将自定义设定a4[使用的对焦点]选为[间隔对焦点]以仅使用四分之一的可用对焦点。选择[间隔对焦点]并不影响[微点AF]的可用对焦点数量。

对焦点锁定

通过将自定义设定f5或g3[对焦点锁定]选为[ON]可以锁定对焦点选择。

触控快门

轻触屏幕可对焦于所选点。快门将在您从屏幕上抬起手指时释放。

轻触如图所示的图标可选择通过轻触屏幕所执行的操作。

选项 说明
W [触控快门/触控AF]
  • 轻触屏幕对焦于所选点,然后抬起手指即可释放快门。
  • 当使用触控控制选择一只眼睛时,请注意照相机可能无法对焦于您想对焦的那一只眼睛。请使用多重选择器选择所需眼睛。
  • 若AF区域模式选为[自动区域AF],则照相机将对焦于所选的点上,释放快门,并跟踪所选的拍摄对象。按下J可结束拍摄对象跟踪。
  • 仅在照片模式下才可用。
X [关闭] 触控快门禁用。
f [移动对焦点]
  • 轻触屏幕可定位对焦点。照相机不会对焦,并且从屏幕上抬起手指时快门不会释放。
  • 若将AF区域模式选为[对象跟踪AF]或[自动区域AF],则对焦将跟踪所选点上的拍摄对象。按下J可结束拍摄对象跟踪。
V [触控AF]
  • 轻触屏幕可对焦于所选点。当您从屏幕上抬起手指时快门不会释放。
  • 若AF区域模式选为[对象跟踪AF]或[自动区域AF],照相机将对焦于并跟踪所选点上的拍摄对象。按下J可结束拍摄对象跟踪。

注意事项:使用触控拍摄选项拍摄照片

  • 触控控制无法用于手动对焦。
  • 当显示W图标时,快门释放按钮可用于拍摄照片。
  • 在连拍过程中,使用触控控制一次仅可拍摄一张照片。请使用快门释放按钮进行连拍。
  • 在自拍模式下,当您触摸显示屏时,对焦将锁定于所选拍摄对象,在您从屏幕上抬起手指约10秒后,快门将会释放。若所选拍摄张数大于1,剩余照片将在一次连拍中进行拍摄。

对焦锁定

若照相机的自动对焦有问题,可使用对焦锁定。

  • 当对焦模式选为AF‑C时,使用对焦锁定可将对焦锁定于当前拍摄对象。
  • 使用对焦锁定时,请选择[自动区域AF]以外的AF区域模式。
  1. 将拍摄对象置于所选对焦点,然后半按快门释放按钮。

  2. 按下Ag)按钮。

    • 保持半按快门释放按钮(q)的同时,按下Ag)按钮(w)可锁定对焦。按住Ag)按钮期间,对焦将保持锁定,即使您松开快门释放按钮也不会解除锁定。
    • 曝光也将锁定。

    • 显示中将出现AE‑L图标。

  3. 按住Ag)按钮,重新构图并拍摄照片。

    请勿改变照相机和拍摄对象之间的距离。若与拍摄对象之间的距离发生变化,请解除锁定并以新的距离重新对焦。

当将对焦模式选为AF-S时锁定对焦

半按快门释放按钮期间对焦锁定。您也可通过按下Ag)按钮锁定对焦。

在相同对焦距离下拍摄多张照片

  • 若您是通过按下Ag)按钮锁定对焦,按住Ag)按钮不放就能使对焦在拍摄间歇保持锁定。
  • 若您是通过半按快门释放按钮锁定对焦,当您在拍摄间歇持续半按该按钮时对焦将保持锁定。

手动对焦

在手动对焦模式下可手动进行对焦。当自动对焦无法产生预期效果等情况时,请使用手动对焦。

  • 将对焦点置于您的拍摄对象上并旋转对焦环或控制环直至拍摄对象清晰对焦。

  • 若要提高精度,请按下X按钮放大镜头视野。

  • 拍摄显示中的对焦指示I)可用来确认所选对焦点上的拍摄对象是否清晰对焦(电子测距功能)。拍摄对象清晰对焦时,对焦点也将以绿色点亮。

    1. 对焦距离指示
    2. 对焦指示
    对焦指示 说明

    (稳定)

    拍摄对象清晰对焦。

    (稳定)

    对焦于拍摄对象之前。

    (稳定)

    对焦于拍摄对象之后。

    (闪烁)

    照相机无法对焦。
  • 使用手动对焦拍摄不适合自动对焦的拍摄对象时,请注意,当拍摄对象未清晰对焦时,屏幕中也可能显示对焦指示(I)。请放大镜头视野并确认对焦。当照相机难以对焦时,推荐使用三脚架。

具备对焦模式选择的镜头

手动对焦模式可使用镜头上的对焦模式选择控制(若具备)进行选择。

焦平面标记法兰距

对焦距离是从照相机机身上的焦平面标记(E)开始测量,该标记显示了照相机内部焦平面的位置(q)。在手动对焦或微距拍摄中测量与拍摄对象的距离时,请使用该标记。焦平面与镜头卡口边缘之间的距离称为“法兰距”(w)。本照相机上的法兰距为16mm。

峰值对焦辅助

  • 若自定义设定a12 [峰值对焦辅助] > [峰值对焦辅助显示]选为[ON],当手动调整对焦时,清晰对焦的物体将以彩色轮廓标识(峰值对焦辅助)。
  • 请注意,若照相机无法侦测到轮廓,峰值对焦辅助显示可能不会出现。请在拍摄显示中确认对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