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焦
對焦模式
選擇相機的對焦方式。
選擇對焦模式
選項 | 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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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A | [AF 模式自動切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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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S | [單次 A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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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C | [連續 A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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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F | [全時間 A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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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F | [手動對焦] | 手動對焦 (手動對焦)。無論主體是否清晰對焦都可釋放快門。 |
自動對焦
- 以下情況時,相機可能無法對焦:
- 主體包含平行於畫面長邊緣的線條
- 主體缺少對比度
- 對焦點上的主體包含亮度對比強烈的不同區域
- 對焦點包含夜間聚光燈、霓虹燈或其他有亮度變化的光源
- 在螢光燈、水銀燈、鈉燈或其他類似燈光下螢幕中出現閃爍或條帶痕跡
- 使用十字(星芒)濾鏡或其他特殊濾鏡
- 主體看起來小於對焦點
- 主體由規則的幾何圖案組成(例如,百葉窗或摩天大樓上的一排窗戶)
- 主體正在移動
- 相機對焦期間,螢幕可能變亮或變暗。
- 相機無法對焦時,對焦點有時也可能顯示為綠色。
對焦位置記憶
若要在相機關閉時也能儲存對焦位置,請在設定選單中將[儲存對焦位置]設為[開啟]。但是在相機開啟後,可能需要一些時間才能使用(根據變焦操作和溫度變化,開啟相機後的對焦位置可能與關閉相機前的對焦位置不同)。
AF 區域模式
選擇相機如何選擇對焦點進行自動對焦。
- 在[自動區域 AF]、[自動區域 AF(人物)]和[自動區域 AF(動物)]以外的模式下,對焦點可使用多重選擇器 (對焦點選擇) 進行定位。
選擇 AF 區域模式
選項 | 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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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微細焦點 A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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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單點 A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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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動態區域 A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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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廣闊區域 AF(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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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 [廣闊區域 AF(大)] | |
1 | [廣闊區域 AF(大-人物)] | |
2 | [廣闊區域 AF(大-動物)] | |
h | [自動區域 A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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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自動區域 AF(人物)] | |
6 | [自動區域 AF(動物)] |
s:中央對焦點
當對焦點位於畫面中央時,對焦點中會出現一個點。
快速對焦點選擇
- 若要快速選擇對焦點,請在用戶設定 a4 [使用的對焦點]中選擇[每隔一點]以僅使用可用對焦點的四分之一。即使選擇了[每隔一點],[微細焦點 AF]、[廣闊區域 AF(大)]、[廣闊區域 AF(大-人物)]或[廣闊區域 AF(大-動物)]的可用對焦點數量也不會改變。
- 您可在用戶設定 f2 [自定控制(拍攝)] > [OK 按鍵]中選擇[選擇中央對焦點],以使用 J 按鍵快速選擇中央對焦點。
對焦點選擇
當 AF 區域模式 (AF 區域模式) 選為[自動區域 AF]、[自動區域 AF(人物)]或[自動區域 AF(動物)]以外的選項時,多重選擇器可用於選擇對焦點。
偵測人像主體的臉部或眼部(臉部/眼部偵測 AF)
若在相片拍攝選單或視頻記錄選單中將[AF 區域模式]選為[廣闊區域 AF(大-人物)]或[自動區域 AF(人物)],相機會偵測人物的臉部和眼部(眼部偵測 AF/臉部偵測 AF)。
- 相機偵測到的人像主體的臉部周圍將出現一個表示對焦點的黃色邊框。若相機偵測到主體的眼部,黃色對焦點則將出現在主體兩隻眼睛中的一隻上。
- 若對焦模式選為 AF‑C或選為 AF-A但相機使用 AF-C 進行拍攝,當偵測到臉部或眼部時對焦點將點亮黃色。
- 若對焦模式選為 AF‑S或選為 AF-A但相機使用 AF-S 進行拍攝,對焦點將在相機完成對焦時變為綠色。
- 選擇了[自動區域 AF(人物)]時,若偵測到多張人臉或多隻眼睛,e 和 f 圖示將出現在對焦點上。您可透過按下 4 或 2 將對焦點定位至其他臉部或眼部。
- 若主體被偵測到臉部後將視線移開,對焦點將移動以追蹤其動作。
- 在重播過程中,您可以透過按下 J 放大用於對焦的臉部或眼部。
臉部/眼部偵測 AF
眼部和臉部偵測在以下情況時可能無法正常執行:
- 主體的臉部佔據畫面中很大或很小的部分,
- 主體的臉部被照得過亮或過暗,
- 主體佩戴了眼鏡或太陽鏡,
- 主體的臉部或眼部被頭髮或其他物體遮擋,或
- 拍攝期間主體劇烈移動。
對焦於動物的臉部或眼部(動物偵測 AF)
若在相片拍攝選單或視頻記錄選單中將[AF 區域模式]選為[廣闊區域 AF(大-動物)]或[自動區域 AF(動物)],相機會偵測狗和貓的臉部和眼部(動物偵測 AF)。
- 當相機偵測到狗或貓的臉部時,一個表示對焦點的黃色邊框將會出現在主體的臉部周圍。若相機偵測到主體的眼部,黃色對焦點則將出現在主體兩隻眼睛中的一隻上。
- 若對焦模式選為 AF‑C或選為 AF-A但相機使用 AF-C 進行拍攝,當偵測到臉部或眼部時對焦點將點亮黃色。
- 若對焦模式選為 AF‑S或選為 AF-A但相機使用 AF-S 進行拍攝,對焦點將在相機完成對焦時變為綠色。
- 若選擇了[自動區域 AF(動物)]且偵測到多個人像主體或多隻眼睛,e 和 f 圖示將出現在對焦點上。您可透過按下 4 或 2 將對焦點定位至其他臉部或眼部。
- 在重播過程中,您可以透過按下 J 放大用於對焦的臉部或眼部。
動物偵測 AF
- 動物臉部和眼部偵測在以下情況時可能無法正常執行:
- 主體的臉部佔據畫面中很大或很小的部分,
- 主體的臉部被照得過亮或過暗,
- 主體的臉部或眼部被皮毛或其他物體遮擋,
- 主體的眼部色彩與臉部其餘地方類似,或
- 拍攝期間主體劇烈移動。
- 根據拍攝條件的不同,當[廣闊區域 AF(大-動物)]或[自動區域 AF(動物)]處於啟用狀態時,相機可能無法偵測到某些品種動物的臉部或眼部。或者,相機可能在狗或貓的臉部或眼部範圍之外顯示邊框。
- 來自 AF 輔助照明燈的光線可能對某些動物的眼部產生不良影響;將用戶設定 a11 [內置 AF 輔助照明燈]選為[關閉]。
主體追蹤 AF
當 AF 區域模式選為[自動區域 AF]、[自動區域 AF(人物)]或[自動區域 AF(動物)]時,相機可追蹤所選對焦點上的主體。
- 按下 J 可啟用追蹤對焦;對焦點將變為瞄準網格。
- 將瞄準網格置於主體上,並再次按下 J 啟動追蹤;對焦點將追蹤在畫面中移動的所選主體。若要結束追蹤並選擇中央對焦點,請再次按下 J。在相片模式下,若透過半按快門釋放按鍵在對焦模式 AF-C 或 AF-A 中啟動了主體追蹤,相機僅將在按下快門釋放按鍵期間追蹤主體;鬆開快門釋放按鍵將結束追蹤並恢復啟動追蹤前所選的對焦點。
- 若要退出主體追蹤模式,請按下 W(Q)按鍵。
主體追蹤
相機可能無法追蹤以下情況時的主體:
- 色彩或亮度與背景相似,
- 大小、色彩或亮度變化明顯,
- 太大或太小,
- 太暗或太亮,
- 移動迅速,或
- 離開畫面或被其他物體遮擋。
觸控快門
輕觸螢幕可對焦於所選點。快門將在您從螢幕上抬起手指時釋放。
輕觸如圖所示的圖示可選擇透過輕觸螢幕所執行的操作。
選項 | 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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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 [觸控快門/觸控 A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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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觸控 A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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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 [關閉] | 觸控快門停用。 |
f | [對焦點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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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使用觸控選擇一隻眼睛時,請注意相機可能無法對焦於您想對焦的那一隻眼睛。請使用多重選擇器選擇所需眼睛。
使用觸控拍攝選項拍攝照片
- 觸控無法用於手動對焦。
- 當顯示 W 圖示時,快門釋放按鍵可用於拍攝照片。
- 觸控無法用於在短片記錄過程中拍攝相片。
- 即使將相機設為連續快門釋放模式,使用觸控一次也僅可拍攝一張照片。請使用快門釋放按鍵進行單次連拍攝影。
- 在自拍模式下,當您觸摸螢幕時,對焦將鎖定於所選主體,在您從螢幕上抬起手指約 10 秒後,快門將會釋放。若所選拍攝張數大於 1,剩餘照片將在單次連拍中進行拍攝。
手動對焦
在手動對焦模式下可手動進行對焦。當自動對焦無法產生預期效果等情況時,請使用手動對焦。
- 將對焦點置於您的主體上並旋轉對焦環或控制環直至主體清晰對焦。
- 若要提高精度,請按下 X 按鍵放大鏡頭視野。
- 拍攝顯示中的對焦指示器 (I) 可用來確認所選對焦點上的主體是否清晰對焦(電子測距功能)。主體清晰對焦時,對焦點也將點亮綠色。
1 對焦距離指示器 2 對焦指示器 對焦指示器 說明
(穩定)主體清晰對焦。
(穩定)對焦點位於主體之前。
(穩定)對焦點位於主體之後。
(閃爍)相機無法對焦。 - 使用手動對焦拍攝不適合自動對焦的主體時,請注意,當主體未清晰對焦時,螢幕中也可能顯示清晰對焦指示器 (I)。請放大鏡頭視野並確認對焦。當相機難以對焦時,建議使用三腳架。
具備對焦模式選擇的鏡頭
手動對焦模式可使用鏡頭上的對焦模式選擇控制(若具備)進行選擇。
焦平面標記與法蘭距
對焦距離是從相機機身上的焦平面標記 (E) 開始測量,該標記顯示了相機內部焦平面的位置 (q)。在手動對焦或微距攝影中測量與主體的距離時,請使用該標記。焦平面與鏡頭接環邊緣之間的距離稱為“法蘭距” (w)。本相機上的法蘭距為 16 mm。
峰值對焦
- 若用戶設定 d9 [峰值對焦]選為[關閉]以外的選項,當手動調整對焦時,清晰對焦的物體將以彩色輪廓標識(峰值對焦)。
- 請注意,若相機無法偵測到輪廓,峰值對焦可能不會顯示。請在拍攝顯示中確認對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