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鏡頭環和相機按鍵及指令撥盤選擇在相片模式下執行的操作。
- 您可以選擇以下控制所執行的功能。反白顯示所需控制並按下 J。
選項 w [Fn1 按鍵] y [Fn2 按鍵] H [DISP 按鍵] j [AE-L/AF-L 按鍵] I [重播按鍵] k [OK 按鍵] G [拍攝模式按鍵] z [短片記錄按鍵] K [ISO 感光度按鍵] J [曝光補償按鍵] x [Picture Control 按鍵] y [指令撥盤] S [鏡頭 Fn 按鍵] 3 [鏡頭 Fn2 按鍵] M [鏡頭 Fn 環(逆時針)] L [鏡頭 Fn 環(順時針)] N [鏡頭記憶設定按鍵] l [鏡頭控制環] - 您可以在選擇要指定控制的螢幕上重設設定。反白顯示要重設的控制,按下 O 按鍵,然後在確認螢幕上反白顯示 [是] 並按下 J 可將反白顯示的控制重設為預設設定。反白顯示任意控制並按下 O 按鍵約 3 秒;然後在確認螢幕上反白顯示 [是] 並按下 J 可將所有控制重設為預設設定。
- 下文中列出了可指定的功能。可用功能根據控制的不同而異。
功能 說明 K [選擇中央對焦點] 按下控制可選擇中央對焦點。 4 [儲存對焦位置] 按住控制可儲存目前對焦位置。 - 可使用指定了 [選用對焦位置] 的控制恢復儲存的位置(“記憶選用”)。
- 儲存對焦位置時,您可選擇是使用指定了 [選用對焦位置]([儲存至全部])的任意控制或還是僅使用特定控制([逐一儲存])進行選用。
- 有關詳情,請參見“儲存和選用對焦位置” (儲存和選用對焦位置)。
3 [選用對焦位置] 按下控制可選用使用指定了 [儲存對焦位置] 的控制儲存的對焦位置。 - 有關詳情,請參見“儲存和選用對焦位置” (儲存和選用對焦位置)。
O [切換眼睛] 當相機偵測到人物或動物肖像主體的眼部時,按下控制可選擇要對焦的眼部。 l [切換 AF 區域模式] 按下控制可切換 AF 區域模式。 - 若要切換選擇 AF 區域模式,請在反白顯示 [切換 AF 區域模式] 時按下 2。
- 反白顯示選項並按下 J 或 2 確定選擇 (M) 或取消選擇 (U)。按下控制時,只會切換被核選 M 的選項。
d [AF 區域模式] 按住控制可選擇預設 AF 區域模式。釋放控制時會恢復先前生效的 AF 區域模式。 - 若要選擇 AF 區域模式,請在反白顯示 [AF 區域模式] 時按下 2。
P [AF 區域模式 + AF-ON] 按住控制可選擇預設 AF 區域模式並啟動自動對焦。釋放控制時會恢復先前生效的 AF 區域模式。 - 若要選擇 AF 區域模式,請在反白顯示 [AF 區域模式 + AF-ON] 時按下 2。
A [AF-ON] 按下控制可啟動自動對焦。 F [僅 AF 鎖定] 按住控制時,對焦鎖定。 E [保持 AE 鎖定] 按下控制時,曝光鎖定。釋放快門時曝光鎖定不會結束。曝光保持鎖定直至再次按下該控制或待機定時超過時效。 h [保持 AWB 鎖定] 若將白平衡選為 [自動] 或 [自然光(自動)],白平衡將在按下控制時鎖定(白平衡鎖定)。釋放快門時白平衡鎖定不會結束。而當再次按下控制或待機定時超過時效時,鎖定才會解除。 R [保持 AE/AWB 鎖定] 按下控制時,曝光鎖定。若將白平衡選為 [自動] 或 [自然光(自動)],白平衡也會鎖定。釋放快門時曝光和白平衡鎖定不會結束。而當再次按下控制或待機定時超過時效時,鎖定才會解除。 D [AE 鎖定(釋放快門時重設)] 按下控制時,曝光鎖定。曝光保持鎖定直至再次按下該控制,釋放快門或待機定時超過時效。 C [僅 AE 鎖定] 按住控制時,曝光鎖定。 B [AE/AF 鎖定] 按住控制時,對焦和曝光鎖定。 r [FV 鎖定] 按下控制可鎖定內置閃光燈或另購的閃光燈元件的閃光值;再次按下則可取消 FV 鎖定。 h [c停用/啟動] 若閃光燈目前處於啟用狀態,按住控制時將停用閃光燈。若閃光燈目前處於關閉狀態,按住控制時將選擇前簾同步。 h [設定 Picture Control] 按下控制可跳至 i 選單中的 [設定 Picture Control] 或 [設定Picture Control(HLG)]。若將相片拍攝選單中的 [色調模式] 選為 [SDR],會顯示 [設定 Picture Control];若選為 [HLG],則會顯示 [設定Picture Control(HLG)]。 S [相片減少閃爍] 按下控制可將相片拍攝選單中 [相片減少閃爍] 選為 [ON]。再次按下可選擇 [OFF]。 q [預覽] 按住控制可預覽相片色彩、曝光和景深。 L [矩陣測光] 按住控制可選擇矩陣測光。釋放控制時會恢復先前生效的設定。 M [偏重中央測光] 按住控制可選擇偏重中央測光。釋放控制時會恢復先前生效的設定。 N [重點測光] 按住控制可選擇重點測光。釋放控制時會恢復先前生效的設定。 t [高光偏重測光] 按住控制可選擇高光偏重測光。釋放控制時會恢復先前生效的設定。 X [減少高頻率閃爍] 按下控制可以較小的遞增級數微調快門速度。再次按下控制可恢復正常的快門速度選擇。 1 [曝光包圍單次連拍] - 若在連拍拍攝模式下將相片拍攝選單中的[自動包圍] > [自動包圍設定]選為[白平衡包圍]以外的選項時按下控制,按住快門釋放按鍵期間,相機將會拍攝目前包圍程式中的所有照片並重複曝光包圍單次連拍。在單張拍攝模式下,拍攝將在首次曝光包圍單次連拍後結束。
- 當[自動包圍設定]選為[白平衡包圍]時,相機將在按住快門釋放按鍵時連續拍攝照片,並對每張照片套用白平衡包圍。
c [同步釋放選擇] 當網路選單中的 [連接至其他相機] 選為 [同步釋放] 時,所選控制可用於在遙控釋放與主要或同步釋放之間進行切換。可用選項取決於在用戶設定 d4 [同步拍攝模式選項] 中所選的設定。
[同步拍攝模式選項] 選為 [同步] 時有以下選項可供選擇:- [僅主要相機釋放] (c):按住控制僅使用主要相機拍攝照片。
- [僅遙控釋放] (d):按住控制僅使用遙控相機拍攝照片。
- [同步釋放] (c):按住控制同步釋放主要相機和遙控相機。
- [僅遙控釋放] (d):按住控制僅使用遙控相機拍攝照片。
U [覆蓋其他相機] 按下控制,在同步釋放期間,從用作主要相機指揮遙控相機的另一台相機遠端接管主要相機的功能。 - 僅當使用網路選單中的 [連接至其他相機] 將同一群組內的多台相機指定為主要相機時,該選項才會生效。
- 其不能用於將用作遙控功能的相機升級為主要相機。
4 [+ RAW] - 若影像品質目前選為一個 JPEG 或 HEIF 選項,按下控制後,拍攝顯示中將出現“RAW”,並且在拍攝下一張照片的同時,將記錄一個 NEF (RAW) 版本。鬆開快門釋放按鍵或再次按下該控制時將恢復原始影像品質設定,從而取消選擇[+ RAW]。
- 相機將以相片拍攝選單中 [RAW 記錄] 的目前所選設定記錄 NEF (RAW) 版本。
L [寧靜模式] 按下控制可啟用寧靜模式。再次按下可停用。 V [切換實時顯示資訊顯示] 按下控制可切換拍攝顯示。可以使用用戶設定 d19 [自定螢幕拍攝顯示] 和 d20 [自定觀景器拍攝顯示] 選擇可用顯示的類型和內容。 i [實時顯示資訊顯示關閉] 按下控制可隱藏螢幕上的圖示和拍攝資訊。再次按下按鍵可顯示圖示和拍攝資訊。 b [構圖網格] 按下控制可顯示構圖網格。再次按下控制可隱藏網格。可以使用用戶設定 d16 [網格類型] 選擇顯示類型。 p [變焦開啟/關閉] 按下控制可放大目前對焦點周圍區域的顯示(事先已選定縮放率)。再次按下可取消縮放。 - 若要選擇縮放率,請反白顯示[變焦開啟/關閉]並按下 2。
P [虛擬水平線] 按下控制可啟用虛擬水平線顯示。再次按下可隱藏顯示。可以使用用戶設定 d17 [虛擬水平線類型] 選擇顯示類型。 j [星光顯示(相片 Lv)] 按下控制可開啟星光顯示。再次按下可結束星光顯示。 C [顯示模式(相片 Lv)] 按下控制可將為用戶設定 d10 [顯示模式(相片 Lv)] 選擇的選項從 [顯示設定效果] 切換至 [調整以方便查看],反之亦然。 W [峰值對焦顯示] 當對焦模式選為 MF 時,按一次控制可啟用峰值對焦。再次按下可結束峰值對焦。 W [啟動/停用觸控 Fn] 按下控制可啟用或停用觸控 Fn。 O [我的選單] 按下控制可顯示“我的選單”。 3 [存取我的選單首個項目] 按下控制將跳至“我的選單”中的首個項目。選擇該選項可快速存取常用的選單項目。 K [重播] 按下控制可開始重播。 Y [篩選重播] 按下控制可僅查看符合重播選單上 [篩選重播條件] 所選條件的照片。 Z [篩選重播(選擇條件)] 按下控制可跳至重播選單中的 [篩選重播條件]。 a [電動變焦 +] 若安裝了電動變焦鏡頭,按下控制時相機會進行放大。當 [Fn2 按鍵] 選為 [電動變焦 -] 時,此選項會自動啟用。 b [電動變焦 -] 若安裝了電動變焦鏡頭,按下控制時相機會進行縮小。當 [Fn1 按鍵] 選為 [電動變焦 +] 時,此選項會自動啟用。 J [選擇影像區域]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指令撥盤可選擇影像區域。 8 [影像品質/大小]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主指令撥盤可選擇影像品質選項,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副指令撥盤則可選擇影像大小。 m [白平衡] 若要選擇白平衡選項,請按住控制並同時旋轉主指令撥盤。某些選項提供可透過旋轉副指令撥盤進行選擇的副選項。 y [主動式 D-Lighting]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指令撥盤可調整主動式 D-Lighting。 W [柔化肌膚]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指令撥盤可調整柔化肌膚。 X [人像印象平衡]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指令撥盤可選擇人像印象平衡模式。 w [測光]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指令撥盤可選擇測光選項。 J [閃光模式/補償]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主指令撥盤可選擇閃光模式,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副指令撥盤則可調整閃光輸出量。 v [拍攝模式]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主指令撥盤可選擇拍攝模式。所選模式的選項(若存在)可透過按住控制並同時旋轉副指令撥盤進行選擇。 z [對焦模式/AF 區域模式] 按住控制並旋轉主指令撥盤可選擇對焦模式,按住控制並旋轉副指令撥盤則可選擇 AF 區域模式。 t [自動包圍]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主指令撥盤可選擇拍攝張數,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副指令撥盤則可選擇包圍遞增級數或主動式 D-Lighting 的量。 $ [多重曝光]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主指令撥盤可選擇模式,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副指令撥盤則可選擇拍攝張數。 2 [HDR 重疊]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主指令撥盤可選擇模式,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副指令撥盤則可調整 HDR 強度。 z [曝光延遲模式]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指令撥盤可選擇曝光延遲模式。 a [控制鎖定] -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主指令撥盤可鎖定快門速度(模式 S 和 M)。若要鎖定光圈(模式 A 和 M),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副指令撥盤。
- 若要鎖定對焦點選擇,按住控制同時使用多重選擇器選擇對焦點。
c [1 等級快門/光圈] 無論在用戶設定 b2 [曝光控制的 EV 等級] 中擇了何種選項,快門速度和光圈都將以 1 EV 為遞增級數進行調整。 - 在模式 S 和 M 下,按住控制並同時旋轉主指令撥盤可以 1 EV 為遞增級數調整快門速度。
- 在模式 A 和 M 下,按住控制並同時旋轉副指令撥盤可以 1 EV 為遞增級數調整光圈。
w [選擇非 CPU 鏡頭編號]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指令撥盤可選擇一個使用設定選單中[非 CPU 鏡頭資料]項目儲存的鏡頭編號。 X [對焦(M/A)] 透過旋轉鏡頭控制環可使手動對焦優先於自動對焦(自動對焦(連手動優先))。半按快門釋放按鍵期間,控制環可用於手動對焦。若要使用自動對焦重新對焦,請鬆開快門釋放按鍵,然後再次將其半按。 q [光圈] 旋轉鏡頭控制環可調整光圈。 E [曝光補償] 按住控制並同時旋轉指令撥盤或旋轉鏡頭控制環可調整曝光補償。 9 [ISO 感光度] 按住控制並同時旋轉指令撥盤或旋轉鏡頭控制環可調整 ISO 感光度。 t [光圈(開啟)] 逆時針旋轉鏡頭 Fn 環可擴大鏡頭光圈。當 [鏡頭 Fn 環(順時針)] 選為 [光圈(關閉)] 時,此選項會自動啟用。 q [光圈(關閉)] 順時針旋轉鏡頭 Fn 環可縮小鏡頭光圈。當 [鏡頭 Fn 環(逆時針)] 選為 [光圈(開啟)] 時,此選項會自動啟用。 i [曝光補償 +] 順時針旋轉鏡頭 Fn 環可增加曝光補償。當 [鏡頭 Fn 環(逆時針)] 選為 [曝光補償 –] 時,此選項會自動啟用。 h [曝光補償 –] 逆時針旋轉鏡頭 Fn 環可減少曝光補償。當 [鏡頭 Fn 環(順時針)] 選為 [曝光補償 +] 時,此選項會自動啟用。 d [ISO 感光度(增加)] 順時針旋轉鏡頭 Fn 環可增加 ISO 感光度。當 [鏡頭 Fn 環(逆時針)] 選為 [ISO 感光度(減少)] 時,此選項會自動啟用。 e [ISO 感光度(減少)] 逆時針旋轉鏡頭 Fn 環可減少 ISO 感光度。當 [鏡頭 Fn 環(順時針)] 選為 [ISO 感光度(增加)] 時,此選項會自動啟用。 [無] 控制不起作用。
指令撥盤
您可將以下功能指定給指令撥盤。若要查看選項,請反白顯示項目並按下 2。
功能 | 說明 |
---|---|
[曝光設定] | 在所選模式下交換主指令撥盤和副指令撥盤的功能。按下 4 或 2 反白顯示模式,然後按下 1 或 3 切換功能。 |
[對焦/AF 區域模式選擇] | 透過按下使用用戶設定 f2 [自定控制(拍攝)] 指定了 [對焦模式/AF 區域模式] 的控制並同時旋轉主指令撥盤和副指令撥盤來切換功能。 |
[副指令撥盤變焦作用] | 選擇副指令撥盤在變焦顯示中所執行的功能。
|
儲存和選用對焦位置
您可以透過按住指定了 [儲存對焦位置] 的自定控制來儲存目前對焦位置。按下指定了 [選用對焦位置] 的自定控制可立即恢復儲存的對焦位置(“記憶選用”)。若您經常以固定的對焦距離返回拍攝主體,會發現此功能非常實用。
- [選用對焦位置] 可以指定給多個控制。透過將 [儲存對焦位置] 選為 [儲存至全部] 儲存的對焦位置可以使用任何指定的控制選用。那些透過將 [儲存對焦位置] 選為 [逐一儲存] 儲存的對焦位置只能透過特定控制選用。
- 您可以在任何對焦模式下儲存對焦位置。
- 當取下鏡頭時,儲存的對焦位置會重設。
注意事項:儲存和選用對焦位置
- 顯示拍攝資訊時,無法儲存對焦位置。
- 環境溫度的變化可能會導致選用的對焦位置不同於儲存的對焦位置。
- 儲存對焦位置後對變焦所做的更改往往會改變選用該值時選擇的位置。
[儲存至全部]
- 將 [選用對焦位置] 指定給某個控制。
對您要用於記憶選用的每個控制重複該步驟。 - 在自定控制列表中選擇另一個控制,當提示選擇功能時,反白顯示 [儲存對焦位置] 並按下 2。
隨即顯示儲存選項。 - 反白顯示[儲存至全部]並按下 J。
- 在拍攝顯示中對焦於所需主體,然後按住指定了 [儲存對焦位置] 的控制。
若操作成功,拍攝顯示中將出現 4 圖示。 - 按下在步驟 1 中指定了 [選用對焦位置] 的任意控制。
- 儲存的對焦位置將恢復。
- 儘管可以將 [選用對焦位置] 指定給多個控制,但無論使用哪個控制,都將恢復相同的對焦位置。
- 按住指定了 [選用對焦位置] 的控制會啟動手動對焦 (MF),若在按下控制的同時半按快門釋放按鍵,相機將不會重新對焦。
[逐一儲存]
- 將 [選用對焦位置] 指定給多個控制。
- 在自定控制列表中選擇另一個控制,當提示選擇功能時,反白顯示 [儲存對焦位置] 並按下 2。
隨即顯示儲存選項。 - 反白顯示[逐一儲存]並按下 J。
- 在拍攝顯示中對焦於所需主體,然後按住指定了 [儲存對焦位置] 的控制。
拍攝顯示中將閃爍 4 圖示。 - 按下您要用於選用步驟 4 中儲存的對焦位置的按鍵。
- 在步驟 1 中指定了 [選用對焦位置] 的控制中,按下要用於選用步驟 4 中儲存的對焦位置的控制。
- 若操作成功,拍攝顯示中將出現一條訊息。
- 重複步驟 4–5 將其他對焦位置儲存至指定了 [選用對焦位置] 的其他控制。
- 按下該控制可選擇所需的對焦位置。
- 儲存至相關控制的對焦位置將恢復。
- 按住指定了 [選用對焦位置] 的控制會啟動手動對焦 (MF),若在按下控制的同時半按快門釋放按鍵,相機將不會重新對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