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焦
对焦可自动或手动调整,也可以使用触控控制进行调整。照相机如何对焦取决于您选择的对焦模式和AF区域模式。
选择对焦模式
对焦模式控制照相机的对焦方式。对焦模式可使用i菜单以及照片和视频拍摄菜单中的对焦模式项目进行选择(0 对焦模式、对焦模式、对焦模式)。
在默认设定下,对焦模式也可通过按住Fn2按钮并同时旋转主指令拨盘进行选择(0 功能按钮(Fn1和Fn2))。
选项 | 说明 | |
---|---|---|
AF-A | AF模式自动开关 |
|
AF-S | 单次AF | 适用于静止的拍摄对象。半按快门释放按钮进行对焦。若照相机可以对焦,对焦点将由红色变为绿色;半按快门释放按钮期间,对焦将锁定。若照相机无法对焦,对焦点将闪烁红色,快门释放将被禁用。 |
AF-C | 连续AF | 适用于移动的拍摄对象。半按快门释放按钮期间,照相机将持续对焦;若拍摄对象移动,照相机将预测与拍摄对象间的最终距离并根据需要调整对焦。在默认设定下,仅当拍摄对象清晰对焦(对焦优先)时才能释放快门,但可以通过自定义设定a1(AF-C 优先选择)改变为随时可以释放快门(快门释放优先)。 |
AF-F | 全时AF | 照相机根据拍摄对象的移动或构图变化持续调整对焦。半按快门释放按钮时,对焦点将从红色变为绿色,且对焦将锁定。该选项仅适用于视频模式。 |
MF | 手动对焦 | 手动对焦(0 手动对焦)。无论拍摄对象是否清晰对焦都可释放快门。 |
自动对焦
照相机对焦期间屏幕可能变亮或变暗,照相机无法对焦时,对焦点有时也可能以绿色显示。以下情形时,照相机可能无法使用自动对焦进行对焦:
- 拍摄对象包含平行于画面长边缘的线条
- 拍摄对象缺少对比度
- 位于对焦点的拍摄对象包含高对比亮度的区域,或包含聚光灯、霓虹灯或其他有亮度变化的光源
- 在荧光灯、水银灯、钠汽灯或其他类似灯光下屏幕中出现闪烁或条带痕迹
- 使用十字(星芒)滤镜或其他特殊滤镜
- 拍摄对象看起来小于对焦点
- 拍摄对象由规则的几何图案组成(例如,百叶窗或摩天大楼上的一排窗户)
关闭照相机
若您在对焦后关闭照相机并重新开启,对焦位置可能会发生改变。
AF区域模式
对焦点可使用多重选择器进行定位。AF区域模式控制照相机为自动对焦选择对焦点的方式。默认设定为自动区域AF,但使用i菜单以及照片和视频拍摄菜单中的AF区域模式项目可以选择其他选项(0 AF区域模式、AF区域模式、AF区域模式)。
在默认设定下,AF区域模式也可通过按住Fn2按钮并同时旋转副指令拨盘进行选择(0 功能按钮(Fn1和Fn2))。
选项 | 说明 | |
---|---|---|
3 | 微点AF | 推荐用于静止拍摄对象的拍摄(例如建筑物、摄影棚场景拍摄或微距拍摄)。微点AF适用于精确对焦于画面中的所选点。该选项仅当选择了照片模式且对焦模式选为单次AF时可用。对焦速度可能比单点AF慢。 |
d | 单点AF | 照相机对焦于用户所选择的点。适用于静止的拍摄对象。 |
e | 动态区域AF | 照相机对焦于用户所选择的点。若拍摄对象短暂偏离所选点,照相机将根据来自周围对焦点的信息进行对焦。用于拍摄运动员和使用单点AF难以构图的其他动态拍摄对象。该选项仅当选择了照片模式且对焦模式选为AF模式自动开关或连续AF时可用。 |
f | 宽区域AF(S) | 照相机对焦于更宽的区域,宽区域AF(L)的对焦区域会大于宽区域AF(S)的对焦区域,除此之外,其他与单点AF相同。用于拍摄快照或使用单点AF难以构图的移动中的拍摄对象,或者在视频模式下进行摇摄和倾斜拍摄期间或拍摄移动中的拍摄对象时使对焦平稳。若所选对焦区域内包含距离照相机不同远近的拍摄对象,照相机将优先为最近位置的拍摄对象对焦。 |
g | 宽区域AF(L) | |
h | 自动区域AF |
|
s:中央对焦点
在除自动区域AF之外的所有AF区域模式下,当对焦点位于画面中央时,对焦点中会出现一个点。
快速对焦点选择
若要快速选择对焦点,请在自定义设定a3(使用的对焦点)中选择每个其他对焦点以仅使用可用对焦点的四分之一。微点AF和宽区域AF(L)的可用对焦点数量不会改变。
脸部/眼部侦测AF
使用自动区域AF拍摄人物拍摄对象时,可使用自定义设定a2(自动区域AF脸/部侦测)来选择照相机是同时侦测人物拍摄对象的脸部和眼部(脸部/眼部侦测自动对焦)还是只侦测脸部(脸部侦测自动对焦)。
- 若选择了脸部和眼部侦测开启且侦测到人物脸部,一个表示对焦点的黄色边框将会出现在拍摄对象的脸部周围。若照相机侦测到拍摄对象的眼部,黄色对焦点则将出现在拍摄对象两只眼睛中的一只上。在b(自动)模式下会始终启用脸部和眼部侦测开启。
- 选择了脸部侦测开启时侦测到的脸部同样以一个黄色对焦点标识。
- 若对焦模式选为AF-C,或在对焦模式选为AF-A时若照相机使用AF-C进行拍摄,当侦测到脸部或眼部时,对焦点将以黄色点亮。
- 若对焦模式选为AF-S,或在对焦模式选为AF-A时若照相机使用AF-S进行拍摄,照相机清晰对焦时对焦点将变为绿色。
- 若侦测到多个人物的脸部或眼部,e和f图标将出现在对焦点上。您可通过按下4或2将对焦点定位至其他脸部或眼部。
- 若拍摄对象被侦测到脸部后将视线移开,对焦点将移动以跟踪其动作。
- 在播放过程中,您可以通过按下J放大用于对焦的脸部或眼睛。
脸部/眼部侦测AF
- 眼部侦测在视频模式下不可用。
-
在以下情况时眼部或脸部可能无法正常侦测到:
- 拍摄对象的脸部占据画面中很大或很小的比例,
- 拍摄对象的脸部被照得过亮或过暗,
- 拍摄对象佩戴了眼镜或太阳镜,
- 拍摄对象的脸部或眼睛被头发或其他物体遮挡,或
- 拍摄期间拍摄对象剧烈移动。
动物侦测自动对焦
在b以外的模式下,当自定义设定a2(自动区域AF脸/眼部侦测)选为动物侦测开启时,照相机将侦测狗和猫的脸部和眼部(动物侦测自动对焦)。在f(宠物像)模式下会始终启用动物侦测开启。
- 当照相机侦测到狗或猫的脸部时,一个表示对焦点的黄色边框将会出现在拍摄对象的脸部周围。若照相机侦测到拍摄对象的眼部,黄色对焦点则将出现在拍摄对象两只眼睛中的一只上。
- 若对焦模式选为AF-C,或在对焦模式选为AF-A时若照相机使用AF-C进行拍摄,当侦测到脸部或眼部时,对焦点将以黄色点亮。
- 若对焦模式选为AF-S,或在对焦模式选为AF-A时若照相机使用AF-S进行拍摄,照相机清晰对焦时对焦点将变为绿色。
- 若侦测到多只狗或猫的脸部或眼部,e和f图标将出现在对焦点上。您可通过按下4或2将对焦点定位至其他脸部或眼部。
- 在播放过程中,您可以通过按下J放大用于对焦的脸部或眼部。
动物侦测自动对焦
- 根据拍摄环境的不同,当动物侦测开启处于启用状态时,照相机可能无法侦测到某些品种动物的脸部或眼部。或者,照相机可能在狗或猫的脸部或眼部范围之外显示边框。
-
在以下情况时眼部或脸部可能无法正常侦测到:
- 拍摄对象的脸部占据画面中很大或很小的部分,
- 拍摄对象的脸部光线过亮或过暗,
- 拍摄对象的脸部或眼部被皮毛或其他物体遮挡,
- 拍摄对象的眼部颜色与脸部其余地方类似,
- 拍摄期间拍摄对象剧烈移动。
- 眼部侦测在视频模式下不可用。
- 来自AF辅助照明器的光线可能对某些动物的眼部产生不良影响;建议您将自定义设定a8(内置AF辅助照明器)选为关闭。
对象跟踪
当AF区域模式选为自动区域AF时,照相机可跟踪所选对焦点上的拍摄对象。
- 按下J可启用跟踪对焦;对焦点将变为瞄准网格。
- 将瞄准网格置于拍摄对象上,并再次按下J可启动跟踪;对焦点将跟踪在画面中移动的所选拍摄对象。若要结束跟踪并选择中央对焦点,请再次按下J。请注意,对焦模式选为AF-C或AF-A时,若您在静态拍摄期间半按快门释放按钮启动跟踪,照相机将仅在半按快门释放按钮期间跟踪拍摄对象;松开该按钮时,跟踪将结束并将恢复在启动跟踪前有效的对焦点。
- 若要退出对象跟踪模式,请按下W按钮。
对象跟踪
照相机可能无法跟踪以下拍摄对象:移动迅速,离开画面或被其他物体遮挡,大小、色彩或亮度明显变化,太小、太大、太亮、太暗,或者色彩或亮度与背景相似。
触控快门
触控控制可用于对焦和释放快门。轻触屏幕进行对焦,然后抬起手指即可释放快门。
轻触如图所示的图标可选择通过在拍摄模式中轻触屏幕所执行的操作。有以下选项可供选择:
W |
|
---|---|
V |
|
X | 触控快门禁用。 |
当使用触控控制选择一只眼睛时,请注意照相机可能无法对焦于您想对焦的那一只眼睛。请使用多重选择器选择所需眼睛。
使用触控拍摄选项拍摄照片
- 触控控制无法用于手动对焦。
- 当显示W 图标时,快门释放按钮可用于拍摄照片。
- 触控控制无法用于在视频录制过程中拍摄照片。
- 在连拍过程中,使用触控控制一次仅可拍摄一张照片。请使用快门释放按钮进行连拍。
- 在自拍模式下,当您触摸显示屏时,对焦将锁定于所选拍摄对象,在您从屏幕上抬起手指约10秒后,快门将会释放。若所选拍摄张数大于1,剩余照片将在一次连拍中进行拍摄。
手动对焦
手动对焦可用于自动对焦无法产生预期效果的情况。将对焦点置于您的拍摄对象上并旋转对焦环或控制环直至拍摄对象清晰对焦。
若要提高精度,请轻触X按钮放大镜头视野。
当拍摄对象清晰对焦时,对焦点将点亮绿色且屏幕中将显示对焦指示(I)(电子测距仪)。
对焦指示 | 说明 | ||
---|---|---|---|
I | 拍摄对象清晰对焦。 | ||
F | 对焦点位于照相机和拍摄对象之间。 | ||
H | 对焦点位于拍摄对象之后。 | ||
F | H | 照相机无法确定拍摄对象是否清晰对焦。 | |
(闪烁) |
使用手动对焦拍摄不适合自动对焦的拍摄对象时,请注意,当拍摄对象未清晰对焦时,屏幕中也可能显示对焦指示(I)。请放大镜头视野并确认对焦。当照相机难以对焦时,推荐使用三脚架。
具备对焦模式选择的镜头
使用镜头上的控制可选择手动对焦。
焦平面位置
拍摄对象和照相机之间的距离可通过以照相机机身的焦平面标记(E)为基准进行测量。镜头卡口边缘到焦平面之间的距离是16 mm。
对焦轮廓增强
若使用自定义设定d9(轮廓增强加亮显示)启用了对焦轮廓增强,在手动对焦模式下,清晰对焦的物体将使用彩色轮廓标识。请注意,若照相机无法侦测到轮廓,轮廓增强加亮显示可能不会显示,此时可通过屏幕中显示的镜头视野确认对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