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持久力
使用一块充满电的EN-EL18c(2500mAh)锂离子电池组1可录制的视频片段或照片张数如下所示。实际持久力根据电池状态、拍摄间隔以及在照相机菜单中所选项的不同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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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单张拍摄释放模式:约3580张(CIPA标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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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连拍释放模式:约8670张(尼康标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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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约105分钟4
以下操作将会降低电池持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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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显示屏,例如进行即时取景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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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半按快门释放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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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自动对焦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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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NEF(RAW)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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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速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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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照相机以太网、Wi-Fi(无线局域网络)和蓝牙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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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连接了另购配件的情况下使用照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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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VR镜头时开启VR(减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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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AF-P镜头反复进行变焦
为确保能充分利用尼康EN-EL18c锂离子电池组,请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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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电池接点的清洁。弄脏的接点会降低电池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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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后请立即使用电池,否则会造成电池电量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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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设定菜单中的[j图标,请在MH-26a充电器中校准电池( 校准电池 )。若电池未使用的时间超过6个月,校准完成时请重新为电池充电。
]选项定期检查电池状态。若在[ ]区域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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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也可使用EN-EL18b/EN-EL18a/EN-EL18锂离子电池组。但是请注意,电池完全充满一次电时,使用EN-EL18比使用EN-EL18c/EN-EL18b/EN-EL18a可拍摄的照片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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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从无穷远到最小范围来回对焦1次,每30秒在默认设定下拍摄1张照片。未使用即时取景。使用AF-S尼克尔24-70mm f/2.8E ED VR镜头在23℃(±2℃)时测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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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品质设为JPEG标准,图像尺寸设为大,快门速度为1/250秒,半按快门释放按钮3秒后,镜头从无穷远到最小范围来回对焦3次;连续6次拍摄后,显示屏开启5秒后关闭;在待机定时器的时间耗尽前不执行任何操作。接下来重复该循环。使用AF-S尼克尔70-200mm f/2.8E FL ED VR镜头(减震关闭)在23℃(±2℃)时测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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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国际相机影像器材工业协会(CIPA)指定条件下测量的实际电池持久力。使用AF-S尼克尔24-70mm f/2.8E ED VR镜头在23℃(±2℃)时测试的结果。在默认设定下执行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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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拍摄最长可达2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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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照相机温度升高,录制可能会在达到最大长度或尺寸之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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