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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選單項目:“自動捕捉”

[自動捕捉] 項目已新增至相片拍攝和短片記錄選單。當相機偵測到主體滿足某些條件時,例如它在畫面中、在特定距離範圍內或沿特定方向移動,這些項目用於自動進行單次連拍或記錄短片。它們甚至可幫助拍攝者在不在場的情況下自動拍照或記錄短片。

選項 說明
[開始] 顯示自動捕捉設定並調整自動捕捉條件。在設定確認對話窗中查看所選條件以確定它們是否如預期行動時,按下短片記錄按鍵來啟動自動捕捉。
[選擇使用者預設]
  • 自動拍攝條件可儲存至使用者預設 [使用者預設 1] 到 [使用者預設 5]。反白顯示預設並按下 2 可顯示一個選單,您可在其中重新命名預設並查看設定或將它們複製到其他預設。
    • [查看設定]:查看所選預設中的設定。
    • [重新命名]:重新命名預設。預設名稱最長可達 19 個字元。
    • [複製]:反白顯示儲存目的地並按下 J,將設定複製到所選預設。
  • 若要立即使用先前儲存的預設中的條件來啟動自動捕捉,請選擇該預設,然後選擇 [開始]。

自動捕捉設定顯示

在相片拍攝或短片記錄選單中將 [自動捕捉] 選為 [開始],可查看自動捕捉設定顯示。反白顯示項目並按下 J 以顯示所選項目的選項。

  1. [拍攝條件]
  2. [進階條件:動作]
  3. [進階條件:主體偵測]
  1. [進階條件:距離]
  2. [目標區域]
  3. [時間設定選項]
選項 說明
[拍攝條件]
  • 調整自動拍攝條件。

    • [動作]:選擇(M)此選項可將主體的移動方向作為觸發開始自動捕捉拍攝必須滿足的條件之一。
    • [主體偵測]:選擇(M)此選項可將主體的偵測作為觸發開始自動捕捉拍攝必須滿足的條件之一。
    • [距離]:若選擇(M)此選項,當主體在指定的距離範圍時,拍攝將繼續。
  • 滿足全部所選條件時才會觸發自動捕捉。
[進階條件:動作] 僅當 [拍攝條件] 選為(M)[動作] 時,此選項才會生效。它用於選擇將觸發自動捕捉的主體移動方向、大小和速度(0“拍攝條件”>“動作”)。
[進階條件:主體偵測] 僅當 [拍攝條件] 選為(M)[主體偵測] 時,此選項才會生效。它用於選擇將觸發自動捕捉的主體類型和大小(0“拍攝條件”>“主體偵測”)。
[進階條件:距離] 僅當 [拍攝條件] 選為(M)[距離] 時,此選項才會生效。它用於選擇將觸發自動捕捉的主體存在距離範圍(0“拍攝條件”>“距離”)。當主體在指定的距離範圍時,拍攝將繼續。
[目標區域] 當 AF 區域模式選為 [自動區域 AF] 時,選擇用於主體偵測的對焦點。如果在任何所選對焦點偵測到符合觸發條件的主體,將觸發自動捕捉。目標區域選擇可用於停用被障礙物阻擋的畫面區域中的對焦點,或者為了主體偵測而忽略它們,確保更加可靠地偵測所需主體。
[時間設定選項]

選擇 [記錄時間長度選擇] 和 [拍攝後等待時長] 的值。

  • [記錄時間長度選擇]:選擇在觸發自動捕捉後,相機將拍攝多長時間。即使不再符合觸發條件,拍攝也將持續所選時間。
    • 根據相機設定的不同,拍攝可能在所選時間超過時效之前結束。
  • [拍攝後等待時長]:選擇相機在單次連拍後等待的最短時間。單次連拍完成後,即使符合觸發條件,拍攝也會在所選時間內保持暫停。

使用自動捕捉來拍攝照片

拍攝前

  • 我們建議使用以下電源之一,以防止在拍攝期間斷電:

    • 一塊已完全充滿電的電池
    • 另購的 EH‑7P AC 變壓充電器
    • 另購的 EH‑8P AC 變壓器,配有一根 UC‑E25 USB 線(兩端帶有 C 型連接器)
    • 另購的 EP‑5B 電源連接器,配有 EH‑5d、EH‑5c 或 EH‑5b AC 變壓器
  • 在相片模式下,只有 [FX(36×24)] 和 [DX(24×16)] 影像區域可用。當選擇 [1:1(24×24)] 或 [16:9(36×20)] 時,無法使用自動捕捉。
  1. 將相機安裝在三腳架上或採取其他措施使其保持穩定。

    構圖之後將相機固定到位。

    構圖

    建議您選擇比平時更廣的廣角,直到您習慣自動捕捉為止。

  2. 使用相片/短片選擇器選擇所需模式(相片或短片)。

  3. 若您正在使用自動捕捉進行拍照,請選擇連續拍攝模式:[高速連拍]、[低速連拍]、[C30]、[C60] 或 [C120]。

    • 若您正在使用自動捕捉記錄短片,請進入步驟 4。
    • 若選擇了單張或自拍模式,相機將在自動捕捉開始時臨時切換為高速連拍模式。

    • 若選擇了低速連拍或高速連拍模式,請在繼續之前選擇每秒拍攝幅數。
  4. 對焦點定位。

    選擇 AF 區域模式並在您期望主體出現的畫面區域中定位對焦點。

    • 若啟用自動對焦,相機將在自動捕捉過程中臨時切換為對焦模式 AF‑C
    • 若 AF 區域模式選為 [自動區域 AF],則在高速連拍模式下選擇 20 fps 的每秒拍攝(前捲)幅數時,實際每秒拍攝幅數會降至 15 fps。
    • 使用手動對焦時,將鏡頭對焦模式切換器滑動至 [M] 並手動調整對焦。配備有對焦模式切換器的鏡頭只能使用手動對焦。
  5. 反白顯示相片拍攝或短片記錄選單中的 [自動捕捉] 並按下 2

  6. 選取 [選擇使用者預設],然後反白顯示自動捕捉設定的目的地預設,然後按下 J

    從預設 [使用者預設 1] 到 [使用者預設 5] 中選擇目的地。

  7. 反白顯示 [開始] 並按下 J

    將顯示自動捕捉設定。

  8. 反白顯示 [拍攝條件] 並按下 J

    • 調整自動拍攝條件。反白顯示選項並按下 J 確定選擇(M)或取消選擇(U)。
    • 按下 X 可儲存更改並返回自動捕捉設定顯示。
  9. 調整 [拍攝條件] 的每個所選條件的設定。

    • 有關當啟用(M)[動作] 時可用條件的資訊,請參見““拍攝條件”>“動作””(0“拍攝條件”>“動作”)。
    • 有關當啟用(M)[主體偵測] 時可用條件的資訊,請參見““拍攝條件”>“主體偵測””(0“拍攝條件”>“主體偵測”)。
    • 有關當啟用(M)[距離] 時可用條件的資訊,請參見““拍攝條件”>“距離””(0“拍攝條件”>“距離”)。
    • 儘管可同時使用多個 [拍攝條件],但仍建議您一次僅啟用(M)一個條件,直到您習慣自動捕捉為止。
  10. 反白顯示 [目標區域] 並按下 J

    • 當 AF 區域模式選為 [自動區域 AF] 時,選擇用於主體偵測的對焦點。目標區域選擇在其他 AF 區域模式中不可用。若選擇其他模式,請進入步驟 11。
    • 目標區域選擇可用於停用被障礙物阻擋的畫面區域中的對焦點,或者為了主體偵測而忽略它們,確保更加可靠地偵測所需主體。
    • 按下 J 防止對焦點用於主體偵測(停用的對焦點顯示為紅色)。再次按下 J 解除(重新啟用)對焦點。
    • 按下 X 啟用所有對焦點。
    • 按下 WQ)停用所有對焦點。
    • 輕觸螢幕可以一次啟用和停用九個對焦點(在 3 × 3 網格中)。
    • 按下 i 可儲存更改並返回自動捕捉設定顯示。

    已停用對焦點

    將僅在所選對焦點附近偵測符合 [拍攝條件] 的主體。例如,相機將忽略已停用的對焦點的移動,即使 [動作] 已啟用(M)。

  11. 反白顯示 [時間設定選項] 並按下 J

    • 使用 [記錄時間長度選擇] 以選擇每個單獨單次連拍或短片記錄的長度;選項包括 [OFF](無限制)和 1 秒到 30 分鐘的值。選擇 [OFF] 以外的選項時,即使不再符合觸發條件,拍攝也將持續所選時間。
    • 使用 [拍攝後等待時長],可選擇再次開始拍攝之前相機等待的最短時長,範圍為 0 秒到 30 分鐘。
    • 按下 J 可儲存更改並返回自動捕捉設定顯示。
  12. 按下 i 按鍵。

    • 螢幕中將顯示設定確認對話窗。
    • 目前選擇的(M)[拍攝條件] 會列在對話窗左上角。

  13. 檢查相機可使用所選條件根據需要偵測主體。

    • 相機偵測到的主體在設定確認對話窗中以綠色框顯示。
    • 當 AF 區域模式選為 [自動區域 AF] 以外的選項時,可以選擇對焦點。
    • 若 AF 區域模式選為 [廣闊區域 AF(C1)] 或 [廣闊區域 AF(C2)],則可透過按住對焦模式按鍵並按下 1342 來選擇對焦區域大小。
    • 您可透過按下對焦模式按鍵並旋轉副指令撥盤,從設定確認對話窗中選擇 AF 區域模式。
    • 若沒有如預期顯示綠色框,請按下 i 按鍵並重複步驟 9 和 10,直到達到想要的結果。

  14. 啟動自動捕捉。

    • 若要啟動自動捕捉,按下設定確認對話窗中的短片記錄按鍵。
    • 當偵測到符合所選條件的主體時將開始拍攝,並在符合條件時繼續拍攝。
    • 僅當為 [拍攝條件] 選擇的所有選項得到滿足時才會觸發自動捕捉。
    • 若三分鐘左右沒有執行任何操作,拍攝顯示將關閉以節省電量,但是自動捕捉仍保持啟動狀態。按下 DISP 按鍵或半按快門釋放按鍵可重新啟動顯示。

自動捕捉待機顯示

  • A- CAP” 將顯示在控制面板中。

  • X 圖示將在拍攝顯示中閃爍。

預先釋放捕捉/拍攝

當拍攝模式選為 [C30]、[C60] 或 [C120] 時,用戶設定 d3 [預先釋放捕捉/拍攝選項] 的所選設定適用。

寧靜模式

在設定選單中將 [寧靜模式] 選為 [ON] 可啟用寧靜模式。

拍攝條件”>“動作

此選項用於選擇將觸發自動捕捉的主體移動方向、大小和速度。

  1. 在自動捕捉設定顯示中反白顯示 [進階條件:動作] 並按下 J

    將顯示移動條件。

  2. 按下 WQ)按鍵並選擇方向。

    • 將顯示方向條件。
    • 反白顯示方向並按下 J 確定選擇(M)或取消選擇(U)。
    • 按下 X 可儲存更改並返回移動設定顯示。

  3. 旋轉主指令撥盤選擇主體速度。

    旋轉主指令撥盤可選擇範圍為 [1] 到 [5] 的 [Speed]。選擇較高的值可將主體偵測限制到移動較快的主體,選擇較低的值以包括移動速度較低的主體。

    大小和速度

    • 符合 [Subject Size] 和 [Speed] 條件的主體在移動設定顯示中以綠色框顯示。
    • [Speed] 是指主體水平穿過畫面所需的時間。每個值的大致時間如下所示。可能無法偵測移動速度太快的主體。

      • [1]:約 5 秒或更短
      • [2]:約 4 秒或更短
      • [3]:約 3 秒或更短
      • [4]:約 2 秒或更短
      • [5]:約 1 秒或更短
    • 將 [Subject Size] 和 [Speed] 選為 [1],相機可輕鬆偵測以各種速度移動的各種大小的主體。建議您從較低的值開始,然後逐漸增加,同時檢查移動設定顯示中綠色框的顯示或者拍攝測試照片,直到主體偵測根據需要運作。
  4. 旋轉副指令撥盤可選擇主體大小。

    旋轉副指令撥盤可選擇範圍為 [1] 到 [5] 的 [Subject Size]。選擇較低值以包括較小的主體,選擇較高值以將主體偵測限制為較大的主體。

    大小選項

    • 符合 [Subject Size] 和 [Speed] 條件的主體在移動設定顯示中以綠色框顯示。
    • 下面列出了每個 [Subject Size] 選項的實際主體大小(透過對焦點測量)。

      • [1]:4 個對焦點或更大
      • [2]:8 個對焦點或更大
      • [3]:14 個對焦點或更大
      • [4]:24 個對焦點或更大
      • [5]:34 個對焦點或更大

      透過 14 個對焦點偵測的主體

  5. 按下 i 按鍵。

    相機將儲存更改並返回自動捕捉設定顯示。

拍攝條件”>“主體偵測

此選項用於選擇將觸發自動捕捉的主體類型和大小。

  1. 在自動捕捉設定顯示中反白顯示 [進階條件:主體偵測] 並按下 J

    將顯示主體偵測條件。

  2. 按下 WQ)按鍵並選擇需要的主體類型。

    • 選擇包括自動、人物、動物、交通工具和飛機。
    • 按下 J 可儲存更改並返回主體偵測顯示。

  3. 旋轉主指令撥盤選擇主體大小。

    從值 [1] 到 [5] 中選擇 [Subject Size]。選擇較低值以包括較小的主體,選擇較高值以將主體偵測限制為較大的主體。

    大小選項

    • 符合 [Subject Size] 條件的主體在主體偵測顯示中以綠色框顯示。
    • 每個設定的實際主體大小(畫角百分比)如下所示。

      • [1]:2.5% 或以上
      • [2]:5% 或以上
      • [3]:10% 或以上
      • [4]:15% 或以上
      • [5]:20% 或以上

      偵測到大小為 20% 的主體

    • [Subject Size] 為 [1] 可讓相機更容易偵測各種大小的主體。建議您從較低的值開始,然後逐漸增加,同時檢查主體偵測顯示中綠色框的顯示或者拍攝測試照片,直到主體偵測根據需要運作。
  4. 按下 i 按鍵。

    相機將儲存更改並返回自動捕捉設定顯示。

注意事項:主體偵測

如果選擇“自動”或“人物”,當偵測到人像主體時將開始自動捕捉,無論他們是否面向相機。

拍攝條件”>“距離

選擇相機偵測到主體進行自動捕捉的最大和最小距離。當主體在指定的距離範圍時,自動捕捉拍攝將繼續。

“進階條件:距離”

當安裝了 NIKKOR Z 鏡頭時,您可以使用 [進階條件:距離] 功能。該功能可能不適用於其他鏡頭。

  1. 在自動捕捉設定顯示中反白顯示 [進階條件:距離] 並按下 J

    • 將顯示距離條件。
    • 對焦點目標將出現在距離條件顯示中。

    對焦點目標

  2. 選擇相機偵測到主體進行自動捕捉的最近和最遠距離。

    • 將目標放在距離最近的主體上方進行自動捕捉主體偵測,並按下 AF-ON 按鍵以設定最小距離,它將在顯示中顯示為 [Near]。旋轉主指令撥盤可微調最小距離。

    • 將目標放在距離最遠的主體上方進行自動捕捉主體偵測,並半按快門釋放按鍵以設定最大距離,它將在顯示中顯示為 [Far]。旋轉副指令撥盤可微調最大距離。

      微調“Near”與“Far”的距離

      微調僅適用於尼康 Z 接環鏡頭,但不適用於 NIKKOR Z 58mm f/0.95 S Noct 。

      “Near”與“Far”顯示

      [Near] 與 [Far] 的距離僅以米為單位顯示。即使設定選單中的 [距離單位] 選為 [英尺(ft)],也不會以英尺為單位顯示。

  3. 按下 i 按鍵。

    相機將儲存更改並返回自動捕捉設定顯示。

暫停並結束自動捕捉

  • 若要暫停自動捕捉並返回設定確認對話窗,請按下短片記錄按鍵。再次按下該按鍵可恢復自動捕捉。
  • 若要結束自動捕捉並退回到拍攝顯示,請按下 OQ)按鍵。

注意事項:自動捕捉

  • 在自動捕捉待機過程中,相機按如下所述進行對焦。
    • [拍攝條件] > [距離] 已啟用(M):相機在所選的 [Far] 距離處對焦。
    • [拍攝條件] > [距離] 已停用(U):當自動捕捉開始時,相機對焦在有效距離。
  • 畫面中有多個主體時,相機無法偵測 [目標區域] 中的主體。
  • 下雨和降雪可能會干擾主體偵測。降雪、熱霾或其他天氣現象可能會觸發自動捕捉。
  • 當周圍溫度較高或相機已用於長時間拍攝時,自動捕捉可能會自動結束,以防止相機過熱。

在自動捕捉過程中

自動捕捉拍攝正在進行時,除 DISP、短片記錄以及 OQ)按鍵以外的所有控制都停用。在嘗試調整相機設定之前結束自動捕捉。

自動捕捉:限制

自動捕捉無法與某些相機功能組合使用,包括:

  • 長時間曝光(“Bulb”或“Time”),
  • 自拍,
  • 包圍,
  • 多重曝光,
  • HDR 重疊,
  • 間隔定時拍攝,
  • 縮時短片記錄,
  • 對焦移動拍攝,
  • 像素位移拍攝,及
  • 電子減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