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疊(疊加)
將兩張現有相片
在 i 選單中選擇 [修飾],然後反白顯示 [重疊(疊加)] 並按下 2。
選擇照片。
- 使用多重選擇器反白顯示照片。
- 若要全螢幕查看反白顯示的照片,請按住 X 按鍵。
- 若要選擇反白顯示的照片,請按下 W(Q)按鍵。所選相片將以核選符號(
)標記。若要取消核選(
)並取消選擇目前照片,請再次按下 W(Q)按鍵。
- 無法選擇具有不同影像區域的照片。
- 選擇了第二張照片後,請按下 J 繼續。
調整平衡。
您可在顯示區內預覽重疊影像。按下 1 或 3 可調整兩張照片之間的平衡。按下 1 可使第一張照片更清晰,而第二張照片不那麼清晰,按下 3 則效果相反。
儲存重疊影像。
按下 J 可儲存重疊影像。
- 預覽影像的色彩和亮度可能與最終照片不同。
- 只能選擇使用本相機建立的照片。無法選擇使用其他型號相機建立的照片。
- 只有使用相片拍攝選單的 [影像區域] > [選擇影像區域] 中相同選項所建立的照片才可進行重疊。
- 建立的重疊影像的影像品質設定與其中品質最高照片的設定相同。
- 包含 NEF(RAW)照片的重疊影像將以影像品質 [JPEG/HEIF 精細m] 進行儲存。
- 重疊影像中的所有 JPEG 照片必須為相同大小。
- 重疊影像同時包含 NEF(RAW)影像和 JPEG 影像時,重疊影像的大小與 JPEG 照片的相同。
- 重疊影像與兩張所選照片中的第一張照片具有相同的相片資訊(包括拍攝日期、測光、快門速度、光圈、拍攝模式、曝光補償、焦距以及照片方向)、白平衡值及 Picture Control 設定。但版權資訊不會複製到新照片中。註釋也不會複製;但重疊影像時在相機中所設的影像註釋將新增至重疊的影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