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錄短片(b 模式)
透過將
相片/短片選擇器 旋轉至 1 選擇短片模式。請注意,當相機處於短片模式時,另購的閃光燈元件無法使用。
將模式撥盤旋轉至 AUTO(b)。
按下
短片記錄按鍵 開始記錄。螢幕中將顯示一個記錄指示器且拍攝顯示的邊框將變為紅色。螢幕中還會顯示剩餘時間,即可記錄至記憶卡中的新短片片段的大致時間長度。
- 記錄指示器
- 短片記錄時間(已記錄的短片片段長度)
- 最長記錄時間
- 記錄指示器(紅色邊框)
- 記錄期間,您可透過按下 AF-ON 按鍵使相機重新對焦。
- 聲音透過
內置收音器 進行記錄。記錄期間切勿遮蓋收音器。 - 您也可以輕觸螢幕中的主體進行對焦。
再次按下短片記錄按鍵結束記錄。
0 圖示表示無法記錄短片。
- 若出現以下情況,短片記錄將自動結束:
- 達到最長時間長度,
- 電池電量耗盡,
- 選擇不同的拍攝模式,
- 使用相片/短片選擇器切換模式,
- 鏡頭被取下,或
- 相機內部溫度過高。
- 在以下情況時記錄的短片片段中,您可能會聽到相機發出的聲音:
- 自動對焦期間,
- 減震期間,
- 使用電動光圈時,或
- 使用電動變焦時。
- 您可能會在拍攝顯示中看到以下現象。此時在使用相機記錄的所有短片片段中也會看到這些現象:
- 由螢光燈、水銀燈或鈉燈等光源照亮的場景中的閃爍或條帶痕跡,
- 移動期間的變形(高速移動經過畫面的火車或汽車等單個主體可能會變形,或者當相機水平搖攝時整個畫面可能會出現變形),
- 鋸齒狀邊緣、彩色邊紋、摩爾紋或亮點,
- 在由閃爍標識和其他間歇光源照亮的場景中,或者當主體被頻閃或其他閃光光源暫時照亮時出現的明亮區域或明亮條紋,
- 短片記錄期間使用了電動光圈時的閃爍。
- 請注意,若您使用 X 按鍵放大鏡頭視野,則可能出現雜訊(隨意分佈的明亮像素、霧像或線條)或者意外的色彩。
- 在記錄時,請避免將相機朝向太陽或其他強光源,否則可能會損壞相機內部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