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连机闪光灯
当使用了另购的闪光灯组件时,快门速度可按照下表进行设定:
模式 |
快门速度 |
---|---|
b |
由照相机自动设定(1/200秒–1/60秒) |
P、A |
由照相机自动设定(1/200秒–1/60秒)* |
S |
1/200秒–30秒 |
M |
1/200秒–30秒、Bulb、Time |
-
当闪光模式选为慢同步、慢后帘同步或防红眼带慢同步时,快门速度可低至30秒。
本照相机无法与在照相机X接点应用超过250V电压或是会使配件热靴的接点短路的闪光灯组件一起使用。使用这些闪光灯组件不仅可能干扰照相机的正常操作,还会损坏照相机和/或闪光灯的闪光同步电路。
当在照相机上安装了支持尼康创意闪光系统的另购闪光灯组件并设为TTL时,照相机将使用监控预闪进行均衡或标准“i‑TTL补充闪光”式闪光控制。i‑TTL闪光控制不适用于不支持尼康创意闪光系统的闪光灯组件。本照相机支持以下i‑TTL闪光控制类型:
闪光控制 |
说明 |
---|---|
i‑TTL均衡补充闪光 |
照相机使用“i‑TTL均衡补充闪光”式闪光控制以达到主要拍摄对象与周围背景光线之间的自然平衡。按下快门释放按钮后并在即将进行主闪光之前,闪光灯组件将发出一系列监控预闪,照相机可使用其优化闪光量,实现主要拍摄对象与周围背景光线之间的平衡。 |
标准i‑TTL补充闪光 |
调整闪光量以使画面光线达到标准水平;不考虑背景的亮度。在强调主要拍摄对象而忽略背景细节,或使用了曝光补偿的拍摄中,推荐使用该选项。 |
-
选择了[
]时,标准i‑TTL补充闪光功能将自动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