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自動)模式還可用於簡單的“即取即拍”型短片記錄。

  1. 開啟相機。

    螢幕將開啟。

  2. 透過將相片/短片選擇器旋轉至 1 選擇短片模式。

    請注意,當相機處於短片模式時,另購的閃光燈元件無法使用。

  3. 將模式撥盤旋轉至 b
  4. 按下短片記錄按鍵開始記錄。
    • 螢幕中將顯示一個記錄指示器。螢幕還顯示剩餘時間,即可記錄至記憶卡中的新短片片段的大致時間長度。

      1

      記錄指示器

      2

      剩餘時間

    • 記錄期間,您可透過按下 AF‑ON 按鍵使相機重新對焦。

    • 聲音透過內置收音器進行記錄。記錄期間切勿遮蓋收音器。

    • 若您在記錄過程中輕觸螢幕中的主體,該主體在畫面中移動時,對焦點將對其進行追蹤(主體追蹤 AF)。

  5. 再次按下短片記錄按鍵結束記錄。
記憶卡存取指示燈

相片記錄過程中,記憶卡存取指示燈將點亮。請勿取出記憶卡和電池。

在短片模式下拍攝相片

透過完全按下快門釋放按鍵可在短片模式下拍攝相片。在開始拍攝之前,您可使用 cE)按鍵來選擇快門釋放模式(單張或連拍)。

  • 拍攝一張相片後螢幕中的 C 圖示將閃爍。

  • [連拍]快門釋放模式時的每秒拍攝幅數根據[畫面大小/每秒幅數]中所選項目的不同而異。

  • 記錄過程中可以拍攝相片。拍攝相片不會中斷短片記錄。但是請注意,即使快門釋放模式選為[連拍],每按一次快門釋放按鍵也僅將拍攝一張相片。

0 圖示

0 圖示表示無法記錄短片。

記錄短片
  • 若出現以下情況,短片記錄將自動結束:

    • 達到最長時間長度

    • 選擇了其他模式

    • 相片/短片選擇器被旋轉至 C

    • 鏡頭被取下

  • 在以下情況時記錄的短片片段中,您可能會聽到相機發出的聲音:

    • 自動對焦期間

    • 減震期間

    • 使用電動光圈時

在短片模式下拍攝相片
  • 相片模式設定不會套用至短片模式下所拍的相片。

  • 每個短片記錄過程中最多可拍攝 40 張相片。

  • 請注意,即使主體未清晰對焦也可拍攝相片。

  • 相片會以短片畫面大小中目前所選的大小記錄。

  • 無論影像品質選為何種選項,相片都以[JPEG 精細m]格式記錄。

  • 短片記錄過程中所拍攝的相片將儲存至為短片拍攝選單或短片模式 i 選單中[儲存目的地]所選插槽內的記憶卡。

  • N 圖示表示無法拍攝相片。

相片攝影和短片記錄
  • 您可能會在拍攝顯示中看到以下現象。在使用相機拍攝的所有相片和記錄的所有短片片段中也會看到這些現象。

    • 由螢光燈、水銀燈或鈉燈等光源照亮的場景中的閃爍或條帶痕跡

    • 螢幕中移動的主體出現變形(高速移動經過畫面的火車或汽車等單個主體可能會變形,或者相機水平搖攝時整個畫面可能會出現變形)

    • 螢幕中可能出現鋸齒狀邊緣、彩色邊紋、摩爾紋 和亮點

    • 在由閃爍標識和其他間歇光源照亮的場景中,或者當主體被頻閃或其他閃光光源暫時照亮時,將可能會出現明亮區域或明亮條紋

    • 短片記錄期間使用了電動光圈時出現閃爍

  • 請注意,若您在拍攝短片期間使用 X 按鍵放大鏡頭視野,短片中可能會出現雜訊(隨意分佈的明亮像素、霧像或線條)或者意外的色彩。

  • 在記錄時,請避免將相機朝向太陽或其他強光源,否則可能會損壞相機內部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