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焦
对焦模式
控制照相机的对焦方式。
选择对焦模式
对焦模式可通过按住对焦模式按钮并旋转主指令拨盘进行选择。
对焦模式也可使用照片拍摄和视频拍摄菜单中的[
]项目进行选择。
选项 |
说明 |
|
---|---|---|
AF‑S |
[ ] |
|
AF‑C |
[ ] |
|
AF‑F |
[ ] |
|
MF |
[ ] |
手动对焦(手动对焦)。无论拍摄对象是否清晰对焦都可释放快门。 |
-
以下情况时,照相机可能无法对焦:
-
拍摄对象包含平行于画面长边缘的线条,
-
拍摄对象缺少对比度,
-
对焦点上的拍摄对象包含亮度对比强烈的不同区域,
-
对焦点包含夜间聚光灯、霓虹灯或其他有亮度变化的光源,
-
在荧光灯、水银灯、钠汽灯或其他类似灯光下屏幕中出现闪烁或条带痕迹,
-
使用十字(星芒)滤镜或其他特殊滤镜,
-
拍摄对象看起来小于对焦点,或
-
拍摄对象由规则的几何图案组成(例如,百叶窗或摩天大楼上的一排窗户)。
-
-
照相机对焦期间,屏幕可能变亮或变暗。
-
照相机无法对焦时,对焦点有时也可能以绿色显示。
-
光线不足时,照相机可能需要花费更长时间进行对焦。
在光线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拍摄时,为了改善对焦,请将自定义设定d10[
]选为[ ]。该选项仅在照片模式中才会生效。AF区域模式
选择照相机如何选择对焦点进行自动对焦。
-
在[副选择器)或多重选择器进行定位。
]以外的模式下,对焦点可使用副选择器(
选择AF区域模式
若要选择AF区域模式,请按住对焦模式按钮并旋转副指令拨盘。
AF区域模式也可使用照片拍摄和视频拍摄菜单中的[
]项目进行选择。
选项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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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 ] |
|
d |
[ ] |
|
d |
[ ] |
|
e |
[ ] |
|
f |
[ ] |
|
f |
[ ] |
|
g |
[ ] |
|
8 |
[ ] |
选择用于所选AF区域的对焦区域的尺寸(以对焦点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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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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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
[ ] |
|
n |
[ ] |
|
h |
[ ] |
|
照相机可能无法跟踪以下情况时的拍摄对象:
-
色彩、亮度或图案与背景相似,
-
尺寸、色彩或亮度变化明显,
-
太大或太小,
-
太亮或太暗,
-
移动迅速,或
-
被其他物体遮挡或离开画面。
在[
]、[ ]和[ ]以外的所有AF区域模式下,当对焦点位于画面中央时,对焦点中会出现一个点。当[1、3、4和2可选择对焦区域的尺寸。
]选为[ ]或[ ]时,通过按住对焦模式按钮并按下-
若要快速选择对焦点,请将自定义设定a4[
]选为[ ]以仅使用1/4的可用对焦点。选择[ ]并不影响[ ]的可用对焦点数量。 -
若您喜欢使用副选择器选择对焦点,您可在自定义设定f2[
]>[ ]中选择[ ],使副选择器的中央可用于快速选择中央对焦点。
选择自动对焦的拍摄对象类型
自动对焦期间的优先拍摄对象类别可使用照片拍摄和视频拍摄菜单中的[
]项目进行选择,该项目提供[ ]、[ ]、[ ]、[ ]和[ ]供您选择。照相机侦测到的拍摄对象以一个对焦点标识。-
使用视频拍摄菜单时,通过[
]>
[ ]选择拍摄对象。照片和视频模式可以选择不同的拍摄对象类型。 -
当[
]选为[ ]、[ ]、[ ]、[ ]、[ ]、[ ]或[ ]时,可以使用拍摄对象侦测。 -
选择[
]时,照相机侦测到的人脸通过指示对焦点的边框加以识别。若照相机侦测到拍摄对象的眼部,则对焦点将出现在拍摄对象两只眼睛中的一只上(脸部/眼部侦测自动对焦)。若拍摄对象被侦测到脸部后将视线移开,对焦点将移动以跟踪其动作。 -
若选择[
]时侦测到狗、猫或鸟,则对焦点将出现在相关动物的脸上(动物侦测自动对焦)。若照相机侦测到拍摄对象的眼部,则对焦点将出现在拍摄对象两只眼睛中的一只上。若照相机无法侦测到脸部或眼部,则将在侦测到的动物上显示对焦点。 -
若选择[
]时侦测到汽车、摩托车、火车、飞机或自行车,则对焦点将出现在相关的车辆上。若是火车,照相机仅侦测其前端。若是飞机,照相机将根据飞机的尺寸侦测机身、机头或驾驶舱。 -
若选择[
],照相机将侦测人物、动物和车辆并自动选择一个拍摄对象进行对焦。 -
若要完全禁用AF拍摄对象侦测,请选择[
]。 -
若侦测到多个所选类型的拍摄对象,一个灰色对焦点将出现在每个侦测到的拍摄对象上。若[e和f图标将出现在照相机所选的对焦点上。通过按下4或2可以将对焦点定位在其他拍摄对象上。
]选为[ ],则 -
播放期间,通过按下J可以放大用于对焦的拍摄对象。
拍摄对象侦测在以下情况时可能无法正常执行:
-
拍摄对象的脸部相对画面过大或过小,
-
拍摄对象的脸部光线过亮或过暗,
-
拍摄对象佩戴了眼镜或太阳镜,
-
拍摄对象的脸部或眼部被头发或其他物体遮挡,或
-
拍摄期间拍摄对象剧烈移动。
-
拍摄对象侦测在以下情况时可能无法正常执行:
-
拍摄对象的脸部相对画面过大或过小,
-
拍摄对象的脸部光线过亮或过暗,
-
拍摄对象的脸部或眼部被皮毛或类似物体遮挡,
-
拍摄对象的脸部和眼部颜色类似,或
-
拍摄期间拍摄对象剧烈移动。
-
-
照相机可能会在类似狗、猫或鸟但并非是这些动物的拍摄对象周围显示一个边框。
-
来自AF辅助照明器的光线可能对某些动物的眼部产生不良影响;当使用动物侦测自动对焦时,可将自定义设定a12[
]选为[ ]。
-
对于以下情况的拍摄对象,可能无法正常执行拍摄对象侦测:
-
相对画面太大或太小,
-
太亮或太暗,
-
部分隐藏,
-
与周围物体的颜色类似,或
-
移动过快。
-
-
照相机可能无法侦测到某些形状和颜色的车辆。或者,可能在并非是车辆的拍摄对象周围显示一个边框。
拍摄对象侦测的性能可能会下降:
-
高速画面捕捉时或
-
若视频拍摄菜单中[
]>[ ]或[ ]的色调模式选为[ ]或[ ]。
对焦点选择
除了当AF区域模式选为[
]时以外,对焦点可手动选择,从而允许您在进行照片构图时将拍摄对象置于画面中的几乎任何位置。-
在待机定时器处于开启状态时,使用多重选择器选择对焦点。
-
按下J可选择中央对焦点。
-
副选择器可代替多重选择器用于对焦点选择。
-
按住副选择器的中央时,曝光和对焦会锁定。
-
在眼睛对准取景器的情况下使用副选择器时,请注意不要让手指触碰到您的眼睛。
以人像(“竖直”)方向拍摄照片时,您可能会发现使用竖拍多重选择器很方便。
您可按下副选择器和竖拍多重选择器的中央或如图所示使它们倾斜进行操作。从侧边按下时,控制可能无法正常工作。
通过将自定义设定f4或g3[
]>[ ]选为[ ]可以锁定对焦点选择。触控快门
轻触屏幕可对焦于所选点。快门将在您从屏幕上抬起手指时释放。
轻触如图所示的图标可选择通过轻触屏幕所执行的操作。
选项 |
说明 |
|
---|---|---|
W |
[触控快门/触控AF] |
|
X |
[ ] |
触控快门禁用。 |
f |
[ ] |
|
V |
[ ] |
|
-
触控控制无法用于手动对焦。
-
当显示W图标时,快门释放按钮可用于拍摄照片。
-
在连拍过程中,使用触控控制一次仅可拍摄一张照片。请使用快门释放按钮进行连拍。
-
在自拍模式下,当您触摸显示屏时,对焦将锁定于所选拍摄对象,在您从屏幕上抬起手指约10秒后,快门将会释放。若所选拍摄张数大于1,剩余照片将在一次连拍中进行拍摄。
对焦锁定
若照相机难以使用自动对焦进行对焦,可使用对焦锁定。
-
当对焦模式选为AF‑C时,使用对焦锁定可将对焦锁定于当前拍摄对象。
-
使用对焦锁定时,请选择[
]以外的AF区域模式。
-
将拍摄对象置于所选对焦点,然后半按快门释放按钮。
-
按下副选择器的中央。
-
半按快门释放按钮(q)的同时,按下副选择器的中央(w)可锁定对焦。按住副选择器的中央期间,对焦将保持锁定,即使您松开快门释放按钮也不会解除锁定。
-
曝光也将锁定。
-
显示中将出现AE‑L图标。
-
-
按住副选择器的中央,重新构图并拍摄照片。
请勿改变照相机和拍摄对象之间的距离。若与拍摄对象之间的距离发生变化,请解除锁定并以新的距离重新对焦。
半按快门释放按钮期间对焦锁定。您也可按下副选择器的中央锁定对焦。
-
若您是通过按下副选择器的中央锁定对焦,当您在两次拍摄之间持续按下副选择器的中央时对焦将保持锁定。
-
若您是通过半按快门释放按钮锁定对焦,当您在两次拍摄之间持续半按按钮时对焦将保持锁定。
-
AF‑ON按钮可用于代替快门释放按钮进行对焦。
-
将自定义设定a6[
]选为[ ]时,对焦仅可通过按下AF‑ON按钮进行启动;半按快门释放按钮时照相机将不进行对焦。释放AF‑ON按钮后,对焦将保持锁定。若要结束对焦锁定,请再次按下AF‑ON按钮。
手动对焦
在手动对焦模式下可手动进行对焦。当自动对焦无法产生预期效果等情况时,请使用手动对焦。
-
将对焦点置于您的拍摄对象上并旋转对焦环或控制环直至拍摄对象清晰对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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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提高精度,请按下X按钮放大镜头视野。
-
拍摄显示中的对焦指示(I)可用来确认所选对焦点上的拍摄对象是否清晰对焦(电子测距功能)。拍摄对象清晰对焦时,对焦点也将以绿色点亮。
1 对焦距离指示
2 对焦指示
对焦指示
说明
(稳定)
拍摄对象清晰对焦。
(稳定)
对焦点位于拍摄对象之前。
(稳定)
对焦点位于拍摄对象之后。
(闪烁)
照相机无法对焦。
-
使用手动对焦拍摄不适合进行自动对焦的拍摄对象时,请注意,当拍摄对象未清晰对焦时,屏幕中也可能显示对焦指示(I)。请放大镜头视野并确认对焦。当照相机难以对焦时,推荐使用三脚架。
手动对焦模式可使用镜头上的对焦模式选择控制(若具备)进行选择。
对焦距离是从照相机机身上的焦平面标记(E)开始测量,该标记显示了照相机内部焦平面的位置(q)。在手动对焦或微距拍摄中测量与拍摄对象的距离时,请使用该标记。焦平面与镜头卡口边缘之间的距离称为“法兰距”(w)。本照相机上的法兰距为16mm。
-
若自定义设定a13[
]>[ ]选为[ ],当手动调整对焦时,清晰对焦的物体将以彩色轮廓标识(峰值对焦辅助)。 -
请注意,若照相机无法侦测到轮廓,峰值对焦辅助显示可能不会出现。请在拍摄显示中确认对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