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相機的對焦方式(對焦)
選擇對焦模式
將對焦模式選擇器旋轉至 AF 可選擇自動對焦,旋轉至 M 則可選擇手動對焦。
觀景器攝影期間,相機使用 105 個對焦點進行對焦。
自動對焦模式
選擇相機在自動對焦模式下如何對焦。
觀景器攝影
選項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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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適用於靜止的主體。半按快門釋放按鍵期間對焦鎖定。僅當相機清晰對焦時才可釋放快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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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適用於運動員及其他移動的主體。若主體在半按快門釋放按鍵期間發生移動,相機將啟用預估追蹤對焦預測與主體間的最終距離,並根據需要調整對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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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動對焦模式 連續伺服 AF 下,若半按快門釋放按鍵或按下 AF‑ON 按鍵期間主體靠近或離開相機,相機將啟用預估追蹤對焦。因而相機可在預測快門釋放時主體所處位置的同時追蹤對焦。
實時顯示攝影與短片拍攝
選項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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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適用於靜止的主體。半按快門釋放按鍵期間對焦鎖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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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適用於移動的主體。相機將根據主體的動作持續調整對焦直至半按快門釋放按鍵。半按快門釋放按鍵時對焦鎖定。 |
選擇自動對焦模式
若要選擇自動對焦模式,請按住 AF 模式按鍵並旋轉主指令撥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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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景器攝影期間,觀景器和頂控制面板中將顯示所選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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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時顯示中或短片拍攝期間,螢幕中將顯示所選項目。
AF 區域模式
選擇相機如何選擇對焦點進行自動對焦。
觀景器攝影
選項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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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使用者選擇對焦點( 對焦點選擇 )。相機將僅對焦於所選對焦點上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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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使用者選擇對焦點,但是如果主體短暫偏離所選點,相機將根據來自周圍對焦點的資訊進行對焦。自動對焦模式選為 連續伺服 AF 時,動態區域 AF 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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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相機使用所有 105 個對焦點追蹤主體。若您在對焦於所選對焦點上的主體後持續半按快門釋放按鍵,相機將追蹤在畫面中移動的主體並根據需要選擇新的對焦點。自動對焦模式選為 連續伺服 AF 時,3D 追蹤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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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相機使用由使用者所選的一組對焦點進行對焦。對焦覆蓋較廣闊的區域,從而減少相機對焦於背景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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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相機自動偵測主體並選擇對焦點。若偵測到臉部,相機將優先選擇人像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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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 區域模式顯示在觀景器和頂控制面板中。
AF 區域模式 |
頂控制面板 |
觀景器 |
觀景器對焦點顯示(選擇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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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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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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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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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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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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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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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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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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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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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觀景器中僅顯示使用中的對焦點。其他對焦點提供輔助對焦操作的資訊。
AF 區域模式選為[
]時,相機會在半按快門釋放按鍵時儲存對焦點周圍區域中的色彩。因此,對於和背景色彩相似或只佔據畫面極小區域的主體,使用 3D 追蹤可能無法取得預期效果。將用戶設定 a4[
]選為[ ]或[ ]可減少透過多重選擇器可選擇的對焦點數目,從而加快對焦點選擇的速度。將用戶設定 a12[
]選為[ ]時,若 AF 模式選為 連續伺服 AF,您可選擇開始對焦點。在您對焦於所選對焦點上的主體之後,相機將恢復標準自動區域 AF。當您有一定把握預測主體在畫面中的位置時,建議使用該功能。使用 AF‑S/AF‑I 增距鏡時,若將 AF 區域模式選為[
]或[ ],在組合光圈小於 f/5.6 時,相機將自動選擇[ ]。實時顯示攝影與短片拍攝
選項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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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相機自動偵測並對焦於人像主體;所選主體以一個黃色邊框標識。若偵測到多張臉部(最多 16 張),您可使用多重選擇器選擇一個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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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
相機對焦於更寬的區域,除此之外,其他與[ ]相同。 |
6 |
[ ] |
相機對焦於使用者所選擇的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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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 ] |
將對焦點置於主體上並按下多重選擇器的中央;對焦點將追蹤在畫面中移動的所選主體。若要結束追蹤,請再次按下多重選擇器的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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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機可能無法追蹤以下情況時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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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和背景相似,
-
大小、色彩或亮度變化明顯,
-
太大或太小,
-
太亮或太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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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迅速,
-
被其他物體遮擋或離開畫面。
-
相機在實時顯示中對焦比在觀景器攝影過程中對焦所需的時間可能更長。以下情況時,相機可能無法對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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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包含平行於畫面長邊緣的線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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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缺少對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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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焦點上的主體包含亮度對比強烈的不同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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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焦點包含夜間聚光燈、霓虹燈或其他有亮度變化的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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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螢光燈、水銀燈、鈉燈或其他類似燈光下螢幕中出現閃爍或條帶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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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十字(星芒)濾鏡或其他特殊濾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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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看起來小於對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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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由規則的幾何圖案組成(例如,百葉窗或摩天大樓上的一排窗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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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正在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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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機對焦期間,螢幕可能變亮或變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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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機無法對焦時,對焦點有時也可能顯示為綠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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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使用 AF‑S 或 AF‑P 鏡頭,因為使用其他鏡頭或增距鏡可能無法達到預期效果。
在[
]以外的所有 AF 區域模式下,當對焦點位於畫面中央時,對焦點中會出現一個點。選擇 AF 區域模式
若要選擇 AF 區域模式,請按住 AF 模式按鍵並旋轉副指令撥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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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景器攝影期間,觀景器和頂控制面板中將顯示所選項目。
-
在實時顯示中或短片拍攝期間,螢幕中將顯示所選項目。
對焦點選擇
除了當 AF 區域模式選為[
]或[ ]時以外,對焦點可手動選擇,從而允許您在進行照片構圖時將主體置於畫面中的幾乎任何位置。-
解除對焦選擇器鎖定的鎖定。
將對焦選擇器鎖定旋轉至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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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待機定時處於開啟狀態時,使用多重選擇器選擇對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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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景器攝影期間,您可從 AF 區域框中的 105 個對焦點進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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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顯示期間,對焦點可置於畫面中的任何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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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對焦點可透過按下多重選擇器的中央進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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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對焦選擇器鎖定旋轉至 L 位置可鎖定對焦點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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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選擇器可代替多重選擇器用於對焦點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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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住副選擇器的中央時,曝光和對焦會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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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副選擇器時,請注意不要讓手指觸碰到您的眼睛。
以人像方向拍攝相片時,您可能會發現使用豎拍用多重選擇器很方便。請參見用戶設定 f3[
] > [ ]。您可按下副選擇器和豎拍用多重選擇器的中央或如圖所示使它們傾斜進行操作。從側邊按下時,控制可能無法正常工作。
自定對焦群組
當 AF 區域模式選為[
]和[ ]時,您可選擇對焦群組的大小。若對焦區域大小和形狀可以適當的精確度提前確定,自定對焦群組即可使用。-
將 AF 區域模式選為[]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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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自定對焦群組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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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住 AF 模式按鍵並使用多重選擇器可選擇所選自定群組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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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 1 或 3 可選擇高度,按下 4 或 2 可選擇寬度。目前 AF 區域群組的形狀在頂控制面板中以數字標識。不同 AF 區域群組的形狀如下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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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您釋放 AF 模式按鍵時,更改將被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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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用戶設定 a10[J 可儲存更改。
]也可選擇[ ]和[ ]的自定對焦群組的大小。選擇所需自定群組 AF 區域模式並使用多重選擇器調整該組的大小。按下對焦鎖定
對焦鎖定可用於最終構圖中將不在所選對焦點上的主體,或者相機無法使用自動對焦進行對焦的情況( 利用自動對焦獲取良好拍攝效果 )。使用對焦鎖定之前,請將 AF 區域模式選為[ ]以外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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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主體置於所選對焦點,然後半按快門釋放按鍵。
相機完成對焦時將顯示清晰對焦指示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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鎖定對焦。
自動對焦模式選為連續伺服 AF:
半按快門釋放按鍵(q)的同時,按下副選擇器的中央(w)可鎖定對焦。按住副選擇器的中央期間,對焦和曝光將保持鎖定,即使您鬆開快門釋放按鍵也不會解除鎖定。
按住副選擇器的中央期間,觀景器中將顯示 AE‑L 圖示。
自動對焦模式選為單次伺服 AF:
半按快門釋放按鍵期間對焦鎖定。您也可按下副選擇器的中央鎖定對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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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對焦鎖定,重新構圖並完全按下快門釋放按鍵進行拍攝。
請勿改變相機和主體之間的距離。若與主體之間的距離發生變化,請解除鎖定並以新的距離重新對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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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是透過半按快門釋放按鍵鎖定對焦,當您在兩次拍攝之間持續半按快門釋放按鍵時對焦將保持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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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是透過按下副選擇器的中央鎖定對焦,當您在兩次拍攝之間持續按下副選擇器的中央時對焦將保持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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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ON 按鍵可用於代替快門釋放按鍵進行對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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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觀景器攝影期間將用戶設定 a6[
]選為[ ],對焦僅可透過按下 AF‑ON 按鍵進行啟動;半按快門釋放按鍵時相機將不會進行對焦。釋放 AF‑ON 按鍵後,對焦將保持鎖定。若要結束對焦鎖定,請再次按下 AF‑ON 按鍵。
相機可能無法在下列情況時對焦,在這些情況下,快門釋放可能被停用或者照片可能失焦,導致失焦的原因是,主體未清晰對焦時相機顯示清晰對焦指示器(I)或在實時顯示中對焦點顯示為綠色。請手動對焦或使用對焦鎖定對焦於相同距離的其他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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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與背景之間對比差異很少,例如在普通的牆壁前拍攝照片或背景與主體色彩相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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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焦點包含距離相機不同遠近的物體,例如主體在籠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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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由規則的幾何圖案組成,例如摩天大樓上的一排排窗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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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焦點包含亮度對比強烈的區域,例如主體有一半在陰影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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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物體比主要主體大,例如畫面中主體後面有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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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包含很多細節性景物,例如主體是一片開滿鮮花的原野。
手動對焦
選擇手動對焦的步驟根據鏡頭的不同而異。請執行以下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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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 鏡頭:將相機對焦模式選擇器旋轉至 M。若鏡頭配備有對焦模式切換器,也請將其設為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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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使用的是 AF‑S 鏡頭,或者配備有對焦模式切換器的 AF‑P 鏡頭,請將對焦模式切換器設為 M。在這種情況下,您無需在相機上選擇手動對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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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動對焦鏡頭:可隨時使用手動對焦。
若要進行手動對焦,請旋轉鏡頭對焦環直至觀景器中的影像清晰對焦。
當安裝了 AF 鏡頭(AF‑S 和 AF‑P 鏡頭除外)的情況下使用手動對焦時,請確保將相機對焦模式選擇器旋轉至 M。若在對焦模式選擇器設為 AF 時試圖進行手動對焦,可能會損壞相機或鏡頭。
電子測距器
手動對焦時,您可使用觀景器中的對焦指示器(I)來確認所選對焦點上的主體是否清晰對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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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清晰對焦時將顯示清晰對焦指示器(I)。
對焦指示器
狀態
(穩定)
主體清晰對焦。
(穩定)
對焦點位於主體之前。
(穩定)
對焦點位於主體之後。
(閃爍)
相機無法對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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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對於“利用自動對焦獲取良好拍攝效果”( 利用自動對焦獲取良好拍攝效果 )中列出的主體,當主體未能清晰對焦時,螢幕中有時也可能顯示清晰對焦指示器(I)。拍攝前請在觀景器中確認對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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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相機難以對焦,建議使用三腳架。
當使用 AF-P 鏡頭在手動對焦模式下對焦時,清晰對焦指示器將在觀景器中閃爍(實時顯示時,對焦點將在螢幕中閃爍)以警告若繼續以目前方向旋轉對焦環,主體將不會清晰對焦。
對焦距離是從相機機身上的焦平面標記(E)開始測量,該標記顯示了相機內部焦平面的位置(q)。在手動對焦或微距攝影中測量與主體的距離時,請使用該標記。焦平面與鏡頭接環邊緣之間的距離稱為“法蘭距”(w)。本相機上的法蘭距為 46.5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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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戶設定 d10[
] > [ ]選為[ ]以外的選項,在實時顯示期間手動調整對焦時,清晰對焦的物體將以彩色輪廓標識。 -
請注意,若相機無法偵測到輪廓,峰值對焦高亮可能不會顯示。在這種情況下,您可透過放大螢幕中的鏡頭視野確認對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