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使用前为附送的EN‑EL15c锂离子电池组充电。

电池与充电器

请阅读并遵守“安全须知”(安全须知)和“照相机和电池的保养:注意事项”(照相机和电池的保养:注意事项)中的警告及注意事项。

充电器

  • 以图示的插头方向连接电源线后,插入电池并连接电源。

  • 将一块电量耗尽的电池充满电大约需要2小时35分钟。

    电池充电中(闪烁)

    充电完成(稳定点亮)

CHARGE指示灯快速闪烁

CHARGE指示灯快速闪烁(每秒8次):

  • 发生电池充电错误:断开充电器的电源,然后取出并重新插入电池。

  • 周围温度太高或太低:在指定温度范围(0−40℃)内使用充电器。

若问题仍然存在,请断开充电器的电源结束充电。将电池和充电器送至尼康售后服务中心或尼康特约维修店。

可充电电源适配器

当照相机中插有电池时,另购的EH-7P可充电电源适配器可用于为电池充电或为照相机供电。

  • EN‑EL15a或EN‑EL15锂离子电池组无法使用可充电电源适配器进行充电。充电时请使用MH‑25a充电器。

  • 若设定菜单中的[USB电力输送]选为[启用],可充电电源适配器可用于为照相机供电。照相机通过外部电源供电时,电池将不会充电。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电力输送’和‘充电’”(“电力输送”和“充电”)。

  1. 将EN‑EL15c插入照相机(插入电池)。
  2. 确认照相机关闭后,连接可充电电源适配器(q)并连接适配器电源。

    请径直插入及拔出插头。

    充电

    • 照相机处于关闭状态时,电池将会充电。

    • 充电过程中照相机充电指示灯(w)将以琥珀色点亮。充电完成时指示灯熄灭。

    • 将一块电量耗尽的电池充满电大约需要2小时45分钟。

    电力输送

    照相机处于开启状态时会从电源适配器获取电量。

  3. 充电结束或无需再为照相机供电时,断开可充电电源适配器的电源。

可充电电源适配器

若由于电池不兼容或者照相机温度升高等原因,使用可充电电源适配器无法为电池充电,充电指示灯将快速闪烁约30秒,然后熄灭。若充电指示灯熄灭且您未看到电池充电,请开启照相机并检查电池电量。

计算机USB电力输送和电池充电
  • 仅当通过UC‑E25 USB连接线(另购)连接时,计算机才会为照相机供电或为电池充电。附送的USB连接线无法用于该目的。

  • 根据计算机型号和产品技术规格的不同,某些计算机不会为照相机供电或为电池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