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拍摄时可通过按下DISP按钮访问的显示屏显示。

  • 加亮显示项目([显示2]至[显示5])并按下J可确定选择(M)或取消选择(U)。拍摄时通过按下DISP按钮仅可访问标有勾选(M)的显示。无法取消选择[显示1]。

  • 若要选择显示[显示1]至[显示4]中出现的指示,请加亮显示相应的选项并按下2。然后您可加亮显示项目并按下J确定选择(M)或取消选择(U)。

    选项

    说明

    A

    [基本拍摄信息]

    查看拍摄模式、快门速度、光圈及其他基本拍摄信息。

    B

    [详细拍摄信息]

    查看对焦模式、AF区域模式、白平衡及其他详细拍摄信息。

    C

    [触控控制]

    查看可通过触控控制(包括触控AF和i菜单)访问的选项。

    D

    [虚拟水平]

    启用虚拟水平。使用自定义设定d17[虚拟水平类型]可选择显示类型。

    E

    [直方图]

    启用RGB直方图。

    b

    [取景网格]

    启用取景网格。使用自定义设定d16[网格类型]可选择显示类型。

    F

    [中心指示]

    在画面的中心显示十字标记。

  • [显示5]仅包含信息显示,无法自定义。

  • 若要完成操作,请按下G

A 自定义设定:微调照相机设定

a:对焦

b:测光/曝光

c:计时/AE锁定

d:拍摄/显示

e:包围/闪光

f:控制

g: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