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功能可用来锁定闪光量,允许在不改变闪光级别的情况下重新进行照片构图,并确保了即使拍摄对象不在画面中央时,闪光量也能适合拍摄对象。闪光量可根据ISO感光度和光圈的任何变化自动调整。FV锁定仅适用于CLS兼容闪光灯组件(0 尼康创意闪光系统(CLS))。

使用FV锁定的步骤如下:

  1. 将FV锁定功能指定给照相机控制。

    使用自定义设定f1(自定义控制功能0 自定义控制功能)将FV锁定指定给一个控制。

  2. 安装CLS兼容闪光灯组件。

    将CLS兼容闪光灯组件(0 CLS兼容闪光灯组件)安装在照相机配件热靴上。

  3. 将闪光灯组件设为合适的模式。

    开启闪光灯组件并将闪光模式设为TTL、监控预闪qA或监控预闪A。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闪光灯组件随附的文档。

  4. 对焦。

    将拍摄对象置于画面中央,并半按快门释放按钮以进行对焦。

  5. 锁定闪光级别。

    确认闪光预备指示灯(M)显示在取景器中后,按下在步骤1中所选的控制。闪光灯将发出一个监控预闪来决定合适的闪光级别。闪光量将锁定于该级别,并且取景器中将出现FV锁定图标(e)。

  6. 重新进行照片构图。

  7. 拍摄照片。

    完全按下快门释放按钮进行拍摄。如有需要,无需解除FV锁定即可拍摄其他照片。

  8. 解除FV锁定。

    按下在步骤1中所选的控制解除FV锁定。确认取景器中FV锁定图标(e)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