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在视频模式下另购的MB‑N11电池匣上的控制所执行的功能。

  • 可指定功能的控制如下所示。加亮显示所需控制并按下J

控制

[Fn按钮]

[AF‑ON按钮]

  • 可指定给这些控制的功能如下所示。有关所列功能的信息,请参阅自定义设定g2[自定义控制]部分。

选项

Fn

AF‑ON

b

[即时取景信息显示关闭]

4

4

1

[录制视频]

4

4

E

[曝光补偿]

4

9

[ISO感光度]

4

e

[与照相机AF‑ON按钮相同]

4

K

[选择中央对焦点]

4

A

[AF‑ON]

4

F

[仅AF锁定]

4

E

[AE锁定(保持)]

4

C

[仅AE锁定]

4

B

[AE/AF锁定]

4

p

[缩放开启/关闭]

4

[]

4

4

与照相机AF‑ON按钮相同

控制执行与照相机AF‑ON按钮相同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