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另購的閃光燈元件時,使用 NY)按鍵可調整閃光模式和補償。閃光模式可決定由閃光燈、閃光補償和閃光等級產生的效果。

NY) 按鍵

在某些拍攝模式下或某些特定條件下,NY)按鍵可能被停用。

選擇閃光模式

按住 NY)按鍵並旋轉主指令撥盤。

選項

說明

拍攝模式

I

[補充閃光](前簾同步)

大多數情況下建議使用此模式。

bPSAMEFCT(不包括jm

J

[減輕紅眼](減輕紅眼)

在拍攝相片之前閃光燈閃光以減輕“紅眼”。

bPSAMEFCT(不包括jm

L

[慢速同步](慢速同步)

除了使用慢速快門在夜晚或光線不足時捕捉背景光線之外,其他與“補充閃光”相同。

PA

K

[慢速同步 + 減輕紅眼](減輕紅眼帶慢速同步)

在夜晚或光線不足時,快門速度會自動減慢以捕捉背景光線,除此之外,其他與“減輕紅眼”相同。

PA

M

[後簾同步](後簾同步)

閃光燈在快門即將關閉之前閃光。

PSAM

s

[閃光燈關閉]

閃光燈不閃光。

bPSAMEFCT

調整閃光補償

按住 NY)按鍵並旋轉副指令撥盤。

  • 選擇正值以使照明更明亮,選擇負值以確保主體不會過亮照明。

  • 將閃光補償設為 ±0.0 可恢復標準閃光輸出量。相機關閉時,閃光補償不會重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