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控 AWL
您可透過來自安裝於相機配件插座且用作主閃光燈的另購閃光燈元件的光學訊號控制遙控閃光燈(光控 AWL;有關兼容閃光燈元件的資訊,請參見“尼康創意閃光系統”,尼康創意閃光系統(CLS))。若相關閃光燈元件為 SB‑5000 或 SB‑500,設定可從相機進行調整(使用 SB‑5000 或 SB‑500 進行光控 AWL);否則,您必須按照閃光燈元件隨附的文件中所述使用閃光燈元件控制調整設定。有關閃光燈放置和其他主題的資訊,請參見閃光燈元件隨附的文件。
使用 SB‑5000 或 SB‑500 進行光控 AWL
將閃光燈元件安裝在相機配件插座上,並在相片拍攝選單中將[
] > [ ]選為[ ]。使用[ ] > [ ]可調整群組閃光燈設定;SB‑5000 的[ ]項目還提供[ ]和[ ]設定。當 SB‑5000 安裝在相機配件插座上時,使用閃光燈元件上的控制也可更改[
]設定。群組閃光燈
選擇該項目可為每個組分別調整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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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選擇[ ]。
在相片拍攝選單中將[
] > [ ]選為[ ]。 -
C:選擇[ ]。
反白顯示閃光控制顯示中的[2。
]並按下 -
C:調整閃光燈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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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主閃光燈和每組中的閃光燈元件選擇閃光控制模式和閃光等級:
選項
說明
TTL
i‑TTL 閃光控制。
qA
自動光圈(僅適用於兼容的閃光燈元件)。
M
手動選擇閃光等級。
––(關閉)
閃光燈元件不閃光且閃光等級無法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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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主閃光燈的通道。若遙控閃光燈中包含 SB‑500,您必須選擇通道 3,其他情況下則可選擇 1 至 4 通道中的任何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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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將遙控閃光燈設為與主閃光燈相同的通道。
將遙控閃光燈設為在步驟 3 中所選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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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為遙控閃光燈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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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每個遙控閃光燈選擇一個組(A、B 或 C,使用 SB‑500 主閃光燈時則為 A 或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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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對可同時使用的遙控閃光燈的數量沒有明確限制,但實際每組最多可使用 3 台。若多於該數量,這些遙控閃光燈釋放的閃光則會干擾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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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進行相片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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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相片構圖並佈置閃光燈元件。有關詳情,請參見閃光燈元件隨附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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佈置好閃光燈元件後,請按下主閃光燈上的測試按鍵以進行測試閃光並確認元件是否都正常運作。在閃光燈資訊顯示(更改閃光燈設定)中按下 i 按鍵並選擇[ ]也可對閃光燈元件進行測試閃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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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拍攝相片。
確認所有閃光燈元件的閃光燈就緒指示燈都點亮後拍攝相片。
快速無線控制(僅限於 SB‑5000)
選擇該項目可透過手動設定 A 組和 B 組之間的閃光輸出量比率以及 C 組的閃光輸出量,控制整體閃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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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選擇[ ]。
在相片拍攝選單中將[
] > [ ]選為[ ]。 -
C:選擇[ ]。
反白顯示閃光控制顯示中的[2。
]並按下 -
C:調整閃光燈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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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 A 組和 B 組之間的閃光輸出量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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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 A 組和 B 組調整閃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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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 C 組中的元件選擇閃光控制模式和閃光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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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動選擇閃光等級。 -
[
]:C 組中的元件不閃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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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主閃光燈的通道。若遙控閃光燈中包含 SB‑500,您必須選擇通道 3,其他情況下則可選擇 1 至 4 通道中的任何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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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將遙控閃光燈設為與主閃光燈相同的通道。
將遙控閃光燈設為在步驟 3 中所選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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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為遙控閃光燈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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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一個組(A、B 或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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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對可同時使用的遙控閃光燈的數量沒有明確限制,但實際每組最多可使用 3 台。若多於該數量,這些遙控閃光燈釋放的閃光則會干擾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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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進行相片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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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相片構圖並佈置閃光燈元件。有關詳情,請參見閃光燈元件隨附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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佈置好閃光燈元件後,請按下主閃光燈上的測試按鍵以進行測試閃光並確認元件是否都正常運作。在閃光燈資訊顯示(更改閃光燈設定)中按下 i 按鍵並選擇[ ]也可對閃光燈元件進行測試閃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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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拍攝相片。
確認所有閃光燈元件的閃光燈就緒指示燈都點亮後拍攝相片。
遙控頻閃(僅限於 SB‑5000)
若啟用了“遙控頻閃”,快門開啟期間閃光燈元件將重複閃光,從而產生一種多重曝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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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選擇[ ]。
在相片拍攝選單中將[
] > [ ]選為[ ]。 -
C:選擇[ ]。
反白顯示閃光控制顯示中的[2。
]並按下 -
C:調整閃光燈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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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閃光等級([
])、閃光燈元件閃光的最大次數([ ])以及閃光燈元件每秒閃光的次數([ ])。 -
啟用或停用所選組。選擇[
](開啟)可啟用所選組,選擇[ ]則可停用所選組。 -
選擇主閃光燈的通道。若遙控閃光燈中包含 SB‑500,您必須選擇通道 3,其他情況下則可選擇 1 至 4 通道中的任何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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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將遙控閃光燈設為與主閃光燈相同的通道。
將遙控閃光燈設為在步驟 3 中所選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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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為遙控閃光燈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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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每個遙控閃光燈選擇一個組(A、B 或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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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對可同時使用的遙控閃光燈的數量沒有明確限制,但實際每組最多可使用 3 台。若多於該數量,這些遙控閃光燈釋放的閃光則會干擾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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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進行相片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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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相片構圖並佈置閃光燈元件。有關詳情,請參見閃光燈元件隨附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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佈置好閃光燈元件後,請按下主閃光燈上的測試按鍵以進行測試閃光並確認元件是否都正常運作。在閃光燈資訊顯示(更改閃光燈設定)中按下 i 按鍵並選擇 [ ]也可對閃光燈元件進行測試閃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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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拍攝相片。
確認所有閃光燈元件的閃光燈就緒指示燈都點亮後拍攝相片。
將遙控閃光燈上的感應器視窗置於能夠獲取主閃光燈光線的位置(相機未固定於三腳架時,需特別注意)。請確保從遙控閃光燈直接釋放的光線或強反射光線不會進入相機鏡頭(TTL 模式下),也不會進入遙控閃光燈的光器件中(qA 模式下),否則可能會影響曝光。為防止主閃光燈釋放的低亮度定時閃光出現在短距離拍攝的相片中,請選擇低 ISO 感光度或小光圈(高 f 值)。安放好遙控閃光燈後,請先試拍一張照片並在相機螢幕中查看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