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列出了觀景器、控制面板和螢幕中出現的警告與錯誤資訊。

警告

控制面板和觀景器中出現以下警告:

警告

問題/解決方法

控制面板

觀景器

B(閃爍)

B
(閃爍)

鏡頭光圈環未設定至最小光圈。

將鏡頭光圈環設定至最小光圈(最高 f 值)。

H

d

電池電量低。

準備備用電池。

H
(閃爍)

d
(閃爍)

電池電量耗盡。

  • 更換備用電池。

  • 為電池充電。

無法獲取電池資訊。

  • 電池無法使用。與尼康授權服務代表聯絡。

  • 電池電量極低;為電池充電。

電池無法向相機提供數據。

用正版尼康電池更換第三方電池。

電池溫度高。

取下電池並待其降溫。

F

F

顯示從最大光圈開始的光圈級數。未安裝鏡頭,或者安裝了非 CPU 鏡頭但未指定最大光圈。

若指定了最大光圈,將顯示光圈值。

FH
(閃爍)

相機無法使用自動對焦進行對焦。

切換構圖或手動對焦。

A
(閃爍)

A
(閃爍)

在模式 S 下選擇了 A(B 門)。

  • 切換快門速度。

  • 選擇模式 M

%
(閃爍)

%
(閃爍)

在模式 S 中選擇了 %(定時)。

  • 切換快門速度。

  • 選擇模式 M

1
(閃爍)

k
(閃爍)

正在進行處理。

等待處理完畢。

c
(閃爍)

閃光燈已經以全光閃光。

相片可能曝光不足。確認與主體之間的距離以及光圈、閃光範圍和 ISO 感光度等設定。

(曝光指示器以及快門速度或光圈顯示閃爍)

主體太亮;超出相機測光系統的極限。

  • 降低 ISO 感光度。

  • 模式 P:使用第三方 ND(中性密度)濾鏡(在模式 SA 下,調整以下設定後若仍顯示警告,也可使用濾鏡)。

  • 模式 S:選擇較快的快門速度。

  • 模式 A:選擇較小的光圈(較高f 值)。

主體太暗;超出相機測光系統的限制。

  • 提高 ISO 感光度。

  • 模式 P:使用另購的閃光燈元件(在模式 SA 中調整以下設定後若仍顯示警告,也可使用閃光燈)。

  • 模式 S:選擇較慢的快門速度。

  • 模式 A:選擇較寬的光圈(較低 f 值)。

Y
(閃爍)

安裝了不支援減輕紅眼的閃光燈元件卻將閃光模式設為減輕紅眼或減輕紅眼連慢速同步。

  • 請使用支援減輕紅眼的閃光燈元件。

  • 切換閃光模式 。

n
(閃爍)

j
(閃爍)

儲存空間不足以記錄更多相片。

  • 從記憶卡中刪除相片,直到有空間可記錄其他相片。在繼續操作之前,將要保留的相片複製到電腦或其他裝置上。

  • 插入新的記憶卡。

相機已用完檔案編號。

  • 從記憶卡中刪除相片,直到有空間可記錄其他相片。在繼續操作之前,將要保留的相片複製到電腦或其他裝置上。

  • 插入新的記憶卡。

O
(閃爍)

O
(閃爍)

相機故障。

再次按下快門釋放按鍵。若錯誤仍然存在或不斷出現,請諮詢尼康授權服務代表。

錯誤資訊

螢幕和控制面板中可能會顯示以下警告:

警告

問題/解決方法

螢幕

控制面板

沒有記憶卡。

S

記憶卡未插入或插入不正確。

確認記憶卡是否正確插入。

無法存取此記憶卡。
請插入其他記憶卡。

W
R
(閃爍)

存取記憶卡出錯。

  • 確認相機是否支援記憶卡。

  • 若反覆彈出並重新插入記憶卡後錯誤仍然存在,表示記憶卡可能已損壞。請與零售商或尼康授權服務代表聯絡。

不能新建檔案夾。

  • 從記憶卡中刪除相片,直到有空間可記錄其他相片。在繼續操作之前,將要保留的相片複製到電腦或其他裝置上。

  • 插入新的記憶卡。

記憶卡已鎖定。請切換到「寫入」位置。

W
X
(閃爍)

記憶卡已被鎖定(防寫)。

將卡防寫開關滑動到“寫入”位置。

此記憶卡尚未格式化。請格式化記憶卡。

T
(閃爍)

記憶卡格式不正確。

  • 格式化記憶卡。

  • 使用已正確格式化過的記憶卡進行更換。

無法開啟實時顯示。請稍候。

相機的內部溫度升高。

請暫停拍攝直到相機降溫。

相機過熱。降溫前無法繼續使用。請稍候。

檔案夾中沒有影像。

檔案夾中不包含相片。

請插入包含相片的記憶卡。

選來重播的檔案夾中沒有相片。

請使用重播選單中的 [重播檔案夾] 項目選擇包含相片的檔案夾。

無法顯示此檔案。

檔案已透過電腦應用程式修改或不符合 DCF 檔案標準。

請勿使用電腦應用程式覆寫影像。

檔案已損壞。

請勿使用電腦應用程式覆寫影像。

無法選擇此檔案。

無法修飾所選照片。

修飾選項僅適用於在相機上拍攝或先前在相機上經修飾的相片。

無法編輯此短片。

無法編輯所選短片。

  • 使用其他裝置建立的短片無法進行編輯。

  • 長度不超過 2 秒的短片無法編輯。

無法將此檔案儲存至目的地記憶卡。詳細內容請參閱相機使用說明書。

4 GB 或更大的檔案僅可儲存至 exFAT 格式的記憶卡。它們無法儲存至針對其他檔案系統(例如 FAT32)格式化過的記憶卡。

請使用經相機格式化的容量超過 32 GB 的記憶卡,或將檔案大小保持在 4 GB 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