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焦
對焦模式
選擇相機的對焦方式。
選擇對焦模式
-
在預設設定下,對焦模式也可透過按住 Fn2 按鍵並旋轉主指令撥盤進行選擇(Fn1 和 Fn2 按鍵)。
選項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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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F‑S |
[ ] |
|
AF‑C |
[ ] |
|
AF‑F |
[ ] |
|
MF |
[ ] |
手動對焦(手動對焦)。無論主體是否清晰對焦都可釋放快門。 |
-
以下情況時,相機可能無法對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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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包含平行於畫面長邊緣的線條
-
主體缺少對比度
-
對焦點上的主體包含亮度對比強烈的不同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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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焦點包含夜間聚光燈、霓虹燈或其他有亮度變化的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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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螢光燈、水銀燈、鈉燈或其他類似燈光下螢幕中出現閃爍或條帶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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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十字(星芒)濾鏡或其他特殊濾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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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看起來小於對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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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由規則的幾何圖案組成(例如,百葉窗或摩天大樓上的一排窗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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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機對焦期間,螢幕可能變亮或變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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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機無法對焦時,對焦點有時也可能顯示為綠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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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線不足時,相機可能需要花費更長時間進行對焦。
若要在相機關閉時儲存對焦位置,請將設定選單中的[
]選為[ ]。請注意,這將增加相機啟動時間(此外,在相機處於關閉狀態時,若溫度、變焦位置或其他條件發生改變,再次開啟相機時對焦位置可能會不同)。在光線不足的情況下進行拍攝時,若要改善對焦,請選擇 AF‑S 並將用戶設定 a10 [
]選為[ ]。在相片模式中,該選項僅在模式 P、S、A 及 M 下有效。AF 區域模式
選擇相機如何選擇對焦點進行自動對焦。
-
在[副選擇器)或多重選擇器進行定位。
]、[ ]和[ ]以外的模式下,對焦點可使用副選擇器(
選擇 AF 區域模式
-
AF 區域模式可使用 i 選單以及相片和短片拍攝選單中的[ ]項目(AF 區域模式、AF 區域模式、AF 區域模式)進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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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預設設定下,AF 區域模式也可透過按住 Fn2 按鍵並旋轉副指令撥盤進行選擇(Fn1 和 Fn2 按鍵)。
選項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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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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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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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 ] |
|
f |
[ ] |
|
g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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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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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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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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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
|
6 |
[ ] |
在[
]、[ ]和[ ]以外的所有 AF 區域模式下,當對焦點位於畫面中央時,對焦點中會出現一個點。-
若要快速選擇對焦點,請在用戶設定 a4[
]中選擇[ ]以僅使用可用對焦點的四分之一。[ ]、[ ]、[ ]和[ ]的可用對焦點數目不會改變。 -
若您喜歡使用副選擇器選擇對焦點,您可在用戶設定 f2[
] > [ ]中選擇[ ],使副選擇器的中央可用於快速選擇中央對焦點。
對焦於人像主體的臉部或眼部(臉部/眼部偵測 AF)
當相片和短片拍攝選單中的[
]選為[ ]或[ ]時,相機可偵測人像主體的臉部和眼部(臉部/眼部偵測 AF)。-
當相機偵測到人物的臉部時,一個表示對焦點的黃色邊框將會出現在主體的臉部周圍。若相機偵測到主體的眼部,黃色對焦點則將出現在主體兩隻眼睛中的一隻上。
-
若對焦模式選為 AF‑C,當偵測到臉部或眼部時對焦點將點亮黃色。
-
若對焦模式選為 AF‑S,對焦點將在相機完成對焦時變為綠色。
-
當選擇了[e 和 f 圖示將出現在對焦點上。您可透過按下 4 或 2 將對焦點定位至其他臉部或眼部。
]時,若偵測到多個人物的臉部或眼部, -
若主體被偵測到臉部後將視線移開,對焦點將移動以追蹤其動作。
-
在重播過程中,您可以透過按下 J 放大用於對焦的臉部或眼部。
-
在以下情況時眼部或臉部可能無法正常偵測到:
-
主體的臉部佔據畫面中很大或很小的部分,
-
主體的臉部光線過亮或過暗,
-
主體佩戴了眼鏡或太陽鏡,
-
主體的臉部或眼部被頭髮或其他物體遮擋,
-
拍攝期間主體劇烈移動。
-
-
在以下情況下時,臉部和眼部偵測的效能可能會下降:
-
短片記錄過程中,短片拍攝選單中的[
]選為[ ]或[ ], -
設定選單中的[
] > [ ] > [ ]選為[ ]且相機連接至 HDMI 裝置, -
設定選單中的[
] > [ ] > [ ]選為[ ]或[ ]。
-
對焦於動物的臉部或眼部(動物偵測 AF)
當相片和短片拍攝選單中的[
]選為[ ]或[ ]時,相機會偵測狗或貓的臉部或眼部(動物偵測 AF)。-
當相機偵測到狗或貓的臉部時,一個表示對焦點的黃色邊框將會出現在主體的臉部周圍。若相機偵測到主體的眼部,黃色對焦點則將出現在主體兩隻眼睛中的一隻上。
-
若對焦模式選為 AF‑C,當偵測到臉部或眼部時對焦點將點亮黃色。
-
若選擇了 AF‑S,對焦點將在相機完成對焦時變為綠色。
-
當選擇了[e 和 f 圖示將出現在對焦點上。您可透過按下 4 或 2 將對焦點定位至其他臉部或眼部。
]時,若偵測到多隻狗或貓的臉部或眼部, -
在重播過程中,您可以透過按下 J 放大用於對焦的臉部或眼部。
-
在以下情況時眼部或臉部可能無法正常偵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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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的臉部佔據畫面中很大或很小的部分,
-
主體的臉部光線過亮或過暗,
-
主體的臉部或眼部被皮毛或其他物體遮擋,
-
主體的眼部色彩與臉部其餘地方類似,
-
拍攝期間主體劇烈移動。
-
-
根據拍攝條件的不同,當[
]或[ ]處於啟用狀態時,相機可能無法偵測到某些品種動物的臉部或眼部。或者,相機可能在狗或貓的臉部或眼部範圍之外顯示邊框。 -
在以下情況下時,臉部和眼部偵測的效能可能會下降:
-
短片記錄過程中,短片拍攝選單中的[
]選為[ ]或[ ], -
設定選單中的[
] > [ ] > [ ]選為[ ]且相機連接至 HDMI 裝置, -
設定選單中的[
] > [ ] > [ ]選為[ ]或[ ]。
-
-
來自 AF 輔助照明燈的光線可能對某些動物的眼部產生不良影響;使用動物偵測 AF 時,請將用戶設定 a11[
]選為[ ]。
主體追蹤 AF
當 AF 區域模式選為[
]、[ ]或[ ]時,相機可追蹤所選對焦點上的主體。-
按下 J 可啟用追蹤對焦;對焦點將變為瞄準網格。
-
將瞄準網格置於主體上,並按下 AF‑ON 按鍵或再次按下 J 可啟動追蹤;對焦點將追蹤在畫面中移動的所選主體。若要結束追蹤並選擇中央對焦點,請再次按下 J。在相片模式下,若透過半按快門釋放按鍵或按下 AF‑ON 按鍵在對焦模式 AF‑C 中啟動了主體追蹤,相機僅將在按下按鍵期間追蹤主體;鬆開按鍵將結束追蹤並恢復啟動追蹤前所選的對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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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退出主體追蹤模式,請按下 W(Q)按鍵。
相機可能無法追蹤以下情況時的主體:
-
色彩或亮度與背景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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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色彩或亮度變化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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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大或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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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暗或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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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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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畫面或被其他物體遮擋。
觸控快門
輕觸螢幕可對焦於所選點。快門將在您從螢幕上抬起手指時釋放。
輕觸如圖所示的圖示可選擇透過輕觸螢幕所執行的操作。
選項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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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
[ ] |
|
V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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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
[ ] |
觸控快門停用。 |
f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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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使用觸控選擇一隻眼睛時,請注意相機可能無法對焦於您想對焦的那一隻眼睛。請使用多重選擇器選擇所需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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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控無法用於手動對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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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顯示 W 圖示時,快門釋放按鍵可用於拍攝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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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控無法用於在短片記錄過程中拍攝相片。
-
在單次連拍攝影過程中,使用觸控一次僅可拍攝一張照片。請使用快門釋放按鍵進行單次連拍攝影。
-
在自拍模式下,當您觸摸螢幕時,對焦將鎖定於所選主體,在您從螢幕上抬起手指約 10 秒後,快門將會釋放。若所選拍攝張數大於 1,剩餘照片將在單次連拍中進行拍攝。
手動對焦
在手動對焦模式下可手動進行對焦。當自動對焦無法產生預期效果等情況時,請使用手動對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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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對焦點置於您的主體上並旋轉對焦環或控制環直至主體清晰對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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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提高精度,請按下 X 按鍵放大鏡頭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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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顯示中的對焦指示器(I)可用來確認所選對焦點上的主體是否清晰對焦(電子測距功能)。主體清晰對焦時,對焦點也將點亮綠色。
1 對焦距離指示器
2 對焦指示器
對焦指示器
說明
(穩定)
主體清晰對焦。
(穩定)
對焦點位於主體之前。
(穩定)
對焦點位於主體之後。
(閃爍)
相機無法對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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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手動對焦拍攝不適合進行自動對焦的主體時,請注意,當主體未清晰對焦時,螢幕中也可能顯示清晰對焦指示器(I)。請放大鏡頭視野並確認對焦。當相機難以對焦時,建議使用三腳架。
手動對焦模式可使用鏡頭上的對焦模式選擇控制(若具備)進行選擇。
對焦距離是從相機機身上的焦平面標記(E)開始測量,該標記顯示了相機內部焦平面的位置(q)。在手動對焦或微距攝影中測量與主體的距離時,請使用該標記。焦平面與鏡頭接環邊緣之間的距離稱為 “法蘭距”(w)。本相機上的法蘭距為 16 mm。
-
若用戶設定 d11[
] > [ ]選為 [ ]以外的選項,當手動調整對焦時,清晰對焦的物體將以彩色輪廓標識(峰值對焦)。 -
請注意,若相機無法偵測到輪廓,峰值對焦顯示可能不會出現。請在拍攝顯示中確認對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