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相機提供了以下影像區域供您選擇:

選項

說明

c

[FX(36 × 24)]

使用相當於 35 mm 格式相機的畫角以 FX 格式記錄照片。使用用於 35 mm 格式相機的尼克爾鏡頭拍攝相片時,請選擇該選項。

a

[DX(24 × 16)]

影像以 DX 格式記錄。若要計算 35 mm 格式下的近似鏡頭焦距,請將鏡頭焦距乘以 1.5。

  • 當安裝了 DX 鏡頭時,影像區域選擇固定為[DX(24 × 16)]。

b

[5 : 4(30 × 24)]

以 5 : 4 的畫面比例記錄照片。僅當使用 Z 7II 時可用。

m

[1 : 1(24 × 24)]

以 1 : 1 的畫面比例記錄照片。

Z

[16 : 9(36 × 20)]

以 16 : 9 的畫面比例記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