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在您透過用戶設定 f2 [自定控制(拍攝)] 指定 [AF 區域模式]、[AF 區域模式 + AF-ON]、[選用拍攝功能] 或 [保持選用拍攝功能] 等控制條件,並使用這些控制條件更改 AF 區域模式後,是否持續使用相機所選的對焦點。該操作僅適用於當您半按快門釋放按鍵進行對焦期間更改 AF 區域模式的情況。

選項

說明

[自動]

在您切換 AF 區域模式之前相機最後一次所選的對焦點保持有效。

[關閉]

恢復使用者最後一次所選的對焦點。

  • 對焦點保持會在按住控制期間持續生效,您可從一個自動選擇對焦點的 AF 區域模式(例如 [自動區域 AF])切換至一個手動選擇對焦點的模式。

A 用戶設定:微調相機設定

a:對焦

b:測光/曝光

c:計時器/AE 鎖定

d:拍攝/顯示

e:包圍/閃光

f:控制

g:短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