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相機或鏡頭控制(包括相機按鍵和副選擇器以及鏡頭控制環)選擇在相片模式下執行的操作。

  • 選擇以下控制所執行的功能。反白顯示所需控制並按下 J

選項

w

[Fn1 按鍵]

y

[Fn2 按鍵]

1

[Fn3 按鍵]

n

[豎拍用 Fn 按鍵]

b

[保護/Fn4 按鍵]

V

[AF‑ON 按鍵]

8

[副選擇器中央]

p

[OK 按鍵]

W

[音頻按鍵]

B

[QUAL 按鍵]

F

[豎拍用多重選擇器中央]

j

[豎拍用 AF‑ON 按鍵]

z

[短片記錄按鍵]

y

[指令撥盤]

S

[鏡頭 Fn 按鍵]

3

[鏡頭 Fn2 按鍵]

l

[鏡頭控制環]

R

[鏡頭 Fn 環(順時針)]

S

[鏡頭 Fn 環(逆時針)]

T

[鏡頭記憶設定按鍵]

  • 可指定的功能如下所示。可用功能根據控制的不同而異。

功能

說明

A

[預設對焦點]

按下控制可選擇一個預設對焦點。

  • 選擇預設對焦點時,請先將其反白顯示,然後按住控制並按下對焦模式按鍵直至對焦點閃爍。

  • 若在用戶設定 a5 [依照方向儲存對焦點] 中選擇了 [關閉] 以外的選項,您可為“橫向”(風景)方向以及兩種“豎直”(人像)方向中的每種方向分別選擇不同的對焦點。

  • 所選控制的功能可透過在反白顯示 [預設對焦點] 時按下 2 進行選擇。

    • [按下以選用對焦點]:按下控制可選用預設對焦點。

    • [按住以選用對焦點]:按住控制可選擇預設對焦點。釋放控制時會恢復按下控制之前所選的對焦點。

K

[選擇中央對焦點]

按下控制可選擇中央對焦點。

F

[儲存對焦位置]

按住控制可儲存目前的對焦位置。

  • 可使用已指定 [選用對焦位置] 的控制恢復儲存的對焦位置(“記憶預設對焦”)。

  • 儲存對焦位置時,您可以選擇是使用指定了 [選用對焦位置]([儲存至全部])的任意控制,還是僅使用特定控制([逐一儲存])進行選用。

  • 有關詳情,請參見“儲存和選用對焦位置”(儲存和選用對焦位置)。

H

[選用對焦位置]

按下控制,使用已指定 [儲存對焦位置] 的控制選用一個已儲存的對焦位置。

d

[AF 區域模式]

按住控制可選擇一個預設 AF 區域模式。釋放控制時會恢復先前有效的 AF 區域模式。

  • 若要選擇 AF 區域模式,請在反白顯示 [AF 區域模式] 時按下 2

5

[AF 區域模式 + AF‑ON]

按住控制可選擇一個預設 AF 區域模式並啟動自動對焦。釋放控制時會恢復先前有效的 AF 區域模式。

  • 若要選擇 AF 區域模式,請在反白顯示 [AF 區域模式 + AF‑ON] 時按下 2

A

[AF‑ON]

按下控制可與按下 AF‑ON 按鍵時一樣啟動自動對焦。

F

[僅 AF 鎖定]

按住控制時,對焦鎖定。

E

[保持 AE 鎖定]

按下控制時,曝光鎖定。釋放快門時曝光鎖定不會結束。曝光保持鎖定直至再次按下該控制或待機定時超過時效。

N

[保持 AWB 鎖定]

若將白平衡選為 [自動] 或 [自然光(自動)],白平衡將在按下控制(白平衡鎖定)時鎖定。釋放快門時白平衡鎖定不會結束。而當再次按下該控制或待機定時超過時效時,鎖定將會釋放。

O

[保持 AE/AWB 鎖定]

按下控制時,曝光鎖定。若將白平衡選為 [自動] 或 [自然光(自動)],白平衡也會鎖定。釋放快門時曝光和白平衡鎖定不會結束。而當再次按下該控制或待機定時超過時效時,鎖定將會釋放。

D

[AE 鎖定(釋放快門時重設)]

按下控制時,曝光鎖定。曝光保持鎖定直至再次按下該控制,釋放快門或待機定時超過時效。

C

[僅 AE 鎖定]

按住控制時,曝光鎖定。

B

[AE/AF 鎖定]

按住控制時,對焦和曝光鎖定。

r

[FV 鎖定]

按下控制可鎖定另購閃光燈元件的閃光值;再次按下則可取消 FV 鎖定。

h

[c 停用/啟動]

若閃光燈目前處於啟用狀態,按住控制時將停用閃光燈。若閃光燈目前處於關閉狀態,按住控制時將選擇前簾同步。

q

[預覽]

按下控制時,拍攝顯示將顯示目前相片設定如何影響色彩、曝光和景深。

o

[選用拍攝功能]

按住控制可選用先前所選的設定。

  • 若要選擇選用的設定,請在反白顯示 [選用拍攝功能] 時按下 2

    • 使用 13 反白顯示項目並按下 J 以選擇(M)或取消選擇(U)。按下按鍵時,只會選用被核取(M)的項目。

    • 使用 13 反白顯示項目並按下 2 查看選項。按下 J 可儲存更改並退出。

    • 若要使用該選項儲存目前相機設定以供今後選用,請選擇 [儲存目前設定]。

  • 快門速度和光圈等設定可透過按住控制並旋轉指令撥盤進行更改。

    • 在模式 P 下,您可調整彈性程式設定。

    • 若用戶設定 b3 [簡易曝光補償] 選為 [關閉] 以外的選項,曝光補償可透過旋轉指令撥盤進行調整。

L

[保持選用拍攝功能]

按下該控制,選用之前儲存的靜態攝影設置(包括拍攝模式和測光)。再次按下該控制可恢復選用儲存設定之前的有效設定。

  • 若要選擇選用的設定,請在反白顯示 [保持選用拍攝功能] 時按下 2。可以儲存的設定與 [選用拍攝功能] 的設定相同。但是,[保持選用拍攝功能] 不能用於儲存或選用 [AF-ON] 設定。

  • 儲存的設定生效時,拍攝顯示中會出現一個 o 圖示。

  • 儲存的設定生效時,可以透過旋轉指令撥盤來變更快門速度和光圈。

    • 在模式 P 下,您可調整彈性程式設定。

    • 若用戶設定 b3 [簡易曝光補償] 選為 [關閉] 以外的選項,曝光補償可透過旋轉指令撥盤進行調整。

E

[減少高頻率閃爍]

按下控制可以較小的遞增級數微調快門速度。再次按下該控制,以恢復選擇標準快門速度。

1

[曝光包圍單次連拍]

  • 若在連續快門釋放模式下將相片拍攝選單中的 [自動包圍] > [自動包圍設定] 選為 [白平衡包圍] 以外的選項時按下控制,按住快門釋放按鍵期間,相機將會拍攝目前包圍程式中的所有照片並重複曝光包圍單次連拍。在單張快門釋放模式下,拍攝將在首次曝光包圍單次連拍後結束。

  • 當 [自動包圍設定] 選為 [白平衡包圍] 時,相機將在按住快門釋放按鍵時連續拍攝照片,並對每張照片套用白平衡包圍。

c

[同步釋放選擇]

當網路選單中的 [連接至其他相機] 選為 [同步釋放] 時,或者當使用無線遙控器進行同步釋放時,所選控制可用於在遙控釋放與主要相機釋放或同步釋放之間進行切換。可用選項取決於在用戶設定 d5 [同步釋放模式選項] 中所選的設定。

  • [同步釋放模式選項] 選為 [同步] 時有以下選項可供選擇:

    • [僅主要相機釋放](c):按住控制僅使用主要相機拍攝照片。

    • [僅遙控釋放](d):按住控制僅使用遙控相機拍攝照片。

  • [同步釋放模式選項] 選為 [不同步] 時有以下選項可供選擇:

    • [同步釋放](6):按住控制同步釋放主要相機和遙控相機。

    • [僅遙控釋放](d):按住控制僅使用遙控相機拍攝照片。

4

[+ RAW]

  • 若影像品質目前選為一個 JPEG 選項,按下控制後,拍攝顯示中將出現“RAW”,並且在按下該控制後拍攝下一張照片的同時,將記錄一個 NEF(RAW)版本。鬆開快門釋放按鍵或再次按下該控制時將恢復原始影像品質設定,從而取消選擇 [+ RAW]。

  • 相機將以相片拍攝選單中 [RAW 記錄] 的目前所選設定記錄 NEF(RAW)版本。

L

[寧靜模式]

按下控制可啟用寧靜模式。再次按下可停用。

b

[實時顯示資訊顯示關閉]

按下控制可隱藏拍攝顯示中的圖示及其他資訊。再次按下可進行查看。

b

[構圖網格]

按下控制可顯示構圖網格。若要隱藏網格,請再次按下控制。可以使用用戶設定 d16 [網格類型] 選擇顯示類型。

p

[變焦開啟/關閉]

按下控制可放大目前對焦點周圍區域的顯示。再次按下可取消縮放。

D

[虛擬水平線]

按下控制可啟用虛擬水平線顯示。再次按下可隱藏顯示。可以使用用戶設定 d17 [虛擬水平線類型] 選擇顯示類型。

k

[星光顯示(相片 Lv)]

按下控制可開啟星光顯示。再次按下可結束星光顯示。

W

[峰值對焦顯示]

當對焦模式選為 MF 時,按一次控制可啟用峰值對焦。再次按下可結束峰值對焦。

O

[我的選單]

按下控制可顯示“我的選單”。

3

[存取我的選單首個項目]

按下控制將跳至“我的選單”中的首個項目。選擇該選項可快速存取常用的選單項目。

K

[重播]

按下控制可開始重播。

l

[篩選重播]

按下控制可僅查看符合重播選單 [篩選重播條件] 中所選條件的照片。

e

[與 AF‑ON 按鍵相同]

所選控制可執行目前指定給 AF‑ON 按鍵的功能。

n

[拍攝選單庫]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指令撥盤可選擇拍攝選單庫。

v

[拍攝模式]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主指令撥盤可選擇拍攝模式。

J

[選擇影像區域]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指令撥盤可選擇影像區域。

8

[影像品質/大小]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主指令撥盤可選擇影像品質選項,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副指令撥盤則可選擇影像大小。

h

[設定 Picture Control]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指令撥盤可選擇 Picture Control。

y

[主動式 D‑Lighting]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指令撥盤可調整主動式 D‑Lighting。

w

[測光]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指令撥盤可選擇測光選項。

I

[閃光模式/補償]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主指令撥盤可選擇閃光燈模式,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副指令撥盤則可調整閃光輸出量。

z

[對焦模式/AF 區域模式]

按住控制並旋轉主指令撥盤可選擇對焦模式,按住控制並旋轉副指令撥盤則可選擇 AF 區域模式。

t

[自動包圍]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主指令撥盤可選擇拍攝張數,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副指令撥盤則可選擇包圍遞增級數或主動式 D‑Lighting 的量。

$

[多重曝光]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主指令撥盤可選擇模式,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副指令撥盤則可選擇拍攝張數。

2

[HDR 重疊]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主指令撥盤可選擇模式,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副指令撥盤則可調整 HDR 強度。

a

[控制鎖定]

  •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主指令撥盤可鎖定快門速度(模式 SM)。若要鎖定光圈(模式 AM),請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副指令撥盤。

  • 若要鎖定對焦點選擇,請按住控制並按下 1342

v

[1 等級快門/光圈]

無論將用戶設定 b2 [曝光控制的 EV 等級] 選為何種選項,快門速度和光圈都將以 1 EV 為遞增級數進行調整。

  • 在模式 SM 下,按住控制並旋轉主指令撥盤可以 1 EV 為遞增級數調整快門速度。

  • 在模式 AM 下,按住控制並旋轉副指令撥盤可以 1 EV 為遞增級數調整光圈。

w

[選擇非 CPU 鏡頭編號]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指令撥盤可選擇一個使用設定選單中 [非 CPU 鏡頭資料] 項目儲存的鏡頭編號。

X

[對焦(M/A)]

透過旋轉鏡頭控制環可使手動對焦優先於自動對焦(自動對焦(連手動優先))。半按快門釋放按鍵期間,控制環可用於手動對焦。若要使用自動對焦重新對焦,請鬆開快門釋放按鍵,然後再次將其半按。

q

[光圈]

旋轉鏡頭控制環可調整光圈。

t

[光圈(開啟)]

逆時針旋轉鏡頭 Fn 環以擴大鏡頭光圈。在 [鏡頭 Fn 環(順時針)] 中選擇 [光圈(關閉)] 時,此選項會自動啟用。

q

[光圈(關閉)]

順時針旋轉鏡頭 Fn 環以縮小鏡頭光圈。在 [鏡頭 Fn 環(逆時針)] 中選擇 [光圈(開啟)] 時,此選項會自動啟用。

E

[曝光補償]

  • 將此功能指定給豎拍用 Fn 按鍵可透過按住按鍵並同時旋轉指令撥盤來調整曝光補償。

  • 將此功能指定給鏡頭控制環可透過旋轉控制環來調整曝光補償。

i

[曝光補償 +]

順時針旋轉鏡頭 Fn 環以增大曝光補償。在 [鏡頭 Fn 環(逆時針)] 中選擇 [曝光補償 −] 時,此選項會自動啟用。

h

[曝光補償 −]

逆時針旋轉鏡頭 Fn 環以減少曝光補償。在 [鏡頭 Fn 環(順時針)] 中選擇 [曝光補償 +] 時,此選項會自動啟用。

9

[ISO 感光度]

旋轉鏡頭控制環可調整 ISO 感光度。

B

[ISO 感光度(增加)]

順時針旋轉鏡頭 Fn 環以增加 ISO 感光度。在 [鏡頭 Fn 環(逆時針)] 中選擇 [ISO 感光度(減少)] 時,此選項會自動啟用。

C

[ISO 感光度(減少)]

逆時針旋轉鏡頭 Fn 環以減少 ISO 感光度。在 [鏡頭 Fn 環(順時針)] 中選擇 [ISO 感光度(增加)] 時,此選項會自動啟用。

[]

控制不起作用。

指令撥盤

您可將以下功能指定給指令撥盤。若要查看選項,請反白顯示項目並按下 2

功能

說明

[曝光設定]

在所選模式下交換主指令撥盤和副指令撥盤的功能。按下 42 反白顯示模式,然後按下 13 切換功能。

[對焦/AF 區域模式選擇]

按下對焦模式按鍵時,透過旋轉主指令撥盤和副指令撥盤來切換功能。

[副指令撥盤變焦作用]

選擇副指令撥盤在變焦顯示中的作用。

  • 選擇 [曝光設定] 可更改副指令撥盤在每種模式下的作用。

  • 選擇 [變焦] 可使用副指令撥盤進行放大或縮小。

儲存和選用對焦位置

您可以透過按下並按住已指定 [儲存對焦位置] 的自定控制來儲存目前對焦位置。可以透過按下已指定 [選用對焦位置] 的自定控制來立即恢復儲存的對焦位置(“記憶預設對焦”)。如果您經常在固定對焦距離下返回拍攝主體,會發現這很有用。

  • [選用對焦位置] 可以指定給多個控制。在 [儲存對焦位置] 中選擇 [儲存至全部] 時儲存的對焦位置可使用任意指定控制選用。而在 [儲存對焦位置] 中選擇 [逐一儲存] 時儲存的對焦位置只能透過特定控制選用。

  • 可在任何對焦模式下儲存對焦位置。

  • 但是,當取下鏡頭時,儲存的距離會重設。

注意事項:儲存和選用對焦位置
  • 顯示拍攝資訊時,無法儲存對焦位置。

  • 由於周圍溫度發生變化,選用儲存的數值時選擇的對焦位置可能與儲存的對焦位置不同。

  • 選用該數值時,儲存對焦位置後更改變焦往往會改變選擇的位置。

“儲存至全部”

  1. 將 [選用對焦位置] 指定給某個控制。

    對您要用於記憶預設對焦的每個控制重複該步驟。

  2. 在自定控制清單中選擇另一個控制,當提示選擇功能時,反白顯示 [儲存對焦位置] 並按下 2

    隨即將顯示儲存選項。

  3. 反白顯示 [儲存至全部] 並按下 J
  4. 在拍攝顯示中對焦於所需的主體,然後按住指定了 [儲存對焦位置] 的控制。

    若操作成功,拍攝顯示中會出現一個 F 圖示。

  5. 按下在步驟 1 中指定了 [選用對焦位置] 的任何控制。
    • 儲存的對焦位置將恢復。

    • 儘管可以將 [選用對焦位置] 指定給多個控制,但無論使用哪個控制,都將恢復相同的對焦位置。

    • 按住已指定 [選用對焦位置] 的控制會啟動手動對焦(MF),若在按下該控制的同時半按快門釋放按鍵,相機將不會重新對焦。

“逐一儲存”

  1. 將 [選用對焦位置] 指定給多個控制。
  2. 在自定控制清單中選擇另一個控制,當提示選擇功能時,反白顯示 [儲存對焦位置] 並按下 2

    隨即將顯示儲存選項。

  3. 反白顯示 [逐一儲存] 並按下 J
  4. 在拍攝顯示中對焦於所需的主體,然後按住指定了 [儲存對焦位置] 的控制。

    F 圖示將在拍攝顯示中閃爍。

  5. 按下您要用於選用在步驟 4 中儲存的對焦位置的按鍵。
    • 在步驟 1 中指定了 [選用對焦位置] 的控制中,按下要用於選用在步驟 4 中儲存的對焦位置的控制。

    • 若操作成功,拍攝顯示中會出現一條訊息。

    • 重複步驟 4-5 以將其他對焦位置儲存至指定了 [選用對焦位置] 的其他控制。

  6. 按下控制可選擇所需的對焦位置。
    • 儲存至相關控制的對焦位置將恢復。

    • 按住已指定 [選用對焦位置] 的控制會啟動手動對焦(MF),若在按下該控制的同時半按快門釋放按鍵,相機將不會重新對焦。

減少高頻率閃爍

在高頻率 LED 照明下拍攝的照片中,或者當照片中包含具有高頻率 LED 顯示的螢幕時,這種閃爍可能會導致出現條紋。啟用減少高頻率閃爍能夠以更小的遞增級數調整快門速度,這有助於確定能夠將閃爍保持在最低水平的快門速度。

  • SM 模式下,快門速度在 1/80001/30 秒之間時,可以在靜態攝影期間使用減少高頻率閃爍。

  • 按下指定了 [減少高頻率閃爍] 的控制可啟動快門速度微調,減小用於快門速度選擇的增量大小。再按一次控制,可以恢復正常的快門速度選擇。

  • 選擇適合主體的快門速度後,在拍攝顯示中查看主體的同時啟動減少高頻率閃爍和微調快門速度,直到找到可最大限度減少閃爍和條帶的值。透過使用顯示縮放放大主體,可以更容易地確定效果。

  • 啟動減少高頻率閃爍後,快門速度顯示將僅顯示分母,以及小數點後一位數字。

  • 顯示精確的快門速度。例如,選擇 1/500 秒時的準確快門速度為 1/512 秒,顯示分母“512.0”。

  • 關閉減少高頻率閃爍可將快門速度顯示恢復至最接近的常規值。

注意事項:減少高頻率閃爍
  • 拍攝顯示中的閃爍效果可能與相片中看到的效果不同。我們建議您進行試拍,以確定可將閃爍和條帶降至最低的快門速度。

  • 無論在用戶設定 b7 [f 值改變時保持曝光值] 中如何選擇,當減少高頻率閃爍功能生效時,曝光維持會停用。

選用拍攝功能”與減少高頻率閃爍功能搭配使用

在減少高頻率閃爍功能生效時,將用戶設定 f2 [自定控制(拍攝)] > [選用拍攝功能] 或 [保持選用拍攝功能] 選為 [儲存目前設定],會儲存目前透過微調選擇的快門速度。舉例而言,這讓您能夠確定並儲存在高頻 LED 顯示中最大限度減少條紋的快門速度,然後僅當 LED 顯示在畫面中時才使用所選按鍵立即選用儲存的值。

A 用戶設定:微調相機設定

a:對焦

b:測光/曝光

c:計時器/AE 鎖定

d:拍攝/顯示

e:包圍/閃光

f:控制

g:短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