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相機或鏡頭控制(包括相機按鍵和副選擇器以及鏡頭控制環)選擇在相片模式下執行的操作。
-
選擇以下控制所執行的功能。反白顯示所需控制並按下 J。
選項 |
|
---|---|
w |
[ ] |
y |
[ ] |
1 |
[ ] |
n |
[ ] |
b |
[ ] |
V |
[ ] |
8 |
[ ] |
p |
[ ] |
W |
[ ] |
B |
[ ] |
F |
[ ] |
j |
[ ] |
z |
[ ] |
y |
[ ] |
S |
[ ] |
3 |
[ ] |
l |
[ ] |
R |
[ ] |
S |
[ ] |
T |
[ ] |
-
可指定的功能如下所示。可用功能根據控制的不同而異。
功能 |
說明 |
|
---|---|---|
A |
[ ] |
按下控制可選擇一個預設對焦點。
|
K |
[ ] |
按下控制可選擇中央對焦點。 |
F |
[ ] |
按住控制可儲存目前的對焦位置。
|
H |
[ ] |
按下控制,使用已指定 [ ] 的控制選用一個已儲存的對焦位置。
|
d |
[ ] |
按住控制可選擇一個預設 AF 區域模式。釋放控制時會恢復先前有效的 AF 區域模式。
|
5 |
[ ] |
按住控制可選擇一個預設 AF 區域模式並啟動自動對焦。釋放控制時會恢復先前有效的 AF 區域模式。
|
A |
[ ] |
按下控制可與按下 AF‑ON 按鍵時一樣啟動自動對焦。 |
F |
[ ] |
按住控制時,對焦鎖定。 |
E |
[ ] |
按下控制時,曝光鎖定。釋放快門時曝光鎖定不會結束。曝光保持鎖定直至再次按下該控制或待機定時超過時效。 |
N |
[ ] |
若將白平衡選為 [ ] 或 [ ],白平衡將在按下控制(白平衡鎖定)時鎖定。釋放快門時白平衡鎖定不會結束。而當再次按下該控制或待機定時超過時效時,鎖定將會釋放。 |
O |
[ ] |
按下控制時,曝光鎖定。若將白平衡選為 [ ] 或 [ ],白平衡也會鎖定。釋放快門時曝光和白平衡鎖定不會結束。而當再次按下該控制或待機定時超過時效時,鎖定將會釋放。 |
D |
[ ] |
按下控制時,曝光鎖定。曝光保持鎖定直至再次按下該控制,釋放快門或待機定時超過時效。 |
C |
[ ] |
按住控制時,曝光鎖定。 |
B |
[ ] |
按住控制時,對焦和曝光鎖定。 |
r |
[ ] |
按下控制可鎖定另購閃光燈元件的閃光值;再次按下則可取消 FV 鎖定。 |
h |
[ ] |
若閃光燈目前處於啟用狀態,按住控制時將停用閃光燈。若閃光燈目前處於關閉狀態,按住控制時將選擇前簾同步。 |
q |
[ ] |
按下控制時,拍攝顯示將顯示目前相片設定如何影響色彩、曝光和景深。 |
o |
[ ] |
按住控制可選用先前所選的設定。
|
L |
[ ] |
按下該控制,選用之前儲存的靜態攝影設置(包括拍攝模式和測光)。再次按下該控制可恢復選用儲存設定之前的有效設定。
|
E |
[ ] |
按下控制可以較小的遞增級數微調快門速度。再次按下該控制,以恢復選擇標準快門速度。
|
1 |
[ ] |
|
c |
[ ] |
當網路選單中的 [ ] 選為 [ ] 時,或者當使用無線遙控器進行同步釋放時,所選控制可用於在遙控釋放與主要相機釋放或同步釋放之間進行切換。可用選項取決於在用戶設定 d5 [ ] 中所選的設定。
|
4 |
[ ] |
|
L |
[ ] |
按下控制可啟用寧靜模式。再次按下可停用。 |
b |
[ ] |
按下控制可隱藏拍攝顯示中的圖示及其他資訊。再次按下可進行查看。 |
b |
[ ] |
按下控制可顯示構圖網格。若要隱藏網格,請再次按下控制。可以使用用戶設定 d16 [ ] 選擇顯示類型。 |
p |
[ ] |
按下控制可放大目前對焦點周圍區域的顯示。再次按下可取消縮放。 |
D |
[ ] |
按下控制可啟用虛擬水平線顯示。再次按下可隱藏顯示。可以使用用戶設定 d17 [ ] 選擇顯示類型。 |
k |
[ ] |
按下控制可開啟星光顯示。再次按下可結束星光顯示。 |
W |
[ ] |
當對焦模式選為 MF 時,按一次控制可啟用峰值對焦。再次按下可結束峰值對焦。 |
O |
[ ] |
按下控制可顯示“我的選單”。 |
3 |
[ ] |
按下控制將跳至“我的選單”中的首個項目。選擇該選項可快速存取常用的選單項目。 |
K |
[ ] |
按下控制可開始重播。 |
l |
[ ] |
按下控制可僅查看符合重播選單 [ ] 中所選條件的照片。 |
e |
[ ] |
所選控制可執行目前指定給 AF‑ON 按鍵的功能。 |
n |
[ ] |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指令撥盤可選擇拍攝選單庫。 |
v |
[ ] |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主指令撥盤可選擇拍攝模式。 |
J |
[ ] |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指令撥盤可選擇影像區域。 |
8 |
[ ] |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主指令撥盤可選擇影像品質選項,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副指令撥盤則可選擇影像大小。 |
h |
[ ] |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指令撥盤可選擇 Picture Control。 |
y |
[ ] |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指令撥盤可調整主動式 D‑Lighting。 |
w |
[ ] |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指令撥盤可選擇測光選項。 |
I |
[ ] |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主指令撥盤可選擇閃光燈模式,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副指令撥盤則可調整閃光輸出量。 |
z |
[ ] |
按住控制並旋轉主指令撥盤可選擇對焦模式,按住控制並旋轉副指令撥盤則可選擇 AF 區域模式。 |
t |
[ ] |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主指令撥盤可選擇拍攝張數,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副指令撥盤則可選擇包圍遞增級數或主動式 D‑Lighting 的量。 |
$ |
[ ] |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主指令撥盤可選擇模式,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副指令撥盤則可選擇拍攝張數。 |
2 |
[ ] |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主指令撥盤可選擇模式,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副指令撥盤則可調整 HDR 強度。 |
a |
[ ] |
|
v |
[ ] |
無論將用戶設定 b2 [ ] 選為何種選項,快門速度和光圈都將以 1 EV 為遞增級數進行調整。
|
w |
[ ] |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指令撥盤可選擇一個使用設定選單中 [ ] 項目儲存的鏡頭編號。 |
X |
[ ] |
透過旋轉鏡頭控制環可使手動對焦優先於自動對焦(自動對焦(連手動優先))。半按快門釋放按鍵期間,控制環可用於手動對焦。若要使用自動對焦重新對焦,請鬆開快門釋放按鍵,然後再次將其半按。 |
q |
[ ] |
旋轉鏡頭控制環可調整光圈。 |
t |
[ ] |
逆時針旋轉鏡頭 Fn 環以擴大鏡頭光圈。在 [ ] 中選擇 [ ] 時,此選項會自動啟用。 |
q |
[ ] |
順時針旋轉鏡頭 Fn 環以縮小鏡頭光圈。在 [ ] 中選擇 [ ] 時,此選項會自動啟用。 |
E |
[ ] |
|
i |
[ ] |
順時針旋轉鏡頭 Fn 環以增大曝光補償。在 [ ] 中選擇 [ ] 時,此選項會自動啟用。 |
h |
[ ] |
逆時針旋轉鏡頭 Fn 環以減少曝光補償。在 [ ] 中選擇 [ ] 時,此選項會自動啟用。 |
9 |
[ ] |
旋轉鏡頭控制環可調整 ISO 感光度。 |
B |
[ ] |
順時針旋轉鏡頭 Fn 環以增加 ISO 感光度。在 [ ] 中選擇 [ ] 時,此選項會自動啟用。 |
C |
[ ] |
逆時針旋轉鏡頭 Fn 環以減少 ISO 感光度。在 [ ] 中選擇 [ ] 時,此選項會自動啟用。 |
[ ] |
控制不起作用。 |
指令撥盤
您可將以下功能指定給指令撥盤。若要查看選項,請反白顯示項目並按下 2。
功能 |
說明 |
---|---|
[ ] |
在所選模式下交換主指令撥盤和副指令撥盤的功能。按下 4 或 2 反白顯示模式,然後按下 1 或 3 切換功能。 |
[ ] |
按下對焦模式按鍵時,透過旋轉主指令撥盤和副指令撥盤來切換功能。 |
[ ] |
選擇副指令撥盤在變焦顯示中的作用。
|
儲存和選用對焦位置
您可以透過按下並按住已指定 [
] 的自定控制來儲存目前對焦位置。可以透過按下已指定 [ ] 的自定控制來立即恢復儲存的對焦位置(“記憶預設對焦”)。如果您經常在固定對焦距離下返回拍攝主體,會發現這很有用。-
[
] 可以指定給多個控制。在 [ ] 中選擇 [ ] 時儲存的對焦位置可使用任意指定控制選用。而在 [ ] 中選擇 [ ] 時儲存的對焦位置只能透過特定控制選用。 -
可在任何對焦模式下儲存對焦位置。
-
但是,當取下鏡頭時,儲存的距離會重設。
-
顯示拍攝資訊時,無法儲存對焦位置。
-
由於周圍溫度發生變化,選用儲存的數值時選擇的對焦位置可能與儲存的對焦位置不同。
-
選用該數值時,儲存對焦位置後更改變焦往往會改變選擇的位置。
“儲存至全部”
-
將 [] 指定給某個控制。
對您要用於記憶預設對焦的每個控制重複該步驟。
-
在自定控制清單中選擇另一個控制,當提示選擇功能時,反白顯示 [2。] 並按下
隨即將顯示儲存選項。
-
反白顯示 [J。] 並按下
-
在拍攝顯示中對焦於所需的主體,然後按住指定了 [] 的控制。
若操作成功,拍攝顯示中會出現一個 F 圖示。
-
按下在步驟 1 中指定了 [] 的任何控制。
-
儲存的對焦位置將恢復。
-
儘管可以將 [
] 指定給多個控制,但無論使用哪個控制,都將恢復相同的對焦位置。 -
按住已指定 [
] 的控制會啟動手動對焦(MF),若在按下該控制的同時半按快門釋放按鍵,相機將不會重新對焦。
-
“逐一儲存”
-
將 [] 指定給多個控制。
-
在自定控制清單中選擇另一個控制,當提示選擇功能時,反白顯示 [2。] 並按下
隨即將顯示儲存選項。
-
反白顯示 [J。] 並按下
-
在拍攝顯示中對焦於所需的主體,然後按住指定了 [] 的控制。
F 圖示將在拍攝顯示中閃爍。
-
按下您要用於選用在步驟 4 中儲存的對焦位置的按鍵。
-
在步驟 1 中指定了 [
] 的控制中,按下要用於選用在步驟 4 中儲存的對焦位置的控制。 -
若操作成功,拍攝顯示中會出現一條訊息。
-
重複步驟 4-5 以將其他對焦位置儲存至指定了 [
] 的其他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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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控制可選擇所需的對焦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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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存至相關控制的對焦位置將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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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住已指定 [
] 的控制會啟動手動對焦(MF),若在按下該控制的同時半按快門釋放按鍵,相機將不會重新對焦。
-
減少高頻率閃爍
在高頻率 LED 照明下拍攝的照片中,或者當照片中包含具有高頻率 LED 顯示的螢幕時,這種閃爍可能會導致出現條紋。啟用減少高頻率閃爍能夠以更小的遞增級數調整快門速度,這有助於確定能夠將閃爍保持在最低水平的快門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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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S 和 M 模式下,快門速度在 1/8000 和 1/30 秒之間時,可以在靜態攝影期間使用減少高頻率閃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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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指定了 [
] 的控制可啟動快門速度微調,減小用於快門速度選擇的增量大小。再按一次控制,可以恢復正常的快門速度選擇。 -
選擇適合主體的快門速度後,在拍攝顯示中查看主體的同時啟動減少高頻率閃爍和微調快門速度,直到找到可最大限度減少閃爍和條帶的值。透過使用顯示縮放放大主體,可以更容易地確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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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減少高頻率閃爍後,快門速度顯示將僅顯示分母,以及小數點後一位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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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精確的快門速度。例如,選擇 1/500 秒時的準確快門速度為 1/512 秒,顯示分母“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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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閉減少高頻率閃爍可將快門速度顯示恢復至最接近的常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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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顯示中的閃爍效果可能與相片中看到的效果不同。我們建議您進行試拍,以確定可將閃爍和條帶降至最低的快門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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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在用戶設定 b7 [
] 中如何選擇,當減少高頻率閃爍功能生效時,曝光維持會停用。
在減少高頻率閃爍功能生效時,將用戶設定 f2 [
] > [ ] 或 [ ] 選為 [ ],會儲存目前透過微調選擇的快門速度。舉例而言,這讓您能夠確定並儲存在高頻 LED 顯示中最大限度減少條紋的快門速度,然後僅當 LED 顯示在畫面中時才使用所選按鍵立即選用儲存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