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拍摄时可通过按下DISP按钮访问的显示屏显示。
- 加亮显示项目([显示2]至[显示5])并按下J确定选择(M)或取消选择(U)。拍摄时通过按下DISP按钮仅可访问被勾选(M)的显示。无法取消选择(U)[显示1]。
- 若要选择显示[显示1]至[显示4]中出现的指示,请加亮显示相应的选项并按下2。然后您可加亮显示项目并按下J确定选择(M)或取消选择(U)。
选项 | 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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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 [基本拍摄信息] | 查看拍摄模式、快门速度、光圈及其他基本拍摄信息。 |
N | [详细拍摄信息] | 查看对焦模式、AF区域模式、白平衡及其他详细拍摄信息。 |
O | [触控控制] | 查看可通过触控控制(包括触控AF和i菜单)访问的选项。 |
P | [虚拟水平] | 启用虚拟水平。使用自定义设定d17[虚拟水平类型]可选择显示类型。 |
o | [直方图] | 启用RGB直方图。 |
b | [取景网格] | 启用取景网格。使用自定义设定d16[网格类型]可选择显示类型。 |
Q | [中心指示] | 在画面的中心显示十字标记。 |
R | [中央重点区域] | 每当照片拍摄菜单中的[测光]选为[中央重点测光]时,就会添加一个6或8mm直径圈至拍摄显示的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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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示5]仅包含信息显示,无法自定义。
- 若要完成操作,请按下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