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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選單項目:“自動捕捉/拍攝”

[自動捕捉] 項目已新增至相片拍攝和短片記錄選單。當相機偵測到主體滿足某些條件時,例如它在畫面中、在特定距離範圍內或沿特定方向移動,這些項目用於自動進行單次連拍或記錄短片。它們甚至可幫助拍攝者在不在場的情況下自動拍照或記錄短片。

選項 說明
[開始] 顯示自動捕捉/拍攝設定並調整自動拍攝條件。在設定確認對話窗中查看所選條件以確定它們是否如預期行動時,按下短片記錄按鍵來啟動自動捕捉/拍攝。
[選擇使用者預設]
  • 自動拍攝條件可儲存至使用者預設 [使用者預設 1] 到 [使用者預設 5]。反白顯示預設並按下 2 可顯示一個選單,您可在其中重新命名預設並查看設定或將它們複製到其他預設。
    • [查看設定]:查看所選預設中的設定。
    • [重新命名]:重新命名預設。預設名稱最長可達 19 個字元。
    • [複製]:反白顯示儲存目的地並按下 J,將設定複製到所選預設。
  • 若要立即使用先前儲存的預設中的條件來啟動自動捕捉/拍攝,請選擇該預設,然後選擇 [開始]。

自動捕捉/拍攝設定顯示

在相片拍攝或短片記錄選單中將 [自動捕捉] 選為 [開始],可查看自動捕捉/拍攝設定顯示。反白顯示項目並按下 J 以顯示所選項目的選項。

  1. [拍攝條件]
  2. [進階條件:動作]
  3. [進階條件:主體偵測]
  1. [進階條件:距離]
  2. [目標區域]
  3. [時間設定選項]
選項 說明
[拍攝條件]
  • 調整自動拍攝條件。

    • [動作]:選擇(M)此選項以便將主體的移動方向作為觸發開始自動捕捉/拍攝必須滿足的條件之一。
    • [主體偵測]:選擇(M)此選項以便將主體的偵測作為觸發開始自動捕捉/拍攝必須滿足的條件之一。
    • [距離]:若選擇(M)此選項,當主體在指定的距離範圍時,拍攝將繼續。
  • 滿足全部所選條件時才會觸發自動捕捉/拍攝。
[進階條件:動作] 僅當 [拍攝條件] 選為(M)[動作] 時,此選項才會生效。它用於選擇將觸發自動捕捉/拍攝的主體移動方向、大小和速度(0拍攝條件” > “動作)。
[進階條件:主體偵測] 僅當 [拍攝條件] 選為(M)[主體偵測] 時,此選項才會生效。它用於選擇將觸發自動捕捉/拍攝的主體類型和大小(0拍攝條件” > “主體偵測)。
[進階條件:距離] 僅當 [拍攝條件] 選為(M)[距離] 時,此選項才會生效。它用於選擇將觸發自動捕捉/拍攝的主體存在距離範圍(0拍攝條件” > “距離)。當主體在指定的距離範圍時,拍攝將繼續。
[目標區域] 當 AF 區域模式選為 [自動區域 AF] 時,選擇用於主體偵測的對焦點。如果在任何所選對焦點偵測到符合觸發條件的主體,將觸發自動捕捉/拍攝。目標區域選擇可用於停用被障礙物阻擋的畫面區域中的對焦點,或者為了主體偵測而忽略它們,確保更加可靠地偵測所需主體。
[時間設定選項]

選擇 [記錄時間長度選擇] 和 [拍攝後等待時長] 的值。

  • [記錄時間長度選擇]:選擇在觸發自動捕捉/拍攝後,相機將拍攝多長時間。即使不再符合觸發條件,拍攝也將持續所選時間。
    • 根據相機設定的不同,拍攝可能在所選時間超過時效之前結束。
  • [拍攝後等待時長]:選擇相機在單次連拍後等待的最短時間。單次連拍完成後,即使符合觸發條件,拍攝也會在所選時間內保持暫停。

使用自動捕捉/拍攝來拍攝照片

拍攝前

為確保拍攝不被中斷,請使用充滿電的電池、隨附的 AC 變壓充電器或者另購的 AC 變壓器及電源連接器。

  1. 將相機安裝在三腳架上或採取其他措施使其保持穩定。

    構圖之後將相機固定到位。

    構圖

    建議您選擇比平時更廣的廣角,直到您習慣自動捕捉/拍攝為止。

  2. 使用相片/短片選擇器選擇所需模式(相片或短片)。

  3. 若您正在使用自動捕捉/拍攝進行拍照,請選擇連續拍攝模式:[高速連拍]、[低速連拍]、[C30] 或 [C120]。

    • 若您正在使用自動捕捉/拍攝記錄短片,請進入步驟 4。
    • 若選擇了單張或自拍制模式,相機將在自動捕捉/拍攝開始時臨時切換為高速連拍模式。

    • 若選擇了 [C60],則拍攝模式將變更為 [C120]。
    • 若選擇了低速連拍或高速連拍模式,請在繼續之前選擇每秒拍攝幅數。
  4. 對焦點定位。

    選擇 AF 區域模式並在您期望主體出現的畫面區域中定位對焦點。

    • 若啟用自動對焦,相機將在自動捕捉/拍攝過程中臨時切換為對焦模式 AF‑C
    • 若 AF 區域模式選為 [自動區域 AF],則在高速連拍模式下選擇 20 fps 的每秒拍攝(前捲)幅數時,實際每秒拍攝幅數會降至 15 fps。
    • 使用手動對焦時,將鏡頭對焦模式切換器滑動至 [M] 並手動調整對焦。配備有對焦模式切換器的鏡頭只能使用手動對焦。
  5. 反白顯示相片拍攝或短片記錄選單中的 [自動捕捉] 並按下 2

  6. 選取 [選擇使用者預設],然後反白顯示自動捕捉/拍攝設定的目的地預設,然後按下 J

    從預設 [使用者預設 1] 到 [使用者預設 5] 中選擇目的地。

  7. 反白顯示 [開始] 並按下 J

    將顯示自動捕捉/拍攝設定。

  8. 反白顯示 [拍攝條件] 並按下 J

    • 調整自動拍攝條件。反白顯示選項並按下 J 確定選擇(M)或取消選擇(U)。
    • 按下 X 可儲存更改並返回自動捕捉/拍攝設定顯示。
  9. 調整 [拍攝條件] 的每個所選條件的設定。

    • 有關當啟用(M)[動作] 時可用條件的資訊,請參見“拍攝條件” > “動作”(0拍攝條件” > “動作)。
    • 有關當啟用(M)[主體偵測] 時可用條件的資訊,請參見“拍攝條件” > “主體偵測”(0拍攝條件” > “主體偵測)。
    • 有關當啟用(M)[距離] 時可用條件的資訊,請參見“拍攝條件” > “距離”( 0拍攝條件” > “距離)。
    • 儘管可同時使用多個 [拍攝條件],但仍建議您一次僅啟用(M)一個條件,直到您習慣自動捕捉/拍攝為止。
  10. 反白顯示 [目標區域] 並按下 J

    • 當 AF 區域模式選為 [自動區域 AF] 時,選擇用於主體偵測的對焦點。目標區域選擇在其他 AF 區域模式中不可用。若選擇了其他模式,則進入步驟 11。
    • 目標區域選擇可用於停用被障礙物阻擋的畫面區域中的對焦點,或者為了主體偵測而忽略它們,確保更加可靠地偵測所需主體。
    • 按下 J 防止對焦點用於主體偵測(停用的對焦點顯示為紅色)。再次按下 J 解除(重新啟用)對焦點。
    • 按下 X 啟用所有對焦點。
    • 按下 WQ)停用所有對焦點。
    • 輕觸螢幕可以一次啟用和停用九個對焦點(在 3 × 3 網格中)。
    • 按下 i 可儲存更改並返回自動捕捉/拍攝設定顯示。

    已停用對焦點

    將僅在所選對焦點附近偵測符合 [拍攝條件] 的主體。例如,相機將忽略已停用的對焦點的移動,即使 [動作] 已啟用(M)。

  11. 反白顯示 [時間設定選項] 並按下 J

    • 使用 [記錄時間長度選擇] 以選擇每個單獨單次連拍或短片記錄的長度;選項包括 [OFF](無限制)和 1 秒到 30 分鐘的值。選擇 [OFF] 以外的選項時,即使不再符合觸發條件,拍攝也將持續所選時間。
    • 使用 [拍攝後等待時長],可選擇再次開始拍攝之前相機等待的最短時長,範圍為 0 秒到 30 分鐘。
    • 按下 J 可儲存更改並返回自動捕捉/拍攝設定顯示。
  12. 按下 i 按鍵。

    • 螢幕中將顯示設定確認對話窗。
    • 目前選擇的(M)[拍攝條件] 會列在對話窗左上角。

  13. 檢查相機可使用所選條件根據需要偵測主體。

    • 相機偵測到的主體在設定確認對話窗中以綠色框顯示。
    • 當 AF 區域模式選為 [自動區域 AF] 以外的選項時,可以選擇對焦點。
    • 若 AF 區域模式選為 [廣闊區域 AF(C1)] 或 [廣闊區域 AF(C2)],則可透過按住對焦模式按鍵並按下 1342 來選擇對焦區域大小。
    • 您可透過按下對焦模式按鍵並旋轉副指令撥盤,從設定確認對話窗中選擇 AF 區域模式。
    • 若沒有如預期顯示綠色框,請按下 i 按鍵並重複步驟 9 和 10,直到達到想要的結果。

  14. 啟動自動捕捉/拍攝。

    • 若要啟動自動捕捉/拍攝,按下設定確認對話窗中的短片記錄按鍵。
    • 當偵測到符合所選條件的主體時將開始拍攝,並在符合條件時繼續拍攝。
    • 僅當為 [拍攝條件] 選擇的所有選項得到滿足時才會觸發自動捕捉/拍攝。
    • 若三分鐘左右沒有執行任何操作,拍攝顯示將關閉以節省電量,但是自動捕捉/拍攝仍保持啟動狀態。按下 DISP 按鍵或半按快門釋放按鍵可重新啟動顯示。

自動捕捉/拍攝待機顯示

  • A- CAP” 將顯示在控制面板中。

  • X 圖示將在拍攝顯示中閃爍。

預先釋放捕捉/拍攝

當拍攝模式選為 [C30] 或 [C120] 時,用戶設定 d4 [預先釋放捕捉/拍攝選項] 的所選設定適用。

寧靜模式

在設定選單中將 [寧靜模式] 選為 [ON] 可啟用寧靜模式。

拍攝條件” > “動作

此選項用於選擇將觸發自動捕捉/拍攝的主體移動方向、大小和速度。

  1. 在自動捕捉/拍攝設定顯示中反白顯示 [進階條件:動作] 並按下 J

    將顯示移動條件。

  2. 按下 W (Q) 按鍵並選擇方向。

    • 將顯示方向條件。
    • 反白顯示方向並按下 J 確定選擇(M)或取消選擇(U)。
    • 按下 X 可儲存更改並返回移動設定顯示。

  3. 旋轉主指令撥盤選擇主體速度。

    旋轉主指令撥盤可選擇範圍為 [1] 到 [5] 的 [Speed]。選擇較高的值可將主體偵測限制到移動較快的主體,選擇較低的值以包括移動速度較低的主體。

    大小和速度

    • 符合 [Subject Size] 和 [Speed] 條件的主體在移動設定顯示中以綠色框顯示。
    • [Speed] 是指主體水平穿過畫面所需的時間。每個值的大致時間如下所示。可能無法偵測移動速度太快的主體。

      • [1]:約 5 秒或更短
      • [2]:約 4 秒或更短
      • [3]:約 3 秒或更短
      • [4]:約 2 秒或更短
      • [5]:約 1 秒或更短
    • 將 [Subject Size] 和 [Speed] 選為 [1],相機可輕鬆偵測以各種速度移動的各種大小的主體。建議您從較低的值開始,然後逐漸增加,同時檢查移動設定顯示中綠色框的顯示或者拍攝測試照片,直到主體偵測根據需要運作。
  4. 旋轉副指令撥盤可選擇主體大小。

    旋轉副指令撥盤可選擇範圍為 [1] 到 [5] 的 [Subject Size]。選擇較低值以包括較小的主體,選擇較高值以將主體偵測限制為較大的主體。

    大小選項

    • 符合 [Subject Size] 和 [Speed] 條件的主體在移動設定顯示中以綠色框顯示。
    • 下面列出了每個 [Subject Size] 選項的實際主體大小(透過對焦點測量)。

      • [1]:4 個對焦點或更大
      • [2]:8 個對焦點或更大
      • [3]:14 個對焦點或更大
      • [4]:24 個對焦點或更大
      • [5]:34 個對焦點或更大

      透過 14 個對焦點偵測的主體

  5. 按下 i 按鍵。

    相機將儲存更改並返回自動捕捉/拍攝設定顯示。

拍攝條件” > “主體偵測

此選項用於選擇將觸發自動捕捉/拍攝的主體類型和大小。

  1. 在自動捕捉/拍攝設定顯示中反白顯示 [進階條件:主體偵測] 並按下 J

    將顯示主體偵測條件。

  2. 按下 W (Q) 按鍵並選擇需要的主體類型。

    • 選擇包括自動、人物、動物和交通工具。
    • 按下 J 可儲存更改並返回主體偵測顯示。

  3. 旋轉主指令撥盤選擇主體大小。

    從值 [1] 到 [5] 中選擇 [Subject Size]。選擇較低值以包括較小的主體,選擇較高值以將主體偵測限制為較大的主體。

    大小選項

    • 符合 [Subject Size] 條件的主體在主體偵測顯示中以綠色框顯示。
    • 每個設定的實際主體大小(畫角百分比)如下所示。

      • [1]:2.5% 或以上
      • [2]:5% 或以上
      • [3]:10% 或以上
      • [4]:15% 或以上
      • [5]:20% 或以上

      偵測到大小為 20% 的主體

    • [Subject Size] 為 [1] 可讓相機更容易偵測各種大小的主體。建議您從較低的值開始,然後逐漸增加,同時檢查主體偵測顯示中綠色框的顯示或者拍攝測試照片,直到主體偵測根據需要運作。
  4. 按下 i 按鍵。

    相機將儲存更改並返回自動捕捉/拍攝設定顯示。

注意事項:主體偵測

如果選擇“自動”或“人物”,當偵測到人像主體時將開始自動捕捉/拍攝,無論他們是否面向相機。

拍攝條件” > “距離

選擇相機偵測到主體進行自動捕捉/拍攝的最大和最小距離。當主體在指定的距離範圍時,自動捕捉/拍攝將繼續。

“進階條件:距離”

當安裝了 NIKKOR Z 鏡頭時,您可以使用 [進階條件:距離] 功能。該功能可能不適用於其他鏡頭。

  1. 在自動捕捉/拍攝設定顯示中反白顯示 [進階條件:距離] 並按下 J

    • 將顯示距離條件。
    • 對焦點目標將出現在距離條件顯示中。

    對焦點目標

  2. 選擇相機偵測到主體進行自動捕捉/拍攝的最近和最遠距離。

    • 將目標放在距離最近的主體上方進行自動捕捉/拍攝主體偵測,並按下 AF-ON 按鍵以設定最小距離,它將在顯示中顯示為 [Near]。旋轉主指令撥盤可微調最小距離。

    • 將目標放在距離最遠的主體上方進行自動捕捉/拍攝主體偵測,並半按快門釋放按鍵以設定最大距離,它將在顯示中顯示為 [Far]。旋轉副指令撥盤可微調最大距離。

      微調“Near”與“Far”的距離

      微調僅適用於尼康 Z 接環鏡頭,但不適用於 NIKKOR Z 58 mm f/0.95 S Noct 。

      “Near”與“Far”顯示

      [Near] 與 [Far] 的距離僅以米為單位顯示。即使設定選單中的 [距離單位] 選為 [英尺(ft)],也不會以英尺為單位顯示。

  3. 按下 i 按鍵。

    相機將儲存更改並返回自動捕捉/拍攝設定顯示。

暫停並結束自動捕捉/拍攝

  • 若要暫停自動捕捉/拍攝並返回設定確認對話窗,請按下短片記錄按鍵。再次按下該按鍵可恢復自動捕捉/拍攝。
  • 若要結束自動捕捉/拍攝並退回到拍攝顯示,請按下 OQ)按鍵。

注意事項:自動捕捉/拍攝

  • 影像區域選擇固定為 [FX (36×24)]。安裝 DX 鏡頭後,無法使用自動捕捉/拍攝。
  • 在自動捕捉/拍攝待機過程中,相機按如下所述進行對焦。
    • [拍攝條件] > [距離] 已啟用(M):相機在所選的 [Far] 距離處對焦。
    • [拍攝條件] > [距離] 已停用(U):當自動捕捉/拍攝開始時,相機對焦在有效距離。
  • 畫面中有多個主體時,相機無法偵測 [目標區域] 中的主體。
  • 下雨和降雪可能會干擾主體偵測。降雪、熱霾或其他天氣現象可能會觸發自動捕捉/拍攝。

在自動捕捉/拍攝過程中

自動捕捉/拍攝正在進行時,除 DISP、短片記錄以及 OQ)按鍵以外的所有控制都停用。在嘗試調整相機設定之前結束自動捕捉/拍攝。

自動捕捉/拍攝:限制

自動捕捉/拍攝無法與某些相機功能組合使用,包括:

  • 長時間曝光(“Bulb”或“Time”),
  • 自拍,
  • 包圍,
  • 多重曝光,
  • HDR 重疊,
  • 間隔定時拍攝,
  • 縮時短片記錄,
  • 對焦移動,以及
  • 電子減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