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菜单项目:“自动拍摄”
给照片拍摄和视频拍摄菜单添加了[
选项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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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 | 显示自动拍摄设定和调整自动拍摄条件。查看设定确认对话框中的所选条件以确定其是否能按预期运作后,按下视频录制按钮启动自动拍摄。 |
[选择用户预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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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拍摄设定显示
通过将照片拍摄或视频拍摄菜单中的[自动拍摄]选为[开始],可查看自动拍摄设定显示。加亮显示各项目并按下J显示所选项目的选项。
- [拍摄条件]
- [高级:动作]
- [高级:拍摄对象侦测]
- [高级:距离]
- [目标区域]
- [定时选项]
选项 | 说明 |
---|---|
[拍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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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动作] | 仅当[拍摄条件]选择了(M)[动作]时,此选项才会生效。它用于选择能触发自动拍摄的拍摄对象的移动方向、尺寸和速度(0“拍摄条件”>“动作”)。 |
[高级:拍摄对象侦测] | 仅当[拍摄条件]选择了(M)[拍摄对象侦测]时,该选项才会生效。它用于选择能触发自动拍摄的拍摄对象的类型和尺寸(0“拍摄条件”>“拍摄对象侦测”)。 |
[高级:距离] | 仅当[拍摄条件]选择了(M)[距离]时,该选项才会生效。它用于选择能触发自动拍摄的拍摄对象所处距离范围(0“拍摄条件”>“距离”)。拍摄对象位于规定距离范围内期间将持续进行拍摄。 |
[目标区域] | 选择当AF区域模式选为[自动区域AF]时用于拍摄对象侦测的对焦点。若在任何所选对焦点侦测到符合触发条件的拍摄对象,则将触发自动拍摄。目标区域选择可用于禁用构图区域内被障碍物遮挡的对焦点,或是就拍摄对象侦测目的而言可以忽略的对焦点,以确保能更可靠地侦测到所需拍摄对象。 |
[定时选项] | 选择[录制时间选择]和[拍摄后等待时长]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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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自动拍摄进行拍照
将照相机固定在三脚架上或采取其他措施使其保持稳定。
进行构图后使照相机固定到位。
使用照片/视频选择器选择所需模式(照片或视频)。
如果您要使用自动拍摄进行拍照,请选择连拍释放模式:[高速连拍]、[低速连拍]、[C30]或[C120]。
- 如果要使用自动拍摄录制视频,请转至步骤4。
- 若选择了单张拍摄或自拍模式,则自动拍摄开始时照相机将暂时切换到高速连拍模式。
- 若选择了[C60],则释放模式将改为[C120]。
- 若选择了低速连拍或高速连拍模式,请在继续操作前选择每秒幅数。
定位对焦点。
选择AF区域模式并在您预计拍摄对象将出现的构图区域内定位对焦点。
- 若启用了自动对焦,则照相机将在自动拍摄期间暂时切换到对焦模式AF‑C。
- 若AF区域模式选为[自动区域AF],则当在高速连拍模式中选择20 fps的每秒幅数时实际每秒幅数会降至15 fps。
- 当使用手动对焦时,请将镜头对焦模式开关滑至[M]并手动调整对焦。手动对焦仅适用于配备对焦模式开关的镜头。
加亮显示照片拍摄或视频拍摄菜单中的[自动拍摄]并按下2。
选择[选择用户预设],然后加亮显示自动拍摄设定的目标预设并按下J。
从预设[用户预设1]至[用户预设5]选择一个目标预设。
加亮显示[开始]并按下J。
将显示自动拍摄设定。
加亮显示[拍摄条件]并按下J。
- 调整自动拍摄条件。加亮显示选项并按下J确定选择(M)或取消选择(U)。
- 按下X保存更改并返回自动拍摄设定显示。
调整为[拍摄条件]所选各个条件的设定。
- 有关[动作]启用(M)时可用条件的信息,请参阅‘“拍摄条件”>“动作”’(0“拍摄条件”>“动作”)。
- 有关[拍摄对象侦测]启用(M)时可用条件的信息,请参阅‘“拍摄条件”>“拍摄对象侦测”’(0“拍摄条件”>“拍摄对象侦测”)。
- 有关[距离]启用(M)时可用条件的信息,请参阅‘“拍摄条件”>“距离”’(0“拍摄条件”>“距离”)。
- 虽然可以一并使用多个[拍摄条件],但是在您已习惯使用自动拍摄之前,建议您一次仅启用(M)一个条件。
加亮显示[目标区域]并按下J。
- 选择当AF区域模式选为[自动区域AF]时用于拍摄对象侦测的对焦点。目标区域选择在其他AF区域模式下不可用。若选择另一模式,请进入步骤11。
- 目标区域选择可用于禁用构图区域内被障碍物遮挡的对焦点,或是就拍摄对象侦测目的而言可以忽略的对焦点,以确保能更可靠地侦测到所需拍摄对象。
- 按下J防止对焦点被用于拍摄对象侦测(被禁用的对焦点显示为红色)。再次按下J清除(重新启用)对焦点。
- 按下X启用所有对焦点。
- 按下W(Q)禁用所有对焦点。
- 通过轻触显示屏可一次启用和禁用9个对焦点(3×3网格中)。
- 按下i保存更改并返回自动拍摄设定显示。
加亮显示[定时选项]并按下J。
- 使用[录制时间选择]选择各个连拍或视频录制的时间长度;选项包括[OFF](无限)以及从1秒至30分钟的值。当选择了[OFF]以外的选项时,即使触发条件不再符合,拍摄仍将持续所选时间。
- 使用[拍摄后等待时长](提供从0秒至30分钟的值供您选择)可以选择再次开始拍摄前照相机需等待的最短时间。
- 按下J保存更改并返回自动拍摄设定显示。
按下i按钮。
- 将显示设定确认对话框。
- 对话框的左上角列出了当前所选的(M)[拍摄条件]。
检查照相机是否能使用所选条件如期侦测到拍摄对象。
- 照相机所侦测到的拍摄对象在设定确认对话框中以绿框显示。
- 当AF区域模式选为[自动区域AF]以外的选项时,可以选择对焦点。
- 若将AF区域模式选为[宽区域AF(C1)]或[宽区域AF(C2)],则通过按住对焦模式按钮并按下1、3、4或2可选择对焦区域的尺寸。
- 通过按下对焦模式按钮并旋转副指令拨盘,可以从设定确认对话框中选择AF区域模式。
- 若未按预期显示绿框,则按下i按钮并重复步骤9和10直至达到预期效果。
启动自动拍摄。
- 若要启动自动拍摄,请按下设定确认对话框中的视频录制按钮。
- 拍摄将在侦测到符合所选条件的拍摄对象时开始,并在条件符合期间持续。
- 仅当为[拍摄条件]选择的所有选项均满足时才会触发自动拍摄。
- 如果持续约3分钟没有进行任何操作,则拍摄显示将关闭以节省电力,但是自动拍摄将保持激活。通过按下DISP按钮或半按快门释放按钮可重新激活该显示。
“拍摄条件”>“动作”
该选项用于选择触发自动拍摄的拍摄对象的移动方向、尺寸和速度。
在自动拍摄设定显示中加亮显示[高级:动作]并按下J。
将显示动作条件。
按下W(Q)按钮并选择方向。
- 将显示方向条件。
- 加亮显示方向并按下J确定选择(M)或取消选择(U)。
- 按下X保存更改并返回动作设定显示。
旋转主指令拨盘选择拍摄对象速度。
旋转主指令拨盘选择[1]至[5]的[Speed]。选择较高值将拍摄对象侦测限制为移动较快的拍摄对象,选择较低值包含以较慢速度移动的拍摄对象。
旋转副指令拨盘选择拍摄对象尺寸。
旋转副指令拨盘选择[1]至[5]的[Subject Size]。选择较低的值以包括较小的拍摄对象,选择较高值将拍摄对象侦测限制为较大的拍摄对象。
按下i按钮。
照相机将保存更改并返回自动拍摄设定显示。
“拍摄条件”>“拍摄对象侦测”
该选项用于选择触发自动拍摄的拍摄对象类型和尺寸。
在自动拍摄设定显示中加亮显示[高级:拍摄对象侦测]并按下J。
将显示拍摄对象侦测条件。
按下W(Q)按钮并选择所需拍摄对象类型。
- 可选择自动、人物、动物和交通工具。
- 按下J保存更改并返回拍摄对象侦测显示。
旋转主指令拨盘可选择拍摄对象尺寸。
从值[1]至[5]中选择[Subject Size]。选择较低的值以包括较小的拍摄对象,选择较高值将拍摄对象侦测限制为较大的拍摄对象。
按下i按钮。
照相机将保存更改并返回自动拍摄设定显示。
“拍摄条件”>“距离”
选择照相机将侦测拍摄对象以自动拍摄的最大和最小距离。当拍摄对象位于规定的距离范围内时将持续进行自动拍摄。
在自动拍摄设定显示中加亮显示[高级:距离]并按下J。
- 将显示距离条件。
- 距离条件显示中将出现一个对焦点目标。
选择照相机将侦测拍摄对象以自动拍摄的最近和最远距离。
将目标放置在一个能进行自动拍摄对象侦测的,距离最近的拍摄对象上,并按下AF-ON按钮设定最小距离,该距离将在显示中以[Near]出现。通过旋转主指令拨盘可微调最小距离。
将目标放置在一个能进行自动拍摄对象侦测的,距离最远的拍摄对象上,并半按快门释放按钮设定最大距离,该距离将在显示中以[Far]出现。通过旋转副指令拨盘可微调最大距离。
按下i按钮。
照相机将保存更改并返回自动拍摄设定显示。
暂停和结束自动拍摄
- 若要暂停自动拍摄并返回到设定确认对话框,请按下视频录制按钮。再次按下该按钮可恢复自动拍摄。
- 若要结束自动拍摄并退回拍摄显示,请按下O(Q)按钮。
- 图像区域选择固定为[FX(36×24)]。安装了DX镜头时,无法使用自动拍摄。
- 自动拍摄待机期间,照相机按照下述方式对焦。
- [拍摄条件]>[距离]启用(M):照相机对焦于为[Far]所选的距离。
- [拍摄条件]>[距离]禁用(U):照相机对焦于自动拍摄开始时有效的距离。
- 当画面中存在多个拍摄对象时,照相机可能无法侦测[目标区域]内的拍摄对象。
- 下雨和下雪可能会干扰拍摄对象侦测。下雪、热霾或其他天气现象可能会触发自动拍摄。
自动拍摄正在进行时禁用除DISP、视频录制和O(Q)按钮以外的所有其他控制。想要调整照相机设定前,请结束自动拍摄。
自动拍摄无法与某些照相机功能联合使用,包括:
- 长时间曝光(“Bulb”(B门)或“Time”(遥控B门)),
- 自拍,
- 包围,
- 多重曝光,
- HDR合成,
- 间隔拍摄,
- 延时摄影视频录制,
- 焦距变化拍摄,
- 电子减震。